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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完善城镇居民医保

发布时间:2010-08-12 00:0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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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亏有了城镇居民医保,要不我母亲患乳腺癌所用的医药费都无法支付。”一说起城镇居民医保给群众带来的实惠,隆回县桃洪镇居民袁胜意就赞不绝口。去年8月,他母亲生病住院花费医疗费用近10万元,县医保站城镇居民医保办共报销了5万元钱。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隆回县把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提高支付待遇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来抓。该县城镇居民医保办通过走访调研,适时调整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政策,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比例统一提高了5%。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最高支付可达8万元。同时,对参保人员注射狂犬疫苗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费也列入了报销范围。去年以来,该县共有4458人享受城镇医保居民,支付医保基金600余万元,突出让群众得到了实惠,缓解了参保人员因生病导致的经济困难。(聂小丰 聂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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