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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16:56 信息来源: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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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市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简称评价组),对邵阳市生态环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经过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形成综合评价结论。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生态环境局邵阳市本级正处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公务员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规与标准科、综合协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科技与财务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15个职能科(室)。下设大祥、北塔、双清、经开4个环保分局,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2021年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及分局编制138实际在职人员118人,其中行政人员7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0人。

下辖邵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邵阳市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邵阳市排污权储备交易3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日常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1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8068.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8.40万元、非流动资产6230.50万元,负债总额927.30万元,净资产总额7141.60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预算绩效总目标。开展土壤、水、空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编制水、土壤防治十四五规划,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开展环评工作,严格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调处环境信访举报投诉,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促进邵阳市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1)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空气优良天数290天,重污染天数5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率87%;PM2.5年均浓度40ug/m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国三标准比例9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100%;交办督办案件及时处理率100%,审批环评报告公示:5个工作日;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本级项目资金预算300万元,实际到位项目一个,项目名称: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资金1301.82万元。绩效目标是: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和执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调处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率87%,监测点数160个;质量指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国三标准比例9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100%;时效指标:受理报告公示10个工作日,审批环评报告公示5个工作日;成本指标:无;经济效益指标:无;社会效益指标:不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污染物排放2%;可持续影响指标: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

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省级项目资金4个,未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

二、预算支出及管理情况

部门决算总收492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9.36万元、其他收入331.7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7.66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4275.25万元,预算执行率86.74%,其中:基本支出2129.49万元、项目支出2145.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3.56万元,结转结余率15.29%。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生态环境基本支出收入2182.86万元(其中:年初结余18.88万元,年初预算1661.55万元核减14.47万元、年中追加516.90万元),实际支出212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83.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45.64万元)2021年末基本支出资金结余53.37万元预算执行率97.55%

2、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加467.94万元,增幅28.16%。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较2020年决增加103.69万元,5.1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了132.20万元,另外资本性支出同比增加4.17万元,增幅很大但绝对金额不大。详见下表       

基本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决算

2021

预算

2021

决算

2021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1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工资福利支出

1618.62

1344.02

1586.73

242.71

18.06%

-31.89

-1.97%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8.78

312.87

440.98

128.11

40.95%

132.20

42.78%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97.92

4.66

97.13

90.56

1943.35%

-0.79

-0.08%

4

资本性支出

0.48

4.66

4.66

4.18

870.83%

5

合计

2025.80

1661.55

2129.49

467.94

28.16%

103.70

5.12%

2、基本支出明细情况。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基本支出合计2129.49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1586.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0.44万元,津贴补贴250.62万元,奖金410.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5万元,住房公积金182.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8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440.98万元(其中办公费31.38万元,印刷费0.24万元,咨询费8.8万元,水费1.30万元,电费12.17万元,邮电费6.41万元,物业管理费40.82万元,差旅费7.11万元,维修(护)费23.25万元,租赁费0.95万元,会议费2.38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委托业务费30.25万元,福利费32.68万元,工会经费32.6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2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2万元)。

5、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13万元(其中退休费47.93万元,抚恤金31.80万元,奖励金1.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1万元)。

6、4)资本性支出4.6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66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1万元,支出决算22.79万元,预算完成率为44.69%。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实际支出14.1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40.37%;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16万元,实际支出8.66万元(无公车购置费),预算完成率为54.13%;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明细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序号

  

2020年决算

2021年预算

2021年决算

2021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1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公务接待费

32.63

35

14.13

-20.87

-59.63%

-18.5

-56.70%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41

16

8.66

-7.34

-45.69%

-5.75

-39.93%

3

因公出国(境)支出

0

0

0

0

0

0

0

4

公车购置费

26

0

0

0

0

-26

5

合计

73.04

51

22.79

-28.21

-55.31%

-50.25

-68.80%

上表反映,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较年初预算减少28.21万元,减幅为55.31%,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0.87万元、减幅59.63%,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34万元、减幅45.88%;“三公经费”决算较上年决算减少50.25万元,减幅为68.80%,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8.5万元、减幅56.70%,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75万元、减幅为39.93%。较大幅度节约了预算资金,实现了“三公经费”支出的同比减少。

