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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邵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6 16:34 信息来源: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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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各类残疾人46.2万,占全市总人口比例的6.44%,其中6岁以下残疾儿童1万余人,占残疾人口总数的2.02%。0-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这不仅可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精神负担,更能帮助他们正常上学、就业,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意见》(国发〔2018〕20号)文件精神,2018年9月30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为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拥军同志的指示,市残联于2018年12月28日起草代拟稿《邵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政策详细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共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康复救助范围;第二部分是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第三部分是康复救助程序;第四部分是经费保障与结算;第五部分是定点康复机构认定;第六部分是康复服务专业人员培训;第七部分是康复救助管理与监督。使我市《实施细则》更具体、更详细,可操作性更强。

二、目标任务

2018年10月1日起,我市全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至6岁的残疾儿童,给予机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和手术三个方面的救助,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救助残疾儿童为具有邵阳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三、救助内容和标准

1.机构康复训练救助。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至6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的全面康复,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救助1600元。

2.辅助器具适配救助。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辅助器具适配免费。

3.手术救助。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每人一次性救助7.5万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每次救助1.8万元。

四、申请审核

残疾儿童监护人或所在福利机构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县级残联组织对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予以批准,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五、经费保障

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相应工作经费,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省康复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县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省、市文件差异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一项:救助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保基本、兜底线,应是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首要原则,通过“建机制”,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转变,解决过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覆盖面窄、持续性差的问题,到2020年基本实现我市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每一个残疾儿童都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权利和权益,原则上残疾儿童享有康复服务与残疾儿童的家庭经济条件不挂钩。因此,我市《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将第一项:康复救助范围(一)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这一段话已去掉。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三项:救助标准第(一)条:机构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救助1500元。我市《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项: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2条将救助标准提高为: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为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第六项:经费保障第(二)条:“省财政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安排康复专项资金,对县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给予适当补助”。我市《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四项:经费保障与结算第(一)条将市级经费保障明确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保障主体。市财政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省康复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县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邵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残疾儿童康复将逐步实现制度化保障,有助于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更好地为广大残疾儿童创造健康成长、平等发展的环境,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有助于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精神负担,有效缓解残疾儿童家庭因残致贫问题,增进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有助于织密我市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更好地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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