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和《邵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邵烟办综〔2022〕14号)精神,邵阳市烟草专卖局结合实际情况,对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规划作了调整,出台《关于调整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数量规划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邵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邵烟办综〔202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市场单元格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数量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单元格布局数量规划紧贴市场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烟草制品零售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促进我市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
(八)《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专〔2020〕16号)
(九)《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十)《邵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邵烟办综〔2022〕14号)
三、调整内容
(一)各区域单元格内零售点布局数量
经大数据分析、组织实施评估和建模测算得出邵阳市各市场单元格内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数量,详见《大祥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数量规划》等12个附件内容。
(二)对单元格内残疾人办证进行数量限制
市区和各县(市)区残疾人办证数包含在当地布局数量规划内且残疾人办证总量控制在调整后市区和各县(市)区布局数量规划的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