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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政策解读《关于划定市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作业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23 23:18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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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本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市市级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进行修订

一、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 混凝土输送泵等。

二、什么是“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国、国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中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烟度排放的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哪些区域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区域?

1.大祥区:①大祥区主城区:资江和洛湛铁路以东、资江以南、邵水以西、新城大道和沪昆高速以北的合围区域。②国家农业科技园核心区(大祥湘商产业园):檀溪路、檀江、香铺南路、桃花南路、雨檀路、邵园路、永兴路、桃花南路形成的合围区域。③邵阳市大祥区工业经济开发区:塘瑶路以南、洛湛铁路和云峰路以西、罗塘路和竹山路以北、宝电路以东的合围区域。

2.双清区:①白云路-龙须塘路-古塘路-昭阳路-白马大道-邵水-资江形成的合围区域。②莲荷村所辖区域。

3.北塔区:虎形山路-九龙路-南山路-北塔路-龙山路-资州路-魏源路-雪峰路-老G320-320国道-邵西大道-资江形成的合围区域。

4.邵阳经济开发区:北至320国道,东至金鸡路,南至白马大道,西至昭阳路、集仙路、大兴路。

四、对于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有哪些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市划定并实施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1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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