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邵阳市工商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工作,对网络监测、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发现的具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及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对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或受到多次行政处罚,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认真筛查、做好公告提示,审慎列入。今年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034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226户,协助法院办理冻结股权225条。通过发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公示共享和信用约束作用,加大对失信企业的行政和社会约束力度。
在信用约束的基础上,我局对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能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信用修复。2018年我市有630户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提出申请,经我局核实后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要移出异常名录,必须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并主动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工商部门核实批准后方可移出。如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