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适老化和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2021年度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5:02 信息来源: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
分享到: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草地资源及其生态保护工作;

(二)组织全市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草绿化工作;

(三)负责全市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四)负责全市草地鼠虫病等生物灾害防治工作;

(五)指导草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草地功能区划定工作,承担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草地生物遗传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生物入侵和草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七)承担全市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资源圃建设管理工作;

(八)聚焦草地生态保护利用与管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自然保护区、草牧业发展环节从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出发组织开展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承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态定位监测站、草品种区域试验站、长期科研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为全市草地保护建设、林草融合及草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九)承担全市草地和草牧业先进技术(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负责农田种植饲草以外区域的人工种草及草种的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内设股室6个:综合办、科技与财务部、资源保护部、生态修复部、草种质资源部、监测与调查规划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6.34万元。与上年相比,总计各减少0.98万元,减少0.30%。主要是因为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0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16万元,占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37万元,占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2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4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5.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4万元,减少0.56%。主要是因为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5.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08万元,增长8.3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及奖金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7.29万元,占11.4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17万元,占4.97%;农林水支出234.10万元,占71.9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7.63万元,占11.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2.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2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款。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事业运行经费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24.94万元,支出决算为2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43万元,支出决算为3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0.36万元,占基本支出27.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38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教育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市林业局二级机构,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1.25万元,用于开展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专业技术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0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是邵阳市林业局的下属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下级分支机构本单位的主要职责职能是:1、负责全市草地资源及其生态保护工作;2、组织全市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草绿化工作;3、负责全市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4、负责全市草地鼠虫病等生物灾害防治工作;5、指导草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草地功能区划定工作,承担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事务性工作;6、承担草地生物遗传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生物入侵和草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7、承担全市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资源圃建设管理工作;8、聚焦草地生态保护利用与管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自然保护区、草牧业发展环节从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出发组织开展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承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态定位监测站、草品种区域试验站、长期科研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为全市草地保护建设、林草融合及草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9、承担全市草地和草牧业先进技术(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11、负责农田种植饲草以外区域的人工种草及草种的服务工作。

 (二)人员概况

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核定编制总数为23人,现有在编人员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30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16万元,占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37万元,占0.12%。与2020年相比,增加12.19万元,增加4.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及奖金的增加。

(二)财政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9万元,占11.43%;卫生健康支出16.17万元,占4.95%;农林水支出235.25万元,占72.09%;住房保障支出37.63万元,占11.5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科学合理编制次年项目预算,按时完成了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2021年邵阳市草地监督管理站收入预算总额为28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2.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3万元,农林水支出22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3万元。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单位运行保障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并直接缴入国库,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 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29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市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单位(科室)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做好等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资产管理家具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本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1年,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21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草地资源保护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