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在实施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移我市及我市市本级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第一期共抽检27批次食品,其中有24批次食品合格,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被抽检单位、标称生产企业、食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示洞口县醉仙泉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醉仙泉(其他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在洞口县香地饮品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香地山泉水厂生产的香地山泉包装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在洞口县雪脉山泉水桶装水厂抽取的标示雪脉山泉水厂生产的洞口塘雪脉山泉(其他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911
2.食品抽检合格-20170911
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