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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04 15:32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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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益诉讼制度形成?

公益诉讼是指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吉林等13个省份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两年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亿余元。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得以正式确立,并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17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二十二界国际检察官联合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突出强调:“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大论断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特殊地位和重大责任,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成为检察机关的新使命。

二、公益诉讼具体内容?

根据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和诉讼程序的不同,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该两款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上可知,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行为,检察机关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行为,检察机关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三、《通知》出台的背景?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等领域公益受损的问题不容忽视,人民群众对保护公益的诉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越来越强烈。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加强公益保护,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群众的呼声。行政机关通过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国有财产等,这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领域是完全契合的。因此检察机关需要加强同各方协调沟通,设法凝聚共识,争取更多支持,努力形成公益保护的整体合力。

市政府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充分支持,出台《通知》,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配合、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机制保障、责任担当等作出了全面规范,用制度强化和保障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配合协作,切实有效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公益保护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通知》出台的目的和公益诉讼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就是要在始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前提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取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好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好邵阳的碧水蓝天。开展公益诉讼将始终把握“坚持改革正确方向、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保护公共利益、严格依法有序推进”四项工作原则。

五、《通知》中规定从哪些工作机制来护航公益诉讼?

《通知》规定,行政机关从配合检察机关调查、积极回应诉前检察建议、切实加强行政应诉三个方面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知》中明确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和交流沟通机制。通过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的目标,拓宽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形成了公益保护合力,为协调推进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六、除工作机制外,还有哪些保障公益诉讼顺利开展的措施?

市政府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主动协调解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把行政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对不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或行政工作人员存在职务违法犯罪和违纪问题线索的,检察机关可以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此外,公益诉讼还纳入普法宣传,旨在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和公益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公益的良好风尚。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关联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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