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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04 16:30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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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概况

·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职责

(一)审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负责市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归集专户储存、划拨和使用监管;

(三)审定市区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成本费用概决算;审核区人民政府征收项目一榜二榜公示公告;

(四)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依程序选定房屋评估机构,并委托选定的房屋评估机构对征收项目房屋进行评估;

(五)协助参与并监督区人民政府房屋调查摸底前期工作。

(六)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征收信息管理平台,共享房屋征收信息;建立评估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信用名录;

(七)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交办项目征收工作任务;对全市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和相关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具体负责跨区重大建设项目及邵阳经开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科、法规科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191.44万元。比上年增加4.07%其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増加和绩效奖纳入预算。总支出170.84万元,比上年减少6.12%,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和调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1.44万元,比上年增加4.07%其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増加和绩效奖纳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4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0.84万元,比上年减少6.12%,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和调出。其中:基本支出170.84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28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1.44万元,上比上年增加4.07%其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増加和绩效奖纳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0.84万元,比上年减少6.12%,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和调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13万元,减少6.12%,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和调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8万元,占13.33%;卫生健康支出12.58万元,占7.3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122.02万元,占71.42%;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占7.8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2.95万元,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62万元,支出决算为 1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 2.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0.48 %,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核定的缴费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核定的缴费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 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核定的缴费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 万元,支出决算为 9.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0.5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核定的缴费基数调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44 万元,支出决算为3.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年初预算。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补发工资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2%。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年初预算。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0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2%,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

公用经费15.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40.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减少(增长)0.0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减少(增长)0.0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维护3.1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61.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增长25.3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行次数増加,公车运行油费及其他开支同步増加,但未超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主要是车辆保养维修,燃油支出,车辆保险支出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无项目绩效考核

2、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很好地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单位无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保障本办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保障本办正常运转所需日常开支。

(3)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1万元,增长(降低)-57.69%。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10%一般性支出,由于社保计费基数与财政计费基数有差异,本单位压缩办公支出用于弥补社保缴费不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8.26万元   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44元,用于开展继续教育,党建,普法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党员教育活动,全体工作人员普法教育书籍等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9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单位积极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我办为副处级市本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数16人,退休人员8人,现内设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科、法规科四个科室。主要职能:1)审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负责市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归集专户储存、划拨和使用监管;

3)审定市区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成本费用概决算;审核区人民政府征收项目一榜二榜公示公告;

4)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依程序选定房屋评估机构,并委托选定的房屋评估机构对征收项目房屋进行评估;

5)协助参与并监督区人民政府房屋调查摸底前期工作。

6)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征收信息管理平台,共享房屋征收信息;建立评估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信用名录;

7)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交办项目征收工作任务;对全市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和相关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9)具体负责跨区重大建设项目及邵阳经开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我办2019年总支出171.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我办2019年初预算收入159.71万元,实际拨付191.44万元。预算完成率119.87%,资金节余19.82万元。

  (二)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5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1.90万元,比上年増加0.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比上年増加0.39万元,増加25.83%。

  (三)专项支出

       2019年度没有专项支出项目

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我单位制定完善了《邵阳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等各方面作出了规范。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我办于2019年底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并作出相应资产清查报表。

四、绩效评估工作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我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邵阳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收支业务管理制度》《邵阳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得以落实,组织开展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通过听取各科室有关情况。检查各项支出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分析支出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合理的绩效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保障本办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保障本办正常运转所需日常开支。

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制,及时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妥善协调、处置信访遗留积案。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0人次,信访结案1户,为长期上访的张琦、钟兰芳拆迁遗留信访案,一次性补偿由我办支付到位。

(3)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1、今年启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5个,共计380户,总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

2、今年已完成房屋征收整体项目4个共252户,2.62万平方米。

3、今年正在实施的项目8个,共1378户,12.7万平方米。已完成签约713户,建筑面积7.13万平方米。

2019年初出台了市政府1号文件《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在文件中确定了我办为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同时明确了征收办行政职能职责及征收工作机制,为我办顺利推进征收项目奠定了基础。今年为该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征拆户了解征收政策、理解征收政策、支持征收行为。一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入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深入被征收人家中进行宣传,解释相关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取得被征收人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以情动迁、依法征收”。在征收过程中征收工作人员主动为困难群众联系搬迁公司,让被征收户无后顾之忧。三是针对建档贫困户、残疾人家庭等弱势群体,经相关部门公示后给予每户一定的困难补助,让依法的征收变成有情的安置,用真诚的关怀拉近距离,以周到的服务赢得信任。

严格把关房屋征收程序。一是由区征收办受理各项目申请并立卷呈批,发布启动公告。二是由市征收办统一对各项目的立项批复、规划、国土等审批手续进行备案核查。在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把政策关,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阳光操作,坚持按法定要求向群众公布所有征收信息,确保群众利益,提高征收政策普及率,真正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多措并举,稳妥推进。我办针对征收辖区的实际情况提前调研,提前谋划,制定好征收工作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征收办相关人员,扎扎实实地干好、抓好每一项既定目标和任务。同时按照政策逐条细化,在不违反原则情况下尽可能使群众利益最大化,对在征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矛盾,耐心进行解答,逐一进行解决,确保征收补偿和搬迁工作落实到位。

七、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2)资产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3)财务部门与各科室、其它部门的联系有待加强。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指标使用的审核,不让预算与决算相脱节。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帐,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3)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帐支付时,按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的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备注

得分

投    入

预算配置

18

“三公经费”
变动率

3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0

“三公经费”   管理

3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2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2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2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2

商品 和服务支出 变动率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2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2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2

非税 收入 管理

2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2

非税 收入 完成率

2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非税收入完成率=(2019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19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2

过    程

过      程

预算执行

8

预算  完成率

2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0

资金  结余

2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2

“三公经费”
控制率

2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

政府

采购

2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2

预算管理

28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6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1分;
③会计人员、机构按规定设置,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5

内控制度情况

4分

内部控制制度完全执行,4分,执行过程中,某个环节(节点)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1分,扣完为止。

3

过程

资金  使用
合规性

14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开支)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④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4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4

资产管理

20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2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2

资产  管理
安全性

16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帐卡、账账、账表(决算报表等)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⑥清查盘点: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⑦产权明晰,权证齐全;⑧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⑨未按时报送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每延迟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6

固定  资产
利用率

2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2

绩效管理

17

目标 管理

8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各2分,每少一个专项、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制并报送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目标的,2分,否则不得分。

8

绩效 评价

管理

7

开展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开展2017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2分。

7

评价 结果 运用

2

根据2018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2

产   出

职责履行

5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2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2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2

工作

质量

3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2

效  果

履职效益

4

经济  效益

2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2

社会  效益

生态  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90%(含)以上计2分;
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2

合计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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