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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22 07:47 信息来源: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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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国家和省关于移民工作的法规、条例宣传,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依法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三)会同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查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重点移民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经费开支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督查验收移民开发工程项目。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和资产,做好移民资金年度计划审批;指导全市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加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口粮补贴的发放,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有关移民工作的协调与管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六)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怍。
     (七)负责全市移民工程建设的业务指导、把关与管理工作,负责移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组织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市移民区移民工作班干部、基层骨干和移民的培训。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资金财务部、规划安置部、后扶开发部四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总计733.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总增加86.75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省监督检查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63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90万元,占5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1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49万元,占70.72%;项目支出149.65万元,占29.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33.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07.85万元,增长14.70%。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省监督检查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0.72%。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56万元,增长18.16%。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省监督检查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1.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26万元,占65.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3万元,占7.31%;;卫生健康支出20.52万元,占5.67%;农林水支出54.51万元;占15.08%;住房保障支出24.76万元,占6.86%;外交(类)支出0.0万元,占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94万元,支出决算为36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6.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奖金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无安排。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2%,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异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361%,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缴纳数高于预算安排数,补缴往年欠款。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缴纳数高于预算安排数,人员异动,补缴往年欠款。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预算的55.1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80万元,支出决算3.79万元,完成预算的48.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09万元,增长414.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造成工作停滞;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3.82万元,完成预算的63.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经费只减不增,与上年相比减少2.11元,减少35.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万元,占4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2万元,占5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8个、来宾386人次,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4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14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9.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7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8.94万元,增长60.78%。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增加(车补)未纳入预算,工会费,聘用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单位房屋维修费用增加等。较2019年度增加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3万元,用于召开犬木塘工程会议,人数56人,内容为犬木塘工程会议;开支培训费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于1998年成立(原邵阳市移民开发局)。2006年12月,根据省编办《关于邵阳市移民开发局机构规格的复函》(湘编办函〔2006〕69号)精神,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政办发〔2006〕29号),市移民开发局为市人民政府直管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管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扶开发工作。

(二)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国家和省关于移民工作的法规、条例宣传,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依法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3)会同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查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重点移民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经费开支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督查验收移民开发工程项目。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和资产,做好移民资金年度计划审批;指导全市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加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口粮补贴的发放,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
     (5)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有关移民工作的协调与管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6)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怍。
     (7)负责全市移民工程建设的业务指导、把关与管理工作,负责移民重大基础设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组织指导工作。  
     (8)负责全市移民区移民工作班干部、基层骨干和移民的培训。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资金管理科、后扶开发科四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本级。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预算数190.94万元,预算完成数361.49万元,预算完成率189.32%,“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实际支出13.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二)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25万元,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发放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退休金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7万元,用于一般日常公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公用经费、职工大病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一般公用经费在不超预算。

2.加强移民培训,提高移民自主就业、创业能力,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四)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情况。

1、预算管理

单位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质量。结合单位业务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细化,部门预算经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支出,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期限,督促尽快组织实施采购计划。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2、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已完工的基建工程、购入的固定资产、收到的捐赠资产等及时入账,并按照数量、金额登记明细账,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面上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程序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采用其他形式采购。未纳入预算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采购,确需急用,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处置等程序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等,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2020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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