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表登记
(二)初审。《年审表》、《申请表》填好后交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所辖社区对申报人的户籍、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签署初审意见。
(三)复审、公示。区人民政府对初审合格的家庭进行复审,并对部分家庭进行抽查。对于本年度新增租赁补贴家庭,区政府组织专人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复查;对于黑名单中人员,区政府要仔细筛查。对复审合格的家庭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为6天。
(四)审批、公示。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对区政府上报的复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家庭进行审批,并且在市房产局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市财政局根据市房产局提供的租赁补贴家庭名单和补贴金额按户办理发放手续。年审家庭由国库直接发放到原租赁补贴银行卡,新增家庭发放银行卡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