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定项目指标任务,2021年,邵阳市民政局承担“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任务: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57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4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300元/年,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30元/月。邵阳市民政局于2020年11月起,将邵阳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570元/月;2021年1月起,邵阳市民政局将邵阳市农村低保提高至4380元/年。2021年1-9月,邵阳市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29592人次(9月当月保障56172人),发放城市低保金2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78.8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705157人次(9月当月保障19060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4.12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41元,提标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