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4 11:29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    访问量: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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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秩序,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2.负责承办市本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3.监督检查市辖区域用工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查处违法案件;

4.受理和查处所辖区域的劳动保障案件举报,负责所辖区域市直管的和在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核发营业执照的各类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负责对所属各用工单位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检查和审核工作;

5.负责培训和评聘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含兼职仲裁员)、调解员;

6.指导市内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监察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隶属于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科室七个,分别是综合科、举报受理科、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综合庭仲裁庭,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6.24万元,主要是原邵阳市监察局已撤销,连人带编17名划转至我院,我院除原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外,还承接了劳动监察执法相关事务性工作职能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2.5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6.24万元。主要是原邵阳市监察局已撤销,连人带编17名划转至我院,我院除原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外,还承接了劳动监察执法相关事务性工作职能,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业务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2.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63万元,占89.66%;卫生健康支出21.93万元,占4.54%;住房保障支出27.97万元,占5.8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27.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劳动保障维权业务经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市本级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80.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93万元,上升219.72%,主要是原邵阳市监察局已撤销,连人带编17名划转至我院,增加了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8万元,主要是我院以前本无公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原邵阳市监察局已撤销,连人带编17名划转至我院,1台公车也划转至我院,增加了相应的“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劳动保障维权业务工作会议,人数110人,内容为研究讨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费预算8 万元,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以及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和项目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人数280人,内容为向企业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县市区调解员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和项目劳资专管员业务水平;拟举办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7.53 万元,项目支出 55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邵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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