9月1日,大祥区将原由区公安机关管理的9名五类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纳入社区矫正,这标志着该区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罪犯(即判处管制、缓刑 、暂予监外执行 、假释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在判决 、裁定或者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律 、法规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监管和考核 ,并实施奖罚;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 、教育活动 ,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 、道德规范 、行为规则教育;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 ,结合犯罪原因 、心理类型 、现实表现等 ,进行心理咨询引导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 、技能状况 ,采取适当形式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 ,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伍洁 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