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邵阳市社会福利院(邵阳市儿童福利院、邵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是邵阳市民政局主管的民生兜底保障服务机构,始建于1952年,是邵阳市唯一的一所集养育、治疗、康复、教育、安置于一体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邵阳市社会弃婴、孤儿、残疾儿童、孤寡老人和三无人员的收养,同时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低偿服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三定方案核定领导职数5名,现配5人。正科级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1名,现有在编55人,临聘85人,退休31人。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儿童科、养老科、康复科、未保科、社工科、质控办、财务科、后勤科、保卫科、总务科、工会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社会福利院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2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5.8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职业年金和职工健康体检支出预算,公用经费增加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节日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26.16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5.82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职业年金和职工健康体检支出预算,公用经费增加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节日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26.1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2.19万元,占94.08 %;卫生健康支出42.80万元,占2.22 %;住房保障支出71.17万元,占3.7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24年预算为21.70万元,2025年预算为21.70万元,与上年持平。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为93.66万元,2025年预算为94.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3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为0万元,2025年预算为47.45万元,比上年增加47.45万元,因上年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2024年初预算为1.66万元,2025年预算为0.83万元,比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遗属抚恤补助减少。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0.04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2024年初预算为1614.18万元,2025年预算为1641.60万元,比上年增加27.42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职工健康体检支出预算,公用经费增加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节日支出预算。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23%。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4年初预算为3.35万元,2025年预算为3.40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0.1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4年初预算为3.35万元,2025年预算为2.33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30.44%,主要原因是:预算计算比例调整。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12%。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4年初预算为42.20万元,2025年预算为42.80万元,比上年增加0.6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2%。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初预算为70.25万元,2025年预算为71.17万元,比上年增加0.9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76.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85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孤残儿童、三无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经费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孤残儿童、三无人员的生活费、医疗费及未成年人保护救助补助开支等方面;救助保障经费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孤残儿童、三无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经费等日常运转经费开支等方面;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人员的生活、护理、日常运转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94.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96万元,增长31.99%,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节日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8.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 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1.8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55人,内容为事业人员在岗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16万元,项目支出8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