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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阳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5:06 信息来源:邵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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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邵阳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理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中央、省委托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林业局设下列内设10个科室和1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林业执法科、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油茶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机关党委、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林业局本级以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59.9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16.21万元,下降41.71%。主要原因:一是经费收入支出减少,二是核算口径发生变化(根据市财政新政策要求以支定收,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52.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86万元,占91.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4.84万元,占8.4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5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91万元,占75.97%;项目支出349.83万元,占24.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05.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1.05万元,下降77.81%。主要原因:一是经费收入支出减少,二是核算口径发生变化(根据新政策要求以支定收,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23%。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01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专项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8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41.88万元,占3.0%;农林水支出1223.74万元87.4%;住房保障支出44.00万元,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24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8万元,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未付遗嘱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际缴费基数大于预算基数,二是支付上年未付款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大病互助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这方面支出,该项支出实际为职工大病互助费用,属决算时误记所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74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导致本年度支出数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医疗保障电子系统更换后没有端口输入数据。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4.23万元,支出决算65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3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182.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5.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上年度结余资金支付。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3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财务管理,励行节约,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8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完成预算的33.6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加强财务管理,励行节约,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53.93%,占4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6万元,完成预算的21.64%,占58.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少列预算4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8万元)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过路费、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支出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台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励行节约,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6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县林业局检查指导及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41个、来宾967人次。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373.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42 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各项办公设备、设施老化导致维修(护)成本增加所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0万元,用于召开业务布置及工作协调会议,人数65人,内容为自然保护地科组织召开的业务布置及工作协调、森林防火工作布置;开支培训费5.83万元,其中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宣讲培训0.44万元,人数50人,内容为湘西南特委会宣讲、塘田战时讲习所宣讲、学史崇德宣讲等用于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费2.88万元,人数67人,内容为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知识大赛培训、市林业系统执法业务培训,机关党委组织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培训等相关费用;用于开展林业业务培训费1.55万元,人数32人,内容为森林防火演练、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支出的相关费用 ;用于参加市团委组织的演讲比赛培训费0.96万元,人数1人,内容为团委组织的演讲比赛所支出的相关费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积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邵阳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邵阳市林业局内设10个科室和1个服务中心: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林业执法科、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油茶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机关党委,邵阳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末,我局人员编制为46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40人。年末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5人。

2、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減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1年工作计划

1)争取森林城市、国家公园双授牌,实现国字号生态名片全覆盖。

2)坚持全方位生态修复,提升生态承载力。

3)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守住生态林业红线。

4)推动生态产业转型增效,增强群众生态获得感。

5)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林业系统稳定向前。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及范围

2021年度,我局总支145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349.83万元,其中生态廊道建设工程77.68万元,行政执法与监督10.29万元,森林防火25.18万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45.6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10.89万元,乡村振兴17.72万元,油茶产业发展0.4万元,造林绿化10.14万元,有毒有害防治1.5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6.0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5万元,生态文化专项13.61万元,林业产业发展0.77万元,林长制专项4.49万元,植被恢复费专项15万元,南山试点工作1.85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专项103.62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46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40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86.96%。

2021年度,我局财政拨款收入597.8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拨款收入686.28万元,年中追加预算718.58,省级资金安排60万元,年终根据财政政策以支定收调减867万元),其他收入54.84万元,追加的资金都是因落实国家政策、增人增资等而产生的调整,所以预算的调整率为0。

2021“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44万元,年末实际支出数为14.8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33.68%。其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管理,从严控制各项非正常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预算管理总体情况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邵阳市林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邵阳市林业局项目申报及管理办法》、《邵阳市林业局系统督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等现象

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预算使用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总支出145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05.91万元,项目支出349.83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104.18万元。

我局2021年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4.82万元,2020“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4.58万较上年增加0.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021年8.66万元,20208.6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2021年为6.16万元,2020年为5.92万元,较上年增加0.24万元,变动率为4.05%;公务车购置费2021、2020年均为0。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373.86万元,202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为343.44万元,增加30.42万元,变动率为8.86%。主要是我单位各项办公设备老化维修(护)费用增加所致

