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适老化和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规范性文件解读

【文字】《关于加快推进电动专用汽车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1 16:26 信息来源:邵阳市工信局
分享到:
打印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国、省相继出台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决策部署,国务院33条措施中第18条明确提出,要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明确,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电动专用汽车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有利于专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推动低碳绿色发展,有利于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

《行动方案》总共十点,具体如下:

(一)加快推进电动专用汽车产业链建设。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结合我市产业比较优势,打造电动专用汽车产业集群。《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电动专用汽车产业链产值达到450亿元。其中全市电动专用汽车生产规模达到7万辆,产值达300亿。新能源电极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产值达100亿元。充电设备产业产值达50亿元。

(二)鼓励企业扩能扩产。根据《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要求,健全激励机制,对百强企业骨干税源企业培育给予奖励。《方案》明确,两个方面鼓励企业扩能扩产:一是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50亿元,奖励50万元。二是对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较上年度有增量的企业,按增量部分的10%给予补助。

(三)创建智慧运营零碳城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论述,为推动我市双碳工作,《方案》明确,加快5G技术与电动专用汽车融合发展,在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推动电动专用汽车智能网联、智能交通等应用场景建设。2022101日起在市辖三区(包括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率先推出电动自卸车(含渣土车、垃圾转运车,下同)、搅拌车替代燃油车,逐步辐射周边县市,打造邵阳智慧电动运营、零碳城市新名片。

(四)引导购置电动专用汽车。根据《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方案》明确从三个方面引导购置电动专用汽车。一是上牌服务:对新购置电动自卸车、搅拌车的终端客户在办理上户以及道路运输许可证时开辟绿色通道。二是购置奖励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电动自卸车、搅拌车,按国家政策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在市内购买邵阳生产的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电动重型自卸车、混凝土搅拌运输并在市内上牌、运营的,自此方案印发日起至2023331日,购买整车(含电池)给予5万元/辆的购置奖励,购买配套电池给予3万元/套的购置奖励;自202341日至2024331日,购买整车(含电池)给予3万元/辆的购置奖励,购买配套电池给予1.8万元/套的购置奖励。每台车只可享受一次购置奖励。要求电动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在2025331日前,同步对201911日后销售的国五、国六燃油自卸车、搅拌车实施回购。对自行处置报废的在本市购置上牌且使用5年以上的燃油重型自卸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主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处置补贴,每台车只补贴一次。三是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购置电动自卸车、搅拌车的终端客户给予创业贷款、贴息贷款及优惠贷款利率。

(五)鼓励使用电动专用汽车。从两个方面鼓励使用电动专用汽车。一是工程带动:对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要求示范带头使用电动自卸车、搅拌车。二是路权保障:202341日起,在市辖三区设置限行区域,限制燃油自卸车、搅行驶;202541起,各县市设置限行区域,限制国三、国四燃油自卸车、搅拌车行驶。

(六)创新电动专用车运营模式。采取个人购买、运力承包、联合运营的方式,推进电动专用汽车的应用。

(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从两个方面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配套建设:规划渣土消纳场、充换电站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二是配套奖补,对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受益财政按不高于50/千瓦配套建设奖补。

(八)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业人员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文件要求,《方案》对生产企业及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在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规定。

(九)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对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无证无照、尾气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十)强化宣传引导。经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和专家论证,此《方案》风险可控,需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因此《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做好舆情研判,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相关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应急预案,并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社会风险防止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


邵阳市工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