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2〕21号)文件精神,湖南希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评价工作组于9月16日至10月20日对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邵阳市民政局属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机关内设科室11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前述科室和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该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
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2、人员情况
2021年,邵阳市民政局编制人数为71人(其中:行政编制为30名、事业编制41名)。截至2021年12月31日,邵阳市民政局实有在职人数63人,离休人员4人。相比2020年底,在职人数增加11人,主要原因为新成立了直属事业单位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编制机构增加,人员增加。
3、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
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8)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4)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总支出2,94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64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02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6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0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部门日常运行所支付的人员费用(工资及福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等)和日常运行所支付的公共费用(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支出包括基层政权维护建设支出、社会事务支出、扶贫支出、临时救助支出、纪检监察支出、儿童福利支出、乡村振兴支出、社会福利支出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年初,邵阳市民政局部门预算支出人民币1,092.5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5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09万元),项目支出(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6.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因公出国相关费用4.00万元。
2、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人民币2,942.29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人民币1,092.56万元,部门整体决算支出超年初预算数1,849.73万元,超支比率为169.30%,其中:基本支出超支492.08万元,超支比率为62.56%,项目支出超支1,357.65万元,超支比率为443.68%,详细情况汇总如下:
预决算收支情况对比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年末决算 |
决算超年初预算金额 |
决算超年初预算比率 |
(一)基本支出 |
786.56 |
1,278.64 |
492.08 |
62.56% |
工资福利支出 |
627.88 |
817.95 |
190.07 |
30.2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3.59 |
191.67 |
88.08 |
85.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5.09 |
269.02 |
213.93 |
388.33% |
(二)项目支出 |
306.00 |
1,663.65 |
1,357.65 |
443.68%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6.00 |
1,625.75 |
1,319.75 |
431.29% |
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 |
|
37.90 |
37.90 |
|
合计 |
1,092.56 |
2,942.29 |
1,849.73 |
169.30% |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人民币15.67万元(公务接待费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较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00万元,减少4.33万元,下降比率为21.65%。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相关费用。
4、财政拨入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邵阳市财政主管部门拨入邵阳市民政局资金合计
人民币2,942.29万元(基本支出1,278.64万元、项目支出1,663.65万元),部门实际使用资金人民币2,942.29万元(基本支出1,278.64万元、项目支出1,663.65万元),具体详细使用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财政拨入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政拨入资金项目名称 |
拨入金额 |
实际使用金额 |
拨入金额-实际使用金额 |
(一)基本支出 |
1,278.64 |
1,278.64 |
0.00 |
1、工资福利支出 |
817.95 |
817.95 |
0.00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1.67 |
191.67 |
0.00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9.02 |
269.02 |
0.00 |
(二)项目支出 |
1,663.65 |
1,663.65 |
0.00 |
1、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
3.96 |
3.96 |
0.00 |
2、民政管理事务 |
177.79 |
176.24 |
1.55 |
3、儿童福利 |
225.51 |
221.89 |
3.62 |
4、殡葬 |
12.47 |
12.47 |
0.00 |
5、养老服务 |
899.77 |
1,002.21 |
-102.44 |
6、临时救助支出 |
12.35 |
12.35 |
0.00 |
7、民政福利企业解困资金 |
30.00 |
30.00 |
0.00 |
8、民政系统危旧房改造经费 |
134.66 |
134.66 |
0.00 |
9、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67.14 |
|
167.14 |
10、其他支出 |
|
69.87 |
-69.87 |
总计 |
2,942.29 |
2,942.29 |
0.00 |
注: 其他支出69.87万元,系2021年2月支付的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总站服务项目首付款(政府购买服务)28.37万元,2021年4月支付的孵化基地运营款31.50万元,2021年10月支付的社会工作服务站评估项目费10.00万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度共计发生基本支出人民币1,278.64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合计81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合
计19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合计269.02万元,详细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基本支出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发生金额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817.95 |
1、基本工资 |
241.34 |
2、津贴补贴 |
160.28 |
3、奖金 |
181.25 |
4、基本养老保险 |
68.08 |
5、基本医疗保险 |
59.07 |
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9.37 |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37 |
8、住房公积金 |
85.19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1.67 |
1、办公费 |
25.13 |
2、印刷费 |
8.87 |
3、水费 |
0.28 |
4、电费 |
16.71 |
5、邮电费 |
5.00 |
6、物业管理费 |
33.73 |
7、差旅费 |
18.32 |
8、维修(护)费 |
2.54 |
9、会议费 |
2.32 |
10、培训费 |
0.20 |
11、公务接待费 |
9.99 |
12、劳务费 |
17.74 |
13、工会经费 |
2.16 |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68 |
15、其他交通费 |