2021年度实际完成非税收入1925.58万元,其中市本级直接征收1254.7万元,省级分成返回收入670.86万元,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为410万元。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未发生截留、坐支、转移等现象。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基本支出1105.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三公经费14.82万元,公务接待8.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6.16万元。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邵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招待费实行先申报后招待接待经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发票)、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要相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车辆维护燃油都使用政府定点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维护采购

(三)项目支出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49.83万元,其中生态廊道建设工程77.68万元,行政执法与监督10.29万元,森林防火25.18万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45.6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10.89万元,乡村振兴17.72万元,油茶产业发展0.4万元,造林绿化10.14万元,有毒有害防治1.5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6.0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5万元,生态文化专项13.61万元,林业产业发展0.77万元,林长制专项4.49万元,植被恢复费专项15万元,南山试点工作1.85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专项103.62万元。

2、专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的支付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上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等,项目建设内容无更改,项目完工后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的技术机构出具验收报告,财务凭完整的审批验收程序办理付款。项目资金的使用依据湖南省林业项目管理制度、邵阳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等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成立绩效综合督查考核组,组织专门评价人员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2021年度我局综合绩效考评结果良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健全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帐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帐,办公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都需书面报告局领导,经局领导的审批后,送局采购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凭政府采购批件按相关标准规定组织采购,科室领用时需在发票上签具领用属实。办公室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发台账。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二)工作完成情况:

1、国土绿化行动取得新成效

(1超额完成省下达造林种草任务及落地上图工作。今年全市共完成营造林130.8万亩、占省定任务116.06%,其中人工造林20.26万亩、封山育林37.1万亩、退化林修复26.94万亩、森林抚育46.5万亩;共完成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1.83万亩、占省定任务的111.5%,其中人工种草0.51万亩、草地改良1.32万亩。在全省率先完成2021年造林计划和造林成果、2022年造林计划上图任务,全市共完成2021年造林计划、造林成果上图30.53万亩,为国家规定任务的100.28%;完成2022年计划任务上图33.022万亩、为国家规定任务的105.84%,全面实现造林绿化重点工程上图入库管理。

2)超额完成生态廊道建设任务。我市将生态廊道建设列为林长制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大生态工程,纳入林长制和创森工作绩效考核内容,采用“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级实施、部门联建”方式全力推进。全年下达生态廊道工程建设增绿扩量2.0万亩,完成生态廊道建设2.23万亩,全市本年度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生态廊道建设资金5300多万元;打造了2个共370亩的高标准生态廊道建设市级示范点;市政府以1500元/亩的标准对市本级2021年生态廊道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共兑现奖补资金725万元;沪昆、二广、娄怀等高速公路沿线、环城生态圈生态廊道建设成效显著,“自然多彩连通”的生态廊道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为一体的健康稳定生态系统正逐步形成。

(3)乡村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深入开展。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周年,全市各级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民义务植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掀起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热潮。市绿委、市创森指挥部专门出台政策对“春节上班第一天”及“义务植树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行系统部署安排,市领导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号召全市人民植树增绿。今春全市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达412.51万人次,完成造林绿化、认种认养、抚育管护、互联网+义务植树折算成植树1996.33万株,各县市区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率和完成率均达到100%,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5%,机关企事业单位活动开展率达98%,市直和部省属驻邵共250余家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引导特定群体营造等各类纪念林358处。全市已建成5个市级、36个县级、588个乡镇级、1026个单位、2369个小区的义务植树基地或认建认养点。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行40周年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共建共享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评定了2633个绿色村庄(森林乡村、秀美村庄)、占全市行政村75.8%,持续推进24个森林小镇、34个国家森林村庄建设,村庄绿化率提高到44.1%。开展“送苗下乡”活动365场次、免费为群众送珍贵、绿化、果苗398万株,乡村绿化成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4)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基本完成。经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2020年底,我市森林城市建设的五大体系37项考核指标均已达标,迎接国家检查需准备的创森画册、专题汇报短片、创森自查报告等材料也已全部编制完成。今年来为巩固成果持续做好迎国检准备,我们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补短板工作:一是通过立体绿化、花卉摆放等方式补足城区绿化;二是完善城郊公园建设,提升公园品质和城郊绿化水平;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创森工作的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四是开展全域创森,加大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的指导、督办力度,目前新邵、邵东、武冈已创成,其他6个县市都在创建,今年已收到隆回县、绥宁县的验收申请,正在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程序组织材料向省林业局呈报。五是大力开展义务植树,营造了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生态意识。

