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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抓环境执法 守住青山护好绿水共享生态成果 齐抓共管惠泽民生

发布时间:2019-12-18 18:1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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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回县位于湘中偏西南,邵阳市北部,县域面积2866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572个村(居),总人口130余万人,属国家级贫困县。2019年,县生态环境执法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获得“湖南省重点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依法治县先进单位”、“邵阳市执法练兵大比武第一名”、“邵阳市监测比武第一名”、“邵阳市文明窗口单位”等荣誉,生动诠释了隆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责任担当,向全县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共抓环境大保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2019年,县财政共安排生态环境工作经费2.25亿元,建立了县委常委包乡镇、副县级领导包行业领域的督导机制,提出了生态环境“八个纳入”的工作要求,即:纳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考核、纳入监督执纪严肃问责、纳入体制机制改革重点、纳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纳入重点工作督查、纳入常态化学习培训、纳入组织生活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5次,研究解决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事项。2018年11月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县小沙江6家石材企业环境污染严重。对此,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对小沙江6家石材厂全面退出决定。小沙江6家石材厂协议自愿退出后,为实现全面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县生态环境局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4个专项方案,争取到位中央资金1.118亿元用于生态修复。同时,结合我县产业小镇的创建要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市职能部门支持,向省人民政府申请保留适用厂房用于产业转型升级。经多方联系协调,与农创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进洽谈对接。8月18日-21日,该公司专程来我县进行了实地考察论证,目前稳步推进。
    二、关注群众热点,严抓环境大执法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隆回县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底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认真整改交办事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来我县督察期间,共交办群众信访投诉79件,核定有效件61件。县坚持分类施策,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及时交办到位。环境执法大队经常性开展巡察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突发情况;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不定期听取汇报,约谈进度慢的单位,督促所有信访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销号工作。环保督察期间,县纪委共约谈21人;诫勉谈话8人;对2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二是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蓝天保卫战”、汽车维修行业、医疗废物管理、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种环境问题专项整治11次,随机抽查重点排污单位16家次、一般排污单位205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38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人,依法行政处罚207家,停产整治3家,查封、扣押31家,罚款总额1002.58万元。案件查处数和罚款金额在全市排名第一、全省前三。三是关注热点敏感问题。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共受理信访投诉175起。信访投诉以交办单形式由执法人员在12小时内赴现场调查处理,3 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到位。2019年4月26日,局接到投诉人反映关于某塑料制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经调查,发现该塑料制品厂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外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4月27日,县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厂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4月29日,向该厂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排污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19年5月8日,局执法人员在复查中发现,该制品厂拒不执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仍私自组织生产,产生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5月10日,局直接将责任人周某某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19年8月9日,局接到该厂私自组织生产的群众投诉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该厂进行了查封。8月20日,针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做出限期恢复原状的决定。9月10日,该厂按要求拆除了全部机械设备,并对场地行了全面清理。今年以来,执法人员充分发挥“5+2”、“白+黑”的奋斗精神,出动39起131人次,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投诉问题进行调处,信访投诉处理率达到100%,结案率100%,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四是补齐执法短板,实行区域交叉执法。为确保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局坚持开展交叉执法抓“责令改正回头看”专项行动,实行局长总调度,班子成员分别带一个执法中队,严格实施循环交叉执法,坚决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和企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现象发生。
    三、专项治理惠民,环境质量大改善
    (一)大气污染治理多措并举。一是废气治理深入开展。 重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基本做到6个100%,完成县城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设施改造521家,37家环保砖厂全部安装脱硫塔和在线监测设备。二是畜禽养殖退养工作出色完成。2018年以来,154家畜禽养殖场分两批退养到位,共退养畜禽养殖栏舍面积99655.23平方米,补偿资金860余万元。三是扬尘治理成效凸显。2019年,先后4次启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5份,约谈施工单位7家。在县电视台、县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对20余起扬尘污染反面典型进行集中曝光。今年9月份以来,各职能部门共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220余起,县城区扬尘污染严管严控局面初步形成。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安排专项资金500余万元,组织开展了赧水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对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垃圾实行专业打捞,督促元木山电站按时定期放水空库,确保水源得到净化。投入800多万元将资江赧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砂行业全面退出;投入760余万元将六都寨水库、木瓜山水库44处近10万平方米网箱和木瓜山水库12处围网坝和8艘渔船拆除到位。二是强力推进“河长制”实施。全面落实河长制,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强力推进“河长制”实施和赧水河污染专项整治。目前,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国考断面水质优于类水质。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妥善。一是对今后垃圾去向“未雨绸缪”。2019年我局按照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配合洞口县启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是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我县率先在邵阳市实现农村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全县建成投入使用的垃圾中转站共22个,改造垃圾中转站11个,配备村级保洁员2421个,实施了六都寨等25个乡镇(街道)的垃圾集中收运市场化运作管理。全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并顺利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的验收。
    (四)环境质量逐向好转。2019年度,县城空气1-11月份优良率为89.5%,较上年度同期全省综合排名靠前12位。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资江重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达到类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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