)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预决算情况。2021年项目资金年初结余858.78万元,年初预算1509.17万元,年中追加省指标378万元,全年项目资金预算收2745.95万元,项目支出2145.75万元,预算完成率为78.14%,年末资金结余600.20万元。

2、各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指标文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预算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资金年末结余

预算完成率(%)

小计

年初结余

年初预算

年中追加

1

资环科(科室代编)

环保治理项目

1207.59

142.8

1064.79

828.43

379.16

68.60

22

资环科(科室代编)(2021)0002号

邵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支法制式服装项目

227.03

227.03

15.99

211.04

7.57

33

资产科(科室代编)(2021)0016号

机构节能项目

10

10

10

0

44

湘财资环指【2019】52号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44

44

44

0

100

55

湘财资环指【2020】52号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109.65

109.65

109.65

0

100

66

湘财建二指【2019】9号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485.93

485.93

485.93

0

100

77

湘财资环指【2020】17号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48.4

48.4

48.4

0

100

88

湘财资环指【2019】54号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23

23

23

0

100

99

湘财资环指【2020】21号

省指标

5

5

5

0

100

110

湘财库指(2021)1124号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07.35

207.35

207.35

0

100

111

湘财资环指【2020】63号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378

378

378

0

100

合计

2745.95

858.78

1509.17

378

2145.75

600.2

78.14

(1)环保治理项目,上年结余142.80万元,本年收入1064.79万元,共计1207.59万元,支出828.43万元,年末结余379.16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执法业务工作办公用品、环保执法业务工作打印费、环保执法业务工作差旅费、环保执法业务工作租车费等。

2)邵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支法制式服装项目,预算收入227.03万元,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湘财采计【2021】003799号)。年末结余211.04万元。

3)机构节能项目,预算收入10万元,年末结余10万元。指标未使用。                                        

4)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9结余指标44万元,2020年指标结余109.65万元,用于邵阳市大气组分监测系统建设等项目,指标已使用完毕。

5)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19年结余指标485.93万元,主要用于邵阳市空气质量网格化检测数据服务项目373.51万元,邵阳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项目112.42万元,指标已使用完毕。                    

6)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0年结余指标48.40万元,用于邵阳市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数据服务项目款(邵财采计【2020】000192)38.55万元,组分监测站站房建设尾款9.85万元。指标已使用完毕。

7)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019年结余指标23万元,主要用于资江流域邵阳段锑污染调查报告首付20万元,邵阳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费3万元。指标已使用完毕。

8)2020年结余省指标5万元,用于经开分局付监督性检测费。指标已使用完毕。

9)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年初预算207.35万,用于大祥分局付紫霞社区生活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指标已使用完毕。

10)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年中追加指标378万元,用于邵阳市大气组分检测系统建设项目。指标已使用完毕。

经评价组现场检查,未发现项目资金挤占和混搭使用现象,但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造成部分财政资金闲置。

7、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项目支出经济分类如下:

(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910.71万元(办公费36.97万元,印刷费13.81万元,咨询费11.50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12.74万元,邮电费3.04万元,差旅费65.93万元,维修(护)费43.28万元,租赁费3.02万元,会议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12.25万元,委托业务费520.8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25万元

(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10.66万(其中国外债务付息10.66万元

(3)资本性支1224.3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0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95.44万元,大型修缮207.35万元)

(四)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生态环境2021年编制年初预算非税收入(主要来源为罚没收入)300万元,实际完成污染罚没收入154万元,预算完成率51.33%。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罚没收入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污染罚没缴款金额(万元)

1

新邵大源纸业有限公司

40

2

邵阳市双清区佳兴装饰材料厂

3

3

邵阳市双清区龙腾汽车空调车厢加工厂

3

4

邵阳连泰鞋业有限公司

5

5

邵阳市黑宝石建材有限公司

10

6

邵阳市吉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10

7

邵阳市洋兴砂石有限公司

1

8

江苏边建建设有限公司

30

9

邵阳市东鑫建材有限公司

10

10

岳阳云临化工有限公司

8

11

邵阳市新正滔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3

12

何学军水稳料站

6

13

邵阳市东新建材有限公司

8

14

邵阳市沙子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10

15

邵阳市百和砂石有限公司

5

16

湖南鸿润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2

合计

154

(五)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

生态环境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2万元,服务类预算130万元;全年实际政府采购支出182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为822.97%。详情见下表:           2021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统计表