2、森林资源保护开创新局面

1全面推行林长制率先完成。自2021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强力推行,各阶段工作全省排名靠前,截止2021年11月22日,我市已全面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并制定了配套工作制度,构建完成了“一长三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全市全面建成林长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2南山国家公园设立稳步推进。自南山国家公园试点国家评估以后,我市高度重视,先后配合并参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专班,专人负责;积极参与拟订《南山国家公园设立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各级责任;积极配合开展各项试点扩域工作,配合完成面积由原来的635平方公里扩大到1345.01平方公里,理顺了公园管理的机制体制;市级主要领导先后专程赴南山国家公园调研考察,并召开现场办公会,督查调度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全力加快后续工作推进。

3森林防火持续强化。今年来,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森林公安对各县市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一是改进宣传方式,更加注重宣传实效和影响,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宣传单500万余份,发送短信50万余条,政府禁火令在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分发到户,五一和十一假前后,在市应急交通广播录制专项防火宣传节目;二是强化培训,今年9月底,我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防火股室负责人和国有林场防火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培训;三是加强督查,今年8月份以来,市分管领导带领防火科的同志对全市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项督查督办,持续传到压力,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经统计,今年来全市12119共收到火情有效报警349起,发生森林火灾6起,较往年明显下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灾。

4林地监管和森林督查措施有力。一是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今年我们启动了“绿网2021”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为全省该项工作启动最早的市州)一期和二期,截止目前,共立案38起,办结21起,共收取各项费用1517.7万元。所办案件没有出现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社会反响较好,2022年3月份要求全部复绿到位。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开展,打开了我市行政执法的新局面;二是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加大督查和整改力度。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78个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涉及保护地范围外的烧砖、采矿、采砂、采石、养殖等可能与林业相关的需要核查问题112个,以文形式件下发给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整改和核查。三是全力推进国家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外业实地核实疑似图斑3486个,面积4087.93公顷,核查存在破坏森林资源的图斑653个,面积498.8582公顷。2020年的358个违法图班,截止目前,完成违法图班整改339个,完成率94.69%。

5野生动物保护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明显。一是禁食退养与转产转型帮扶顺利完成补偿到位。今年来我市261家退出养殖户全部实现转产转型,其中转产251家,转型10家,转产转型率100%。补偿奖励到位,市级奖励资金145.3128万元(邵财资环指〔2021〕23号)已全部下拨至各县财政。截至11月15日,全市11个县市区已全额拨付省、市、县三级奖励资金,共484.37699万元。二是严厉打击了野生动植物违规交易行为。全市全年累计办理野生动植物违规交易行政案件18起,移交刑事案件31起,罚款20.946万元,打击处理犯罪人员67人,刑事拘留10人,未发生案件应受未受理情况。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到位。2021年我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共计发生面积53.63万亩,危害程度以轻度为主,全市成灾面积2.19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1.1‰,全市防治面积19.95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18.89万亩。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各项目标指标均符合考核要求。对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共清理67487株,为计划量的226%。

3、林业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1全面完成油茶生产任务。全市大力推进油茶原料林基地建设。今年来,全市油茶林总面积205.82万亩,为全省第5位,茶油年产量达到3.5万吨,年直接产值达到36亿余元。今年共完成油茶造林4.22 万亩、低产林改造7.7万亩、幼林抚育18 万亩。全市油茶苗圃现有良种苗木2391万株,本年度预计可出圃苗木1974万株,基本实现了油茶良种苗木的自给自足。

2楠竹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全市楠竹面积达到251.98万亩、立竹5.45亿根,面积和株数双双全省第一。全市现有竹加工企业150多家,有一定规模档次的龙头企业和标准示范企业共12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国家级林业标准示范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8家、市级龙头企业1家。

