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邵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参与组织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城市栅户区(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承担市区由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维修维护等后续服务工作。3、承担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服务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审核与发放等事务性工作。4、承担组织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项目申报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金分配和拨付工作。5、承担市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租赁、维护、改造和市区私房落实政策等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4名,十八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邵阳市住房保障服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5227.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307.3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非税收入 192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94.2 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5227.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3307.37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63.88 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随之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227.37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87万元,占5.97 %;卫生健康支出192.47万元,占3.68%;城乡社区支出 4461.44万元,占85.35%;住房保障支出 261.59万元 ,占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3307.3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92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非税返还19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储备;直管公房维修、维护;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缴和配套用房出租等运行等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2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15 万元,上升25 %,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新纳入财政拨款单位,预算系统改革,计算方式变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 5 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18 万元,拟召开 4次 会议,人数 600 人,预算 18 万元,内容为公租房摇号分配1次、公租房信息系统培训会议3次;培训费预算 20 万元,拟开展 3次 培训,人数 500 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勤人员晋级、会计人员培训等;拟举办3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35万元,内容为上级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开支和服装费25万,春游、秋游各一次10万。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3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73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借用的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借用的公务用车 2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5227.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07.37 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 192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