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2〕21号)文件精神,湖南希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评价工作组于9月16日至10月20日对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根据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市办〔2019〕61号),内设14个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科、法制教育科、督查考评科、市容管理科、环卫和碴土管理科、财务审计装备科、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科、市政管理科、给排水管理科、燃气和安全生产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科、机关党委。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为26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干部43人,退休干部51人。
2、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等方面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绩效评估,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市城区道路、桥涵通道等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道路、桥涵通道等建设维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维护经费的计划制定、监督专款专用,以及市政维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5)负责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负责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辖地区天然气管道保护和监管工作。
(7)负责市城区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城市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和容貌景观提质提标;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灯化亮化专项规划。
(8)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9)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内的绿化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审查;指导各县市区、社区绿化和公园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工作规范;承担市本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诉讼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负责制订城管执法责任制,信息共享、部门联系、司法衔接、投诉举报等制度;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城管综合执法裁量权基准和城管执法“三清单”。
(11)负责行使市本级保留的对市城区渣土、大型户外广告、城市用水、城镇燃气、城市路灯、城市道路桥涵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城区内跨区域及重大复杂城市管理范围内案件的查处。
(12)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市本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营运和维护管理,负责“12319”服务热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营运和维护管理。
(13)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整体支出6,848.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5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合计691.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35万元、资本性支出4.24万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806.37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包括本单位日常公共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包括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管执法相关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1、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总支出人民币 2,916.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06.66 万元,项目支出 2,21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6.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11.70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人民币6,848.82 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支出人民币 2,916.66 万元,部门整体决算支出超年初预算金额3,932.16万元,决算金额超年初预算金额比率134.82%,其中基本支出超年初预算金额335.80万元,占年初预算金额比率47.52%,项目支出超年初预算金额3,596.37万元,占年初预算金额比率162.73%,详细情况汇总如下:
预决算收支情况对比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年末决算 |
决算超年初预算金额 |
决算超年初预算比率 |
一、基本支出 |
706.66 |
1,042.45 |
335.79 |
47.52% |
工资福利支出 |
573.32 |
691.36 |
118.04 |
20.59%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9.03 |
180.50 |
51.47 |
39.8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31 |
166.35 |
162.04 |
3759.63% |
资本性支出 |
|
4.24 |
4.24 |
|
二、项目支出 |
2,210.00 |
5,806.37 |
3,596.37 |
162.73% |
合计 |
2,916.66 |
6,848.82 |
3,932.16 |
134.82% |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公经费”预算36.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7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5.00万元。全年实际“三公经费”支出24.88万元(相比预算金额节余11.82万元),占预算金额的比率为67.7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2万元,占预算金额的85.64%;公务接待费14.86万元,占预算金额的59.44%。
4、财政拨入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邵阳市财政主管部门拨入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金合计5,319.4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合计6,848.82万元,超支部分由以前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支付,具体收支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财政拨入金额 |
项目名称 |
实际使用金额 |
(一)基本支出 |
873.44 |
(一)基本支出 |
1,042.45 |