政府采购类别

预算金额(万元)

支出金额(万元)

采购方式

执行率(%

货物类

92

1266.83

电子卖场

1376.99

服务类

130

560.17

电子卖场

430.90

工程类

合计

222

1827

822.97

(六)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按照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同步编制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规模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61.56万元,非税收入300万元;项目支出规模1000万元,项目名称为环保治理项目。针对上述资金分别编制了年度绩效目标,并设置了产出和效益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明确了具体指标值,上报市财政审批。经评价组审核,绩效指标设计科学、合理,具可操作性。年度终了,加以总结提高,编制相应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但过程管理工作不严,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未对年中追加指标及上级财政资金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管理覆盖面不全。

(七)资产管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在制订《财务管理制度》时专门设立章节规范了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购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局办公室、信息教科和规划财务科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计划,随同部门预算报市财政局批复计划。没有资产采购预算计划的,一律不购置。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产购置、配置、处置各环节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评价中发现年度未实施资产清查与盘点、固定资产费用化等问题,不利于部门资产管理。

(八)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邵阳市市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财务会审制度,实行分级核算,严格政策,标准一致,集中采购,统一会审的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单位一把手对财务管理负总责,分管财务局领导负责报销审批的责任制;局机关各科室、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按年初预算限额报账,实行分局预算经费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规定;赋予规划财务科行使财务执行和会计监督权,明确规划财务科为部门一切财务活动的管理科室。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一律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时汇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是落实非现金结算,所有支出通过公务卡、国库集中支付结算;三是所有支出执行先申报计划,再开支;先审核,后报销原则,并严格审批权限:一次性支出5000元(含)以内报规划财务科,规划财务科根据分管财务局领导意见审批;5000元至10000元(含)书面报告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10000元至50000(含)书面报告局长审批;50000元以上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分管财务局领导按照局长办公会议意见审批。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区域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7天,多于目标的290天;消除了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6%,高于目标的85%;PM2.5浓度为37μg/m³,优于目标的40μg/m³; 9个市县空气环境质量全部达到二级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5位,16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全部达到II类或以上,基本实现了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Ш类水质全市域覆盖,完成目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投诉1492件,受理登记率100%,按时回复率100%,目标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278件信访件全部上报办结,交办的1件典型案例在推进中,涉及我市的28个问题已制定方案,处推进之中,目标基本完成;市本级全年审批建设项目41个,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评要求,目标完成。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7天,优良率89.6%,消除了重污染天气; 9个市县空气环境质量首次全部达到二级质量标准;辖区内5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省市级交界断面水质和16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均为100%,水质均为II类或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53. 01万亩、严格管控1.74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满意度为90.67%。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二)取得的绩效

1、整改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278件信访件全部上报办结,交办的1件典型案例正按整改方案推进,1件需要重点查处问题和3件需要关注的其他问题均已完成;反馈湖南涉及我市的28个问题已按要求制定方案报省委省政府,正按方案实施整改。

2、提升了全市环境质量。编制了全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实施了老旧车辆淘汰、露天焚烧秸秆、高污染燃料禁燃控制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7个工业窑炉治理项目、16家企业的VOCs综合治理,邵东市25个冲天炉已改为电炉或拆除;开展部分流域溯源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跟踪调度,开展涉铊企业环境问题排查,10家省级核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工作,完成76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江北污水处理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红旗渠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实施邵东桐江、槎江、落水河和新邵龙山河等流域治理项目;开展涉镉土壤排查,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完成洞口县江口镇区域内锰矿开采遗留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治理并销号。                                 