1.59 |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1.41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9.02 |
1、离休费 |
48.80 |
2、退休费 |
80.96 |
3、抚恤金 |
42.99 |
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6.27 |
基本支出总计 |
1,278.64 |
(三)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度共计发生项目支出人民币1,663.65万元,其中包括工程款、交通补助费、临时救助款、通讯费补助、培训费、养老试点配套经费、伙食补助费、津贴、咨询服务费等21个费用支出项目,详细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发生金额 |
1、工程款 |
476.32 |
2、交通补助 |
8.87 |
3、临时救助款 |
12.35 |
4、通讯费补助 |
0.25 |
5、培训费 |
109.43 |
6、养老试点配套经费 |
542.24 |
7、伙食补助费 |
4.29 |
8、津贴 |
1.10 |
9、差旅费 |
3.37 |
10、维修费 |
73.22 |
11、租赁费用 |
6.70 |
12、咨询服务费 |
9.94 |
13、会议费 |
4.63 |
14、评估费 |
26.10 |
15、解困资金 |
30.00 |
16、报刊费 |
0.37 |
17、印刷费 |
1.76 |
18、设计费 |
16.59 |
19、宣传费 |
8.12 |
20、慰问金 |
5.44 |
21、其他费用 |
322.56 |
项目支出总计 |
1,663.65 |
注:(1)工程款476.32万元,包括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前期款136.08万元,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装饰工程第二笔款项费用24.93万元,第二批养老智慧平台建设费79.38万元,民政系统危房改造项目工程首付款66.64万元,邵阳市民政局系统危旧房屋改造项目第二笔款53.31万元,2019年应急避难所标牌制作采购尾款质押金2.79万元,市区路名路网数据库网络建设项目费尾款3.80万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期款29.39万元,民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工程款80.00万元。
(2)培训费109.43万元,包括2021年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暨智慧养老信息管理平台培训服务费10.00万元,2021年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暨智慧养老信息管理平台培训服务费8.27万元,邵阳市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培训服务费用(第三片区)17.23万元,湖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邵阳赛区培训服务费用8.65万元,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培训服务费(第二片区)17.23万元,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培训服务费(第一片区)16.79万元,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培训服务费(第四片区)16.27万元,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教学片费用9.00万元,市标准地名地图、录(样书)联合审核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培训会议0.82万元,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培训费5.17万元。
(3)养老试点配套经费542.24万元,包括双清区居家养老试点配套经费85.00万元,大祥区居家养老试点配套经费85.00万元,北塔区居家养老试点配套经费32.00万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配套资金(双清区)95.00万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配套资金(社会福利院)40.00万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配套资金(宝庆精神病医院)40.00万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配套资金(北塔区)50.00万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配套资金(大祥区)75.00万元,塔北社区养老和未成年儿童服务工作经费10.00万元,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经费30.24万元
(4)其他费用322.55万元,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综合服务项目第一笔款101.32万元,2021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第一笔款项41.14万元,孵化基地运营款31.50万元,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总站服务项目首付款(政府购买服务)28.37万元,2021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项目经费(第二笔款项)20.57万元,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资金20.00万元,邵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服务费19.84万元,社会工作服务站评估项目费10万元,创文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9.83万元,邵阳市名山名水名胜编撰费用6.69万元,志愿者服务活动项目经费5.00万元,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5.00万元,民政统计服务费首付款4.00万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宣传片第一笔款项4.00万元,其他费用15.29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了如期、高质量地完成该部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湖南希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了相关专门会议,并从本所抽调部分精干力量成立了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张永山、姜红枚、张盈、张佳琪等人组成。张永山担任项目组组长,负责现场评价工作的组织、监督及与局管理部门沟通,督促并协调评价小组成员的工作,在评价小组出现不同意见时充当协调人。项目组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2〕21号)文件相关要求,具体制定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项目组于9月16日进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现场评价,10月20日现场评价工作结束。评价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给与了项目组积极的配合与支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价结论
在邵阳市财政局绩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的基础上,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大项指标逐一进行了分解(30个三级指标)并评价打分,项目总体得分86.47分,扣分情况:“投入”指标扣2分;“过程”指标扣8.5分;“产出”指标扣1分;“效果”指标扣2.03分。具体评价情况:
1、投入(指标分值14 分,评价得分12分)
(1)目标设定方面,因设定的目标指标细化不够,扣1分。
(2)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扣1分。
2、过程(指标分值47分,评价得分38.5 分)
(1)预算数2266.40万元,调整预算数3711.16万元,预算调整率为63.75%,大于10%,扣2分。
(2)年末结转结余总额768.87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数3711.16万元,结余率为20.72%,大于10%,扣0.5分。
(3)2021年邵阳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41.2万元,决算数为626.09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为259.57%,扣1分。
(4)未提供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扣1分。
(5)审批流程不规范,存在未盖公章现象,扣1分。
(6)绩效评价报告不够全面,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扣2分。
(7)固定资产未实行编码管理,扣1分。
3、产出(指标分值22分,评价得分 21分)
重点工作办结情况: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还没有实现火化区全覆盖,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务亟需加强和改善。扣1分。
4、效果(指标分值 17 分,评价得分14.97分)
(1)2021年该部门总支出2,942.29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35.64万元,增长8.71%,扣1分。