工资福利支出 |
655.90 |
工资福利支出 |
691.36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3.6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0.5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3.8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6.35 |
资本性支出 |
|
资本性支出 |
4.24 |
(二)项目支出 |
4,446.00 |
(二)项目支出 |
5,806.37 |
河道卫生清理保障经费 |
202.00 |
2020-2021河道卫生清理 |
194.83 |
春节慰问经费 |
10.00 |
环卫春节慰问费 |
17.70 |
数字城管项目经费 |
800.00 |
2020-2021年数字城管 |
687.76 |
国卫复审环卫设施设备 |
1,055.00 |
国卫复审环卫设施设备购置 |
997.37 |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 |
79.00 |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
23.40 |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费 |
300.00 |
生活垃圾分类 |
206.68 |
节水评价工作专项经费 |
156.00 |
市城管局节水评价工作经费 |
29.50 |
城市管理专项规划编制 |
166.00 |
城市管理相关专项规划编制 |
39.00 |
垃圾填埋场外排管道改造 |
671.00 |
市垃圾填埋场外排管道改造 |
601.13 |
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
80.00 |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
75.00 |
龙须洋溪沟黑臭水体治理 |
242.00 |
黑臭水体整治补助资金 |
10.00 |
红旗河沿线截污工程 |
271.00 |
红旗河沿线截污工程 |
216.80 |
市城管局市容监督员经费 |
96.00 |
市容环卫督察考核经费 |
367.02 |
西湖北路雨污分流工程 |
268.00 |
2018—2019结转项目 |
59.47 |
蓝天保卫战先进单位奖励 |
50.00 |
2017年城区灯化美化工程 |
127.78 |
|
|
2020年“牛皮癣”清理承包 |
12.05 |
|
|
2020年环卫车辆油料补助费 |
100.00 |
|
|
2020年三区清扫面积提标 |
616.74 |
|
|
2020年社区清扫经费 |
514.95 |
|
|
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
45.10 |
|
|
环卫车辆维修 |
5.48 |
|
|
三区及市直单位考核奖 |
300.00 |
|
|
垃圾转运站改造及环保整改 |
32.03 |
|
|
城管执法制服更新经费 |
23.00 |
|
|
市城管局创建文明城市重大活动 |
0.04 |
|
|
市城管局国卫复审经费 |
469.18 |
|
|
市容环卫专项资金 |
27.28 |
|
|
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工作经费 |
7.08 |
总计 |
5,319.44 |
总计 |
6,848.82 |
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19.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848.82万元,超支部分由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二)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共计发生基本支出1,042.45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合计691.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35万元、资本性支出4.24万元,详细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间 |
发生金额 |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 |
691.36 |
1、退休费 |
129.68 |
2、基本工资 |
204.85 |
3、津贴补贴 |
123.05 |
4、奖金 |
193.78 |
5、伙食补助费 |
8.86 |
6、住房公积金 |
29.18 |
7、其他支出合计 |
1.96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0.50 |
1、租赁费 |
2.49 |
2、邮电费 |
9.87 |
3、印刷费 |
8.20 |
4、委托业务费 |
15.38 |
5、维修(护) |
3.54 |
6、水费 |
1.99 |
7、电费 |
23.04 |
8、其他交通费 |
39.43 |
9、培训费 |
0.83 |
10、会议费 |
0.68 |
11、公务招待费 |
4.35 |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2 |
13、工会经费 |
22.32 |
14、差旅费 |
10.94 |
15、办公费 |
20.29 |
16、其他商品和服务 |
7.1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6.35 |
1、基本养老保险费 |
50.74 |
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98 |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7.46 |
4、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9.52 |
5、抚恤金 |
21.04 |
6、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2.61 |
(四)资本性支出 |
4.24 |
1、办公设备 |
4.24 |
基本支出总计 |
1,042.45 |
(三)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共计发生项目支出5,806.37万元,其中包括租赁费、专用设备购置、专用燃料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医疗费补助等27个费用支出项目,详细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项目支出决算情况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及编号 |
发生金额 |
1、租赁费 |
1.60 |
2、专用设备购置 |
287.14 |
3、专用燃料费 |
34.05 |
4、邮电费 |
0.08 |
5、印刷费 |
1.37 |
6、医疗费补助 |
1.59 |
7、无形资产购置 |
55.19 |
8、委托业务费 |
617.41 |
9、水费 |
0.24 |
10、生活补助 |
11.09 |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28 |
1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21 |
13、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72 |
14、培训费 |
1.06 |
15、劳务费 |
16.60 |
16、奖励金 |
9.18 |
17、基础设施建设 |
329.82 |
18、基本工资 |
39.17 |
19、基本养老保险费 |
6.83 |
20、伙食补助费 |
16.63 |
21、会议费 |
0.43 |
22、公务招待费 |
10.51 |
23、费用补贴 |
1,124.06 |
24、电费 |
4.80 |
24、大型修缮费用 |
36.41 |
25、差旅费 |
3.92 |
26、办公费 |
31.08 |
27、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3,133.90 |
合计 |
5,806.37 |
其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133.90万元,包括咨询费、养老保险、卫生经费、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费、水费、电费、市容监督保障经费、垃圾处理设备费用、国卫复审经费等25个费用支出项目,详细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及编号 |
发生金额 |
1、咨询费 |
34.78 |
2、养老保险 |
9.44 |
3、卫生经费 |
96.80 |
4、体检费 |
4.00 |
5、水费 |
0.08 |
