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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图解|@湖南人:新高考方案来了!3+1+2,不分文理科

发布时间:2019-04-25 15:17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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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新高考终于来了。4月23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湖南新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这也是自恢复高考以来我省最全面、最深入、最触及本质的一次改革。

  根据方案,我省新高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中开始实施。和现行高考“3+X”且文理分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不同的是,湖南新高考使用的是“3+1+2”模式,不分文理科。“3+1+2”包括——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2021年起,普通高校将依据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即通常所说的“两依据、一参考”。毫无疑问,高考“一考定终身”的魔咒将正式被打破。


        关键词【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实施方案》提出,新高考改革的第一大任务便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其中,“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内容;“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考试安排上,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集中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考试成绩终身有效。选择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考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成绩按相关规定计入高考总成绩,当年招生录取时有效。

  【解读】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这是国家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

   选择性考试成绩则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其中,考生首先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统一高考后一并进行,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

  整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能力,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为了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将学生参与的有关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劳动活动等记入综合素质档案。从学生进入高中一年级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客观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按照“谁使用、谁评价”原则,招生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解读】

  今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2016年,我省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相关规定,《实施方案》以该文件为基础,明确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其中:

  思想品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考察重点: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主要记录志愿服务内容、个人奖惩情况等。

  学业水平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集中上传平台。考察重点: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主要记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等。

  身心健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考察重点: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主要记录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艺术修养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考察重点: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主要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社会实践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考察重点: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主要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从2018年12月起,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正式上线,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投入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已于去年12月底组织完成学校、教师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2018级高一学生的EEID(湘教云个人电子身份证)注册工作,并组织学生上传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截至目前,已有24万学生上传了材料。

  关键词【招生录取】

  考试科目“3+1+2”,“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录取

  《实施方案》提出,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具体而言,自2021年起,高考科目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6个语种。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由教育部组织命题,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组织考试。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选考科目则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其中,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在湘招生各普通高校须根据教育部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对招生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普通高校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解读】

  考试科目和录取模式的改变,是此次高考改革的核心内容。《实施方案》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值得考生特别关注的是,报考普通高校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关键词【计分方式】

  全国统考科目及首选科目为原始分,再选科目实行赋分

  实行新高考后,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根据《实施方案》,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全国统考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50分,考试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而选考科目成绩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的考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考试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的考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按照等级赋分规则,考试卷面原始分转换成等级分数后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为了公平公正,《实施方案》还提出,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等级赋分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解读】

  等级赋分是新高考改革中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改革的难点。之所以要将物理和历史列为首选和必选科目,是因为其分别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性学科,因此新高考将物理和历史作为必选科目之一,符合国家选才的目标导向,也符合高校人才培养规律。

  另外,要对再选科目实行等级赋分,其原因在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个科目中自主选择两个科目,会出现考试科目不同、试题难度不同、考生群体不同,各科目的原始成绩不再具有可比性,自然也不能直接相加。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成绩以等级呈现、并按一定的规则进行转换赋分,也就是把按原始成绩计算的“绝对分”转换为按等级排名计算的“位次分”,保持考生每个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排名顺序不变,才能较好地解决不同选考科目之间成绩可比性和可加性的问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

  我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我省考生总量大的特点,特意优化选考科目中再选科目的考试赋分办法,使不同科目间的考试成绩可比,同时保持每门再选考试科目内学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公平公正。

  关键词【录取批次】

  2021年起高考合并录取批次,物理、历史分类投档

  根据《实施方案》,新高考录取方式也会有较大变化。2021年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同时,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相应的术科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解读】

  和现在按文理科两类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录取不同。新高考由于不分文理科,高校在确定招生计划时,将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将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个类别分别划定;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分两个序列分别排名、录取。

  录取时,也不再按现在分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等分批次投档,自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只分为提前批和非提前批招生两批次。提前批主要安排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非提前批安排所有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

  关键词【志愿填报】

  “院校专业组”模式,分段填报

  从2021年起,考生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将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将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现在的“院校”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相应的院校专业组。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具体操作时,根据实际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考总分位于第一段的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与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集志愿。

  【解读】

  新高考实施后,我省仍主要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考生可以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在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设置,满足了招生院校不同专业或学科的个性化选才要求,保障了高校招生自主权。也保证了考生的充分选择权,构建了高校科学选才和学生个性发展的衔接机制。

  实行不分批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可以使每段考生选报高校的定位更加合理,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可以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例如,高考总成绩位于第一段的某考生,如果在第一段录取时落选,还可以参与第二段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增加了录取机会。

  关键词【分类考试招生】

  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实施方案》提出,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单独招生政策,稳健推动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力争2020年使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组织实施,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实现学生的合理分流。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可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要充分体现职业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解读】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形式,是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的。我省根据实际建立了以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为主、辅以五年制大专、对口升学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体系。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从而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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