(2)经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试和随机走访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对该部门及其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经统计,对该部门工作的满意率达87.125%,根据满意率和相关指标分值计算,扣1.03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
1、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有效控制“三公经费”: 2021年度发生“三公经费”支出15.67万元,2020年度发生“三公经费”支出40.44万元,同比减少61.25%。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8.35%。“三公经费”较上年度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均有所下降。
3、持续推进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相关办法和政策,使得本地区社会平稳,减少或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本地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创造了条件,间接创造了社会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通过邵阳市民政局相关工作,党的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得到了不断的完善;逐步扩大了养老服务供给;持续优化了社会事务管理;创新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拓展了弱有所扶内涵;加快了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周密做好了新冠疫情防控,使得本地区社会面平稳有序,老百姓安居乐业。
(三)生态效益
减少了经济快速发展和激烈的社会竞争对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了城乡居民享受改革开放发展的红利,给与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维护了人类正常生存秩序,使得本地人文环境井然有序,为本地居民创造了更好的生存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本期基本支出包含了前期重大跨期支出
基本支出项目所列示的奖金181.25万元全部系2021年之前发生的支出,并不属于2021年当期支出。其中包括2020年综治、绩效、双文明部分奖73.87万元;发放2019年年度考核奖金(行政:刘光怀、彭长平、赵先科、唐栩涵)0.75万元;发放2019年年度考核奖金(事业:刘文、尹振宇、周小几、蒋宗勳)0.60万元;公务员2020年十三月基本工资奖金10.99万元;2020年综治、双文明、绩效考核奖剩余部分(行政编)58.19万元;2020年综治、双文明、绩效考核奖剩余部分(事业编)36.8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编制不准确
2021年年初邵阳市财政局批复市民政局本年预算数为1,0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56万元、项目支出306万元),2021年实际支出2,942.29万元,决算金额是年初预算金额的269.30%,严重超预算。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追加人员经费以及包含了前期重大跨期支出,且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部分审批流程不规范
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查看凭证,存在未签字、未盖公章、未签订具体日期的现象。如2021年2月22#凭证,支付局机关纪检组机要保密室安全达标改造费用人民币16,614.50元,后附附件《验收单》中验收单位(盖章)处未盖公章,验收人(签字)处未签字,验收时间处未填写具体时间;2021年6月31#凭证,支付共产党员应知的党史小故事书籍费用人民币1,930.50元,后附附件《验收单》中验收单位(盖章)处未盖公章,验收人(签字)处未签字,验收时间处未填写具体时间。
(四)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超标准
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查看,邵阳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41.2万元,决算数为626.09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为259.57%。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超过本年度采购计划不符。
(五)制度建设欠完善
邵阳市民政局未提供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六)固定资产编码管理有待加强
邵阳市民政局虽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但现场评价小组成员对部分固定资产实物抽查时未看到贴编码标签。
(七)重点工作办结未完成
经绩效评价小组查看相关资料,邵阳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还没有实现火化区全覆盖,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亟需加强和改善。
(八)绩效自评报告有待提高
绩效自评报告评价报告不够全面,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绩效
指标不够明确,实施的效益指标未设置可衡量的值,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意见可行性不高。
六、建议
(一)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提高资金效益。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在充分取得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比如本地各市、区、县低保对象、救助对象、残疾人、养老服务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数量及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细化预算编制,充分考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动情况,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减少或避免对预算的重大调整。
2、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意识。
做好绩效目标设置,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的实施目标要尽量细化、 并切合实际、易于考核,资金计划、实施内容、效益目标等要进行量化,设置简单、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使绩效目标发挥指导性作用;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三)围绕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管理。
1、将部门职责和任务与项目紧密关联起来,并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弱势群体中需要帮扶、救助人员的整体调研工作、群众不同意见的征询、项目专家论证和帮扶、救助对象的具体考察筛选工作,加强与项目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保证项目落地顺利并能够付诸实施。
2、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并完整保存相关项目管理档案。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和记录,尤其是要对相关单位实施的由本单位划拨资金的项目进行跟踪,包括建设项目和帮扶、救助相关项目,对其跟踪情况详细记入台账,便于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还应当对相关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或项目绩效评价。并对相关记录和台账按年度和相关支出性质归类存档,便于以后查阅。
3、恰当选择资金拨付方式。尝试对相关支出项目采用“报账制”的方式拨付相关资金,即以资金实际具体开支的原始单据为依
据拨付项目资金。以有效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4、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稽查、考核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定期、高密度随机抽查有关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帮扶、救助对象的目前状况,以及帮扶、救助对象是否仍然符合待遇受领标准的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形成档案,并及时更新。
(四)规范审批程序,促进精细化管理。
订具体日期的程序,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批,完善签立要素,促进单位精细化管理,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五)加强固定资产编码管理
为确保实物与编码标签一致,建议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5号第四章资产使用的规定,应当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