6、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费 |
120.37 |
7、市容监督保障经费 |
360.00 |
8、清扫经费 |
17.00 |
9、其他费用 |
165.36 |
10、培训费 |
10.68 |
11、垃圾处理设备 |
230.35 |
12、奖励金 |
670.23 |
13、监理费 |
12.12 |
14、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 |
5.00 |
15、国卫复审经费 |
380.00 |
16、广告宣传费 |
16.55 |
17、工资 |
11.38 |
18、工程款 |
457.90 |
19、电费 |
2.74 |
20、清扫保洁费 |
96.52 |
21、承包费 |
5.66 |
22、差旅费 |
1.89 |
23、补助经费 |
121.05 |
24、安装调试费 |
284.00 |
25、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
20.00 |
合计 |
3,133.90 |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了如期、高质量地完成该部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湖南希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了相关专门会议,并从本所抽调部分精干力量成立了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张永山、姜红枚、张盈等人组成。张永山担任项目组组长,负责现场评价工作的组织、监督及与局管理部门沟通,督促并协调评价小组成员的工作,在评价小组出现不同意见时充当协调人。项目组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2〕21号)文件相关要求,具体制定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项目组于9月16日进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现场评价,10月20日现场评价工作结束。评价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给与了项目组积极的配合与支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价结论
在邵阳市财政局绩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的基础上,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大项指标逐一进行了分解(30个三级指标)并评价打分,项目总体得分 85.97分,扣分情况:“投入”指标扣3.50分;“过程”指标扣 10分;“产出”指标扣0分;“效果”指标扣 0.53 分。具体评价情况:
1、投入(指标分值14 分,评价得分10.5 分)
(1)目标设定方面,因设定的目标指标细化不够,扣1分。
(2)行政编制26人,实有在职干部43人,超编17人,扣2分。
(3)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扣0.5分。
2、过程(指标分值47分,评价得分37 分)
(1)预算数2916.67万元,调整预算数9428.44万元,预算调整率223.26%,预算调整率大于10%,扣2分。
(2)年末结转结余总额2579.62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数9428.44万元,结转结余率为27.36%,大于10%,扣0.5分。
(3)政府采购预算为0,决算支出数128.6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扣1分。
(4)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不够具体,扣1分;无项目管理台账,扣1分。
(5)存在开票信息为个人、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不规范等现象,扣1.5分。
(6)绩效评价报告不够全面,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扣1分。
(7)整改事项说明不具体,扣1分。
(8)对固定资产未实施编码管理,扣1分。
3、产出(指标分值22分,评价得分 22 分)
4、效果(指标分值 17 分,评价得分 16.47分)
经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试和随机走访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对该部门及其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经统计,对该部门工作的满意率达93.33%,根据满意率和相关指标分值计算,扣0.53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
1、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有效控制“三公经费”:2021年,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公经费”预算36.70万元,全年实际“三公经费”支出24.88万元。同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4.9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和年初预算金额均有所减少。
3、部门整体支出相对减少: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较2020年下降902.09万元,下降比率为11.64%,详细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决算对比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及序号 |
2020年 |
2021年 |
2021年较上年减少金额 |
2021年较上年减少比率 |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 |
653.33 |
691.38 |
-38.05 |
-5.82%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6.97 |
180.50 |
16.47 |
8.36%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4.22 |
166.34 |
-72.12 |
-76.54% |
四、资本性支出 |
18.32 |
4.24 |
14.08 |
76.86% |
基本支出合计 |
962.84 |
1,042.46 |
-79.62 |
-8.27% |
一、节能环保支出 |
700.98 |
10.00 |
690.98 |
98.57% |
二、城管执法 |
159.71 |
215.82 |
-56.11 |
-35.13% |
三、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8.26 |
15.98 |
32.28 |
66.89% |
四、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4,138.80 |
2,430.67 |
1,708.13 |
41.27% |
五、城乡社区基础设施配套费 |
457.18 |
3,133.90 |
-2,676.72 |
-585.48% |
六、其他支出 |
283.15 |
|
283.15 |
100.00% |
七、其他基础实施建设(抗疫) |
1,000.00 |
|
1,000.00 |
100.00% |
项目支出合计 |
6,788.08 |
5,806.37 |
981.71 |
14.46% |
总计 |
7,750.92 |
6,848.83 |
902.09 |
11.64% |
4、良好的城市运行秩序和城市环境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本地经济持续高速发展。
(二)社会效益
1.环卫督查考核组织明检、“门前三包”乡办考核、重大活动、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提高了城市居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
2.实施数字城管项目,极大提高了城市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效率,全面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大幅降低城管问题巡查、处置成本,为保护生态环境,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对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对主街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清扫保洁以及机械化清扫,道路冲洒水;减少了细菌滋生点,保护了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