3、执法检查和环评审批取得效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将全市1524家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库。完成随机抽查企业2222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145个,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39件,其中查封扣押1件,提请行政拘留18件,刑事犯罪2件,刑事拘留7人,行政处罚218件;市本级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41个(审批建设项目报告书13个、报告表17个,办理养殖场项目告知承若制报告书11个),所有审批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要求。

4、信访处置率高,社会效益好。推行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办理“六及时、六到位”机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2021年,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投诉共计1492件,受理登记率100%、按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

四、绩效指标评分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分析评价与复核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6.76分,评价等级为“良”。分明细如下:

(一)投入:总分14分,扣0.49分,得13.51分。

非税收入完成率51.33%,扣0.49分。

(二)过程:总分47分,扣10分,得37分。

1、市本级以外的项目资金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未实施项目资金运行监控,扣2分;

2、预算调整率为89.61%,扣2分;

3、结转结余率15.29%>10%,扣0.5分;

4、公用经费控制率142.43%,扣2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为822.97%,扣2分;

6、超标准报销补贴(住宿费超标)1次,扣0.5分;

7、资产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固定资产费用化、年度未盘点),扣1分。

(三)产出总分22分,2分,20

部门整体工作质量为“良好”,扣2分。

(四)效果:总分17分,扣0.75分,得16.25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0.67%,扣0.75 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不力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961.55万元,实际收入3719.36万元,预算调整率为89.61%。

2、政府采购预算222万,实际完成政府采购1827万元,预算执行率达822.97%。

3、公用经费预算312.87万元,实际支出445.63万元,控制率为142.43%。

4、非税收入预算300万元,实际完成15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51.33%。

原因分析:一是年初预算只纳入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少量项目资金,大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资金预算缺乏全盘考虑和统筹安排,支出控制不严,导致预算执行率过高。三是大量电子卖场的自行采购未纳入预算,导致政府采购超预算;四是环保督查频率和执法处理力度不够,影响非税收入任务完成。

(二)超标准报销补贴,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6月出差至武冈、新宁,4人住宿4间2晚,共报销2,400元,经核实其中只有一名处级干部,可按标准每晚报销住宿费300元,其它人员按标准只能每晚报销260元,超标准报销240元。

原因分析:预算单位经费支出审核执行不严,报销标准把握不准。

(三)资产核算不精准,资产管理松懈。2021年2月购买佳能一体机一台2,580元,购买联想打印机一台1,680元,按资产管理规定,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实际作为费用报销,计入“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业务活动费用”;同时,资产管理责任人不明,未进行资产盘点。

原因分析:资产管理意识不强,会计核算过于追求简单,导致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四)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存在“死角”与“缺口”。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项目资金共5个,分别是市级项目一个,省级项目4个。该局只编制了市级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报告,省级项目未同步编制目标及报告,未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覆盖”;同时项目运行监控不到位,部分绩效目标指标值缺失或不精准,量化考核困难。如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值空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值栏填写“是”或者“完成”;环保治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缺少成本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空气质量指标多达3个,且指标值不一致,分别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87%、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

原因分析:一是部门整体绩效意识欠缺,各业务只重视支出,忽略绩效。二是申报的绩效目标未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适当性欠缺,导致绩效目标设置不精准

六、有关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提升预算执行力部门应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编制预算。根据项目具体绩效目标,细化预算编制,充分考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减少或避免预算的调整;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把各项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做到无预算,不支出,确保实际支出与年度预算基本保持一致。

(二)认真执行财经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严格遵守并执行会计核算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对原始凭证不齐全、不规范的报账行为,各级审批人员和财务人员应拒绝审批和报账入账。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职业责任,规范部门会计核算,履职尽责,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三)科学使用会计科目,夯实资产管理责任科学合理使用会计科目,保持科目核算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固定资产的完整性。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及时更新资产使用状态、责任人信息,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四)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全面实施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申报、过程管理监控及运行总结评价报告,确保财政资金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设置,做细、做实部门整体和项目实施目标,资金计划、实施内容、效益目标等要进行量化,设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使绩效目标发挥指导性作用;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跟踪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建设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全面客观进行绩效自评,对照年初绩效目标,真实反映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为下一步改进工作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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