3花卉苗木产业蓬勃发展。现全市花木种植面积30万亩,年产花木4994.9万株(盆),年产值达68.4亿元,占林草总产值15.3%,有283家花木生产企业和个体户,建立小型花木市场60个,花木专业合作组织85个,从业农户3.5万户,从业人员11万人。建有大中型花木生产基地38个;建成3个大中型花木交易市场和10个小型花木交易市场;建设了以紫薇、金银花、玫瑰花为主题的3个省级林业特色产业园;培育了中国十大花木企业、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紫薇集团公司及15家省级、8家市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今年10月15日至17日我局以宝庆特有文化和邵阳独特林业元素,围绕“花赞盛世 卉美邵阳”这一主题,高质量完成了省花木博览会邵阳组展工作,邵阳市荣获最佳组织奖、室内展区银奖,参展作品荣获各类奖项49项(其中金奖2项、银奖8项、铜奖15项、优秀奖24奖),省内外10多家主流媒体跟踪报道,社会反响强烈,为邵阳花木产业走出湖南发挥了重要作用。

4、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今年年初全面起草完善局系统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各科室工作责任,实行各科室经费预算制,坚持“钱随事走”的原则,在压实责任的同时,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干部干事创业形成新格局。成立局督查组,对局系统各科室、二级单位的工作实行全方位、常态化的督查,督查结果报局务会审议,一月一通报,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纪律意识切实入心入脑,切实巩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来,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全面提升。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年已按质按量完成了所有绩效目标及上级布置的任务。

六、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求说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备注

得分

   

预算配置

18

“三公经费”
变动率

3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3

“三公经费”   管理

3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2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2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2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2

商品 和服务支出 变动率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1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2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2

非税 收入 管理

2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1

非税 收入 完成率

2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非税收入完成率=(2020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20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2

   

     

预算执行

8

预算 完成率

2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2

资金 结余

2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2

“三公经费”
控制率

2

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

政府

采购

2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2

预算管理

28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6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1分;
③会计人员、机构按规定设置,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6

内控制度情况

4分

内部控制制度完全执行,4分,执行过程中,某个环节(节点)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1分,扣完为止。

4

过程

资金 使用
合规性

14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开支)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④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2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4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4

资产管理

20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2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2

资产 管理
安全性

16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帐卡、账账、账表(决算报表等)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⑥清查盘点: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⑦产权明晰,权证齐全⑧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⑨未按时报送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每延迟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6

固定 资产
利用率

2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2

绩效管理

17

目标 管理

8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各2分,每少一个专项、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制并报送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目标的,2分,否则不得分。

8

绩效 评价

管理

7

开展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开展2019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2分。

7

评价 结果 运用

2

根据2019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2

  

职责履行

5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2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2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2

工作

质量

3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2

履职效益

4

经济 效益

2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2

社会 效益

生态 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90%(含)以上计2分;
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2

合计

95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支出名称

林业专项支出-中央育林基金减收补助资金支出

主管

部门

邵阳市林业局

实施

单位

邵阳市林业局

项目

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

216.8

216.8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0

216.8

216.8

10

100%

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植树造林绿色行动,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抓好森林经营,守住生态林业红线,抓好健康森林,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全力推进林业项目建设。

1、超额完成省下达造林种草任务及落地上图工作;
2、超额完成生态廊道建设任务;
3、乡村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深入开展;
4、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基本完成;
5、全面完成油茶生产任务;
6、楠竹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7、花卉苗木产业蓬勃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指标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

指标

营造林
面积
(万亩)

110

130.8

10

10

造林成果上图面积
(万亩)

30.53

30.45

10

10

生态廊道建设面积
(万亩)

2

2.23

10

10

质量

指标

造林
成活率

85%

85%

10

10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10

10

时效

指标

市级禁食陆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资励资金下拨时间

2021年
底前

2021年
底前

10

10

成本

指标

造林补助监管

300元/亩

300元/亩

10

10

森林抚育补助监管

100元/亩

100元/亩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油茶

产值

35亿余元

36亿余元

5

4

社会效益指标

林业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

明显增强

明显增强

5

4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覆盖率

61%

61%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地保有量(万亩)

1980

1981

5

5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8000

8088

5

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85%

10

10

总分

100

98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22.9.18

联系电话:5325309

填表人:梁日霞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林业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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