4、对出店经营、流动摊贩,以校园周边、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为重点,出动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在城乡结合部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取缔、处罚流动摊贩,规范出店经营,收缴小广告、宣传单,维护了市场正常经营程序和市民交通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市容市貌。
5、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取缔道旗广告,拆除各类违章、破损广告,拆除悬挂灯箱广告,拆除落地式广告牌、指示牌,拆除建筑立面广告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广告设施,改变了市容市貌。
(三)生态效益
通过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量工作,减少了经济快速发展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了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维护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使得本地城市运行井然有序,为城市居民创造了更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
(四)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试和随机走访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对该部门及其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经统计,对该部门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有超编现象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为26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干部43人,退休干部51人。
(二)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总支出 2,916.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06.66 万元、项目支出 2,210.00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6,848.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5万元、项目支出5,806.37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占预算总支出的234.82%,其中:基本支出决算占预算支出的147.52%,项目支出决算占预算支出的262.73%。出现较大差异的主要因素是项目支出预算特别不准。另外,年初预算没有预算资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查看,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但决算支出数为128.64万元。预算单位采购预算编制比较简单,公共支出项目不够细化,难以从全局上把握全年政府采购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随意性。
(四)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经我们查实,项目支出决算金额5,806.37万元,其中包含了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但未进行详细的项目明细分类核算。因此,对外报出的相关支出不十分清晰。
(五)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绩效自评工作有待加强。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评报告中没有设置细化、量化、可衡量的指标,绩效指标扣分点不够明确,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
(六)审批流程欠规范
1.开票信息为个人:经查看2021年7月14#凭证,付李荣能4次出差差旅费人民币5,904.00元,附件《北京增值税发票》、《江苏增值税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为李荣能个人。
2.存在未盖公章的现象:经查看2021年12月31#凭证,付市政公司红旗河沿线截污工程款80%人民币2,168,000.00元,附件《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中监管机构备案(公章)处未盖公章。
(七)合同签订欠规范
经查看2021年12月31#凭证,付市政公司红旗河沿线截污工程款80%人民币2,168,000.00元,附件中《竣工验收证书》中开工日期早于《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合同》的签订日,《竣工验收书》中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
(八)固定资产编码管理有待加强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虽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但现场评价小组成员对部分固定资产实物抽查时未看到贴编码标签。
(九)资料提供不够全面
未提供有关城管执法和有关环境监督检查详细记录或台账。
六、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由于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职责涉及的范围广,情况复杂,要准确编制预算有一定的难度,但还是应当尽量充分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力求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职能的特点和未来年度发展规划以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详细编制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二)加强会计核算
依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核算办法,对各项会计核算加强复核,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项目支出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和记录,尤其是要对相关单位实施的由本单位划拨资金的项目以及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城市管理相关项目,对其跟踪情况详细记入台账,便于考核。还应当对相关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或项目绩效评价。
(四)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建议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相关政策,编制与预算相匹配以及符合项目实际的绩效指标。同时,在设定绩效指标时,应合理设置可量化、可比较、可追踪、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绩效指标。
(五)规范合同订立程序,促进精细化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合同订立 程序,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完善合同订 立要素,促进单位精细化管理,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六)完善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编制
(七)加强固定资产编码管理
为确保实物与编码标签一致,建议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5号第四章资产使用的规定,应当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