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对隆回县某养猪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人民币60万元整,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于3月31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任务;环保直接责任人于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月11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在该养猪场现场依法亮明身份开展执法检查时,该养猪场阻挠拒绝不配合检查,导致执法人员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事情发生后,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按照上级指示要求,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养猪场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该养猪场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重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遂依法对该养猪场做出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