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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0:02 信息来源: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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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为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承担管理、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抢救、研究、传承、宣传工作以及各级保护项目与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

部门职责

(一).运用文字、录像、录音、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

(二)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存,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三)调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渠道,深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工作,举办学术、展览(演)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推介、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是副处级全额预算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4名,设有综合部(办公室、财务室)、保护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本级。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  380.84  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  6.83万元,减少 1.76  %,主要是压缩开支及传承人及传承项目补助尚未审批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 339.6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28.33  万元,占 96.7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1.31  万元,占 3.3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支出合计 380.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2.24  万元,占  71.48 %;项目支出 108.6  万元,占 28.52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69.52 万元,与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8.14  万元,下降4.91  %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压缩开支及传承人及传承项目补助尚未审批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69.5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03  %,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增加 28.64  万元,增加 8.04  %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压缩开支及传承人及传承项目补助尚未审批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69.5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27.05 万元,8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12万元,4.37 %;卫生健康支出(类)11.03万元,2.98%;住房保障支出15.32万元,4.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49.17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69.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8.3  %,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与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1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6.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为:非遗项目增加及非遗传承人增加且支付退回,留置下年度再支付;其他文化与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为41.1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预算;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数为13.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上年度结转结余;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为0.00元,决算数为8.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上年度结转结余;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数为116.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上年度结转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96万元,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75万元,决算数为0.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新晋人员,增加缴纳金额。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决算数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新晋人员,增加缴纳金额;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33万元,决算为1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主要为新晋人员增加及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2.92万元,决算为1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21年度住房保障支出类基数上调及新晋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60.9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90.5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3.04  %,主要包括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 70.3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6.96  %,主要包括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邵阳市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来宾 0  人次主要是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2021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止2021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7.1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7.69  万元。增长12.9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追加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开支培训费 0.15  万元,用于开展专业人员技术上岗培训及第五批干部培训资料,人数 10  人,内容为体职工在线技能培训 0.15  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详见报表。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单位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总之,通过加强预算财政资金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得利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度100%,在服务财政改革,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支出绩效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约束性不够。;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偏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是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管的副处级全额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2名,内设有综合部(办公室、财务室),保护部。

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1、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建立数字化档案。2、严格执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的评审标准,进行科学认定。3、加强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存,征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4、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保护单位在成果研究和实物保存方面的专业操作能力。5、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等各类专门人才,支持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开展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6、调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渠道,深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演)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推介、宣传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部门整体支出规模:本年度总支出24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7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及范围:1.非遗研究所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2.非遗项目国家级传承人、省级传承人传习补助的支出,省级非遗项目的保护经费支出。3.非遗展览馆免费对外开放,馆内运行经费的支出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249.17万元。基本支出154.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7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

(二)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福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主管局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三公经费0万元,严控三公,厉行节约。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专项支出95万元,安排落实:市级传承人及市级传承项目等费用55万元、展览馆运行专项资金40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预算内专项资金40万元,资金用于非遗展览馆的维修、维护,非遗项目的展示、展演活动等开支,合理使用,未超支。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1)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

2)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和文化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专项资金分为传承人补助经费、组织管理经费两大类。

一是传承人补助经费是指对项目进行保护、保存、研究、传承等方面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开支范围包括:传承人及传习活动补助费、资料抢救整理、展示展演活动等。

二是组织管理经费是指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常开展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开支范围包括:普查经费、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评审经费等。

三是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

四是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是没有擅自变更补助项目内容,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招标项目。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制定有内部控制、项目管理、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制度。

四、资产管理情况

制定了单位的资产管理、配置处置等制度,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财政资金249.17万元,涵盖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所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评价结果看,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以保护传承、弘扬传播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切实提高非遗保护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做好非遗的合理利用、展示宣传、非遗展览馆的免费开放等工作。

八、存在的问题

1、扶贫工作经费挤占了本单位的业务经费,根据湘办发电(201825号、邵扶组字(2018)、邵组通(2018)等相关文件精神,本单位需要为驻村扶贫点进行帮扶,帮扶资金未有着落。2根据政府会议精神,本单位需要为创文创卫留置费用,财政尚未单独拨付费用,存在资金缺口不足,内控制度与执行有待加强,其他各项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本单位除了基本预算及重大的(国家级、省级)等专项经费得到上级支持,其他资金的使用(扶贫经费、创文创卫经费)均靠单位自行解决办法,望得到相关部门对非遗保护传承的支持与重视。2、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尽快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所2021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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