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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药品进药店 惠民便民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5-05-17 10:45 信息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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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邵阳市医保局积极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旨在让更多民众享受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红利,提升用药的便捷性与经济性。

  “现在在家门口的药店就能买到集采的药,价格还实惠,真是太方便了,我每个月都要在这个药店买3支胰岛素,以前是146元一支,现在买的集采只要60多元一支,每个月省了250多元,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前来老百姓怀仁大药房邵阳中心店药店购药的市民刘女士高兴地说。药店负责人也表示,自从上架集采药品,不仅吸引了更多顾客,也切实为大家节省了开支。

  为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邵阳市医保部门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确保质量、保障供应,招采合一、确保使用,直接结算、保证回款,结余留用、鼓励使用”等举措,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深入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全市集采药品累计执行通用名数705个,集采中选药品平均降价超50%,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然而,此前集采药品主要供应于医院,习惯在药店购药的民众难以第一时间享受这一实惠。为解决这一问题,邵阳市医保局积极响应《湖南省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共有90家定点零售药店参加了第一批试点,试点名单在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了公布。对于集采药品品种,参加试点的零售药店可自行选择,其中,连锁药店配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60种,单体药店不少于50种,重点保证门诊慢病用药。首批试点共涉及集采药品459个,涵盖各类慢性病、常见病集采药品,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为规范试点工作,邵阳市医保局鼓励参加试点的药店做到统一悬挂集采专识标牌、统一设置集采药品专区(柜)、统一双标签公示价格、统一销售价格承诺、统一监督管理“五统一”,特别是对于双标签公示价格,要求药店明确标识集采中选价格,也就是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价和销售价格,要求零售药店顺加价不得超过15%,确保购药群众明白消费,实现集采惠民药店的标准化运行,严防集采药品倒卖行为。

  此次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是邵阳市医保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举措,为群众开辟了便捷购药新通道,提升了医保服务水平。未来,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和完善,相信会有更多民众从中受益 ,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实惠的医疗服务。

  (文/唐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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