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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09:00 信息来源: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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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贷款管理科、归集科、资金结算科、内审稽核科、科技信息科、行政保卫科、机关党委、会计核算科、远程服务科等12个科室,下辖邵东、新邵、隆回、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邵阳县、城区、双清、北塔和经开区等13个县市区管理部,市、县两级实行统一人、财、物管理,统一资金运作,统一内部管理制度。

(二)决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87.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31.38万元,下降28.59%。主要是因为专款收支的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72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5724.72万元,占99.9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39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4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9.81万元,占70.42%;项目支出1617.49万元,占29.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本单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本单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本单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无财政拨款,本单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无财政拨款,本单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财政拨款,本单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本单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性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本单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无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政府采购支出数据。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为按规定配置的其他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见第五部分附件)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21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22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对2021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人员情况:我中心干部职工编制人员119人,较去年124人相比,减少5人,在岗人员实有153人,包括劳务派遣人员26人,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人员8人。

机构设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20124月批准成立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现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贷款管理科、归集科、资金算科、内审稽核科、科技信息科、行政保卫科、机关党委、会计核算科、远程服务科12个科室,下辖邵东、新邵、隆回、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邵阳县城区、双清、北塔和经开区等13个县市区管理部,市、县两级实行统一人、财、物管理,统一资金运作,统一内部管理制度。

主要职能: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部门整体支出规模:2021年共支出5467.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8.56万元,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24.29万元,资本性支出1563.50万元。

使用方向:用于部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事业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主要内容:部门人员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单位缴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日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事业运行维护项目支出主要是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履行单位职能、创建高效便捷的服务支出(含机关及相关县管理部办公场地建设等)。

涉及范围: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对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中心管理费用实际支出54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9.81万元,专项支出1617.49万元)

  (二)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849.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履行单位职能,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7.59万元,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24.29万元,资本性支出16.99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3.00万元,实际支出8.42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年初预算8.50万元,实际支出8.29万元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的性质是财政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21年财政拨入专项资金1916.43万元。

22021年共收到专项资金拨款1916.43万元,专项支出1617.49万元。

3、我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根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邵公积金字〔201815号执行。实行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年度专项收支预算需由中心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财务科对专项的财务支出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支付工程款需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协议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对其工程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确认,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财务会审小组会审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报主任审批后方可付款。

   4、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2021年预算安排14个项目,支出14个项目,其中: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14个。

    我单位在专项管理方面,根据已建立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专项项目日常跟进、检查、监督等遵循谁申请谁跟进谁负责原则执行。

   、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省、市财政的要求,我中心及时制定了一系列资产管理办法,深化资产管理促发展,及时建立资产管理动态管理制度,对中心资产的购买、分配、使用、维护、保管等情况实施追踪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分发有记录,领用有登记,每年期末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中心在分析相关要求、收集资料基础上,整体支出评价小组制定出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自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情况撰写了《2021年度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自评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相关性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需与中心整体支出评价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优先使用中心领域中较具代表性、较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经济性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设计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系统性原则

  本次评价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出2021年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等。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要求与特点,结合中心部门职能定位,本次评价按照宏观目标与具体管理目标相结合,整体支出与各监管项目具体支出相结合,以整体+项目的形式为基础开展绩效评价。即整个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二个部分,其中,部门整体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评价中心年度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反映中心机关的整体运行及职责履行情况;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各部门(单位)及项目单位承担的2021年度由中央、省级、级各类统计项目经费支持的各类项目,以反映中心对统计调查及预测监督等多个管理的职能。在各项目评价完成后,将各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结果分别平均处理后纳入部门整体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中心整体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中心整体支出与履职情况。

  2.绩效自评依据

  1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22号);

  2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3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自评方法

  本次绩效自评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采用了审阅自评和相关资料、现场调研、实地抽样评价、查问询证、部门问卷调查等评价方法,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审阅资料根据本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工作总结相关资料等进行审阅。现场调研通过向部门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访谈、调研,进一步确认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了解和收集被评价对象以及评价指标有关的信息。实地评审、查问询证绩效自评工作组根据分工,深入部分项目地点,开展资料收集、查阅工作,并开展座谈、询问、现场走访等方式,收集自评数据及相关资料,开展分析评价。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中心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与部门总体目标任务同部署同安排,成立以主任王瑞虎为组长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并设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明确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小组办公室主任,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

  1.前期准备

  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管理

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

  2021年初,我单位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科室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组织实施

  为确保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按规定全面、客观、如实地反映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严谨务实的态度,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等级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中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预算、 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审批和资金拨付制度,健全财务内部约束制度,完善财务监督审查制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存在的问题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附件: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1、北塔管理部开办费(完工专项自评)

2、江苏协通外联项目开发费专项(完工专项自评)

3、贷款管理费专项 (完工专项自评)


第二部分表格: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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