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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22 07:46 信息来源: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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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邵阳市农业委所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和纠正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和行为。执法范围包括: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基本农田保护执法,农业投入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种畜禽生产与销售执法,奶畜饲料及生鲜乳生产、收购执法、动物卫生执法,畜禽定点屠宰执法,鱼苗生产与销售执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鱼类资源与渔业环境保护执法,渔业船舶管理执法,畜禽水产品包装标志执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执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执法、草地使用、开垦、防火执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执法,粮食流通执法。

(三)承担市区农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县(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协调处理跨县(市)农业领域违法案件,负责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执法查处。

(四)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和下级移送的案件;依法协助其他执法部门查办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农案件。

(五)指导全市农业投入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六)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涉农生产、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七)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包括:四个内设机构和六个直属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直属机构分别是:案件审理与处罚中心、种植业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兽医药政执法大队、畜牧水产大队、农机大队;2020年底实有在职人员56人,退休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构成只包括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22.3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35.26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对应的经费增加2、因业务工作需要,加大对业务工作的投入。3、十年禁捕退捕增加了专项资金和专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089.53万元,占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0.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04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61万元,占95.10%;项目支出51.18万元,占4.9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12.3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5.74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对应的经费增加2、因业务工作需要,加大对业务工作的投入。3、十年禁捕退捕增加了专项资金和专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3.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02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对应的经费增加2、因业务工作需要,加大对业务工作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1,033.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6万元,占6.75%;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占4.13%;农林水支出858.44万元,占83.04%;社会保障支出62.83万元,占6.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52万元,支出决算为5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年审缴费基数大于部门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年审缴费基数大于部门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年审缴费基数大于部门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29.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4.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年审缴费基数大于部门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393.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0.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成本的返还及追加项目资金,未完成预算数的原因是在建项目未完工。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未完工。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43.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5.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5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16.0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为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用接待费支出预算27万元,支出决算2.22万元,完成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初年预算数的原因是我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2万元,增长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跟各县的执法工作联系。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9万元,完成预算的19.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17万元,增长34.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十年禁、退捕期间蹲守、巡查租车费、油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49万元,占8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2万元,占15.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5个、来宾243人次,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49万元,为要用于车辆维护、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禁退捕期间的租车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基金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50.98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增加24.21万元,增长19.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办公装备;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9.47万元,增长379.15%。主要原因是:执法工作差旅费、执法装备等刚性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未举办会议,开支0万元开支培训费10.84万元,用于开展无人机的培训6.33万元,人数3人,内容为无人机的驾驶学习一系列开支;2020年市农业执法培训费4.51万元,用于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培训,人数102人,培训内容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实践和理论的学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执法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支队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

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60人,现有人员共计57人(其中在职56人,退休1人)。部门预算包括三个内设机构和五个直属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直属机构分别是:案件审理与处罚中心、种植业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兽医药政执法大队、畜牧水产大队、农机大队;没有下属单位。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和纠正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和行为。执法范围包括: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基本农田保护执法,农业投入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种畜禽生产与销售执法,奶畜饲料及生鲜乳生产、收购执法、动物卫生执法,畜禽定点屠宰执法,鱼苗生产与销售执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鱼类资源与渔业环境保护执法,渔业船舶管理执法,畜禽水产品包装标志执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执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执法、草地使用、开垦、防火执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执法,粮食流通执法。

3、承担市区农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县(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协调处理跨县(市)农业领域违法案件,负责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执法查处。

4、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和下级移送的案件;依法协助其他执法部门查办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农案件。

5、指导全市农业投入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6、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涉农生产、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整体支出1043.78万元,资金使用方向为单位日常开支以及期间拨付的专项支出,涉及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专项执法工作及抽样检测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等方面。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2020年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支情况:2019年支队结转为222.86万元,2020年收入1099.53万元,总收入合计1322.39万元,实际支出1043.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27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0万元,项目支出100.21万元。

  2、“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预算数91.8万元,实际支出数14.71万元,执行率为16.02%。

(二)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数992.61万元,占支出总额95.1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水费、电费,办公用品、党建工作、联点社区等工作支出。

在支出管理上,支队制订了事前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审制度。所有开支遵循“先计划、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超过5000元的开支坚持三重一大会决策。“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三)专项支出

1、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51.18万元,占总支出5.9%。

2、专项组织情况分析:支队2020年专项资金涉及渔政、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粮食安全专项执法、抽样检测和无害化处理经费等几个项目。从项目申报、资金监管等方面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严禁挪用项目资金,从制度层面保障专项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标。

3、专项管理情况分析:完善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从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农业执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高效率。

三、资产管理情况

支队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集中采购,属政府控购的办公用品或其他设施设备,由各部门按照《邵阳市政府采购办法》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依次报分管领导、支队长同意后再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并集中办理,非政府控购的办公用品或其它设施设备由支队办公室统一批发,办公室统一购置需入库管理的实物等用品,由办公室建立实物的购、存、发台账,并实行管理和使用相分离,计财科、监察室定期组织清点盘库。

计财科将符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设施设备列作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科目入账,办公室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和卡片,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年终,应将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报计财科,办公室和计财科每年组织一次清查。属于已进行财产登记的财产、设备报废的,由办公室、监察室核定后统一处理,计财科及时根据报废清单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报损和无偿调拨应报经部门领导或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的绩效理念,明确各部门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

(二)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和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能力。

(三)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87.0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0年,根据支队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上级及主管部门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为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为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七、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安排还有待增加。特别是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设备更新升级及完善等。

(二)资产管理还有待加强。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充分发挥资产的利用价值。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细化制度建设。建立更加完善、更符合工作实际的 制度、机制,保障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二)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履职履责,让职责不留空缺,使财政拨款经费合理、有效使用。




第二部分附件:决算表


第五部分附件:1、2020抽样检测及无害化处理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表

                    2、2020粮食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经费绩效自评报告表

              3、2020年生猪屠宰专项执法经费绩效自评报告表

              4、2020农资打假专项执法经费绩效自评报告表

              5、2020渔政专项执法经费绩效自评报告表

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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