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适老化和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2018-2020年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23 14:34 信息来源:财政局
分享到: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被评价项目名称为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白新高速”);项目单位即该项目评价对象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省高速集团设立了白新高速项目公司-湖南省白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新项目部”);该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白新高速起于邵阳县塘渡口镇蛇湾村,与二广高速公路(邵永段)相接,途经白仓镇、塘田市镇,止于新宁县回龙寺镇峦山村;项目位于邵阳市辖区内,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加密线,邵阳“三横三纵两连”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概算总投资53.06亿元,主线长约45.42km,建设工期36个月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24.5m,路面宽度21.5m,共设置蛇湾枢纽互通1处,塘田市、回龙寺落地互通2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停车区、桥隧监控站、养护工区、路政中队各1处。另建塘田市连接线2.6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

2、项目单位概况

该项目的项目单位(项目法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省高速集团设立了湖南白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或“白新项目部”),具体负责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省高速集团尚未对湖南白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公司法人注册,白新项目部目前属于省高速集团的项目管理单元。

3、项目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共设两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分别由两家设计和施工联合体中标。其中,第一标段中标单位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11.87亿元;第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11.96亿元

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两家监理单位,分别为:第一标段监理单位-湖南金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第二标段监理单位-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测算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54.01亿元,项目资金来源计划由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0.8亿元,拟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等方式获得项目融资43.21亿元。在省发改委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中,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1.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0.4亿元,由项目单位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等渠道统筹解决,其余资金41.5亿元由项目单位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和市场化配套融资安排解决。该项目最终审定并获批的施工图概算为53.06亿元。

20199月,邵阳市人民政府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发行2019年湖南省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1.75亿元,债券期限2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邵阳市财政局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与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于20191220日、1223日分三次向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拨付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共21.75亿元,邵阳市财政局及时向项目单位拨付了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

截至20211031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21.75亿元(项目暂无其他资金来源,目前到位资金均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累计支出资金18.39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8.21亿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支出8.30亿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60亿元,其他支出0.2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比例约为85%项目单位账面结余专项债券资金3.61亿元(含资金存款利息收入0.25亿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政策依据

1、与该项目有关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

2、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制度。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2118号)等

(二)评价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立项批复情况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项目符合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项目一案两书编制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情况等。

2、过程管理方面。项目项债券资金收支、还本付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

3、项目产出方面。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情况项目形成资产情况等。

4、项目效益方面。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可持续影响情况,社公公众满意程度等

(三)评价方法

该项目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座谈:在评价组进场第一天,与项目单位负责人、财务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对于被评价项目的情况介绍,评价组向被评价单位说明评价的背景、意义和评价要求。

2、查阅项目资料:评价组向被评价单位提交现场评价资料清单,对于项目资金收支、建设管理、财务与业务制度、项目资产与收益等方面进行查阅。

3、审核债券资金收支:评价组对于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收支进行全覆盖检查,审核资金收支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情形。

4、社会调查:对项目相关的社会公众开展满意度调查。

(四)评价过程

该项目评价过程为:评价组在了解项目背景资料、行业特性的基础上制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单位(建设期收费公路项目)的特性对三级评价指标适当修定,设定绩效评分体系;评价组进驻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评价,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了解项目单位财务及业务管理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编制评价底稿并由被评价单位签章确认;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根据现场评价和满意度调查结果对项目进行绩效评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征求相关方意见;评价报告定稿报送;评价资料归档。

(五)评价指标设置

该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针对项目建设期及收费高速公路专项债券项目的行业特性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决策情况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9月30日以湘发改基础〔2019〕636号文批复该项目建设2019年123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白新高速初步设计2020317日,该项目完成土建路面交安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并向两家中标单位(设计施工联合体)下发《中标通知书》;2020年326日,举行了项目开工仪式;2020年41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并下发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20年717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白新高速施工图设计;2020年81日,自然资源部批复项目用地(2021419日获得省人民政府用地批单);2020年828日,省交通质安局受理项目质量安全监督;2020年914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项目施工许可;2020年915日,白新高速总监办下达项目开工令白新高速开工建设。

2、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2020年10月,白新项目部制定并下发了《白新高速公路2020年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劳动竞赛活动评比结果与2021年上半年的考核评比结果在2021年8月份同时公布,奖罚兑现。通过持续开展劳动竞赛和进度考核评比,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截至2021年10月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8亿元,完成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0.5%,一年建设时间完成了建设总投资过半的工作量(项目规划的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其中:2021年项目已完成投资13.5亿元,占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该项目2021年度投资计划10.2亿元的132.4%,占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下达该项目年度投资计划15亿元的90%,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白新高速有望实现提前完工通车。

3、项目建设质量情况

白新项目部制定的项目质量管理目标路基工程密实稳定、桥涵工程内实外美、路面工程舒适耐久、景观绿化自然和谐、交通工程安全协调、交工验收分项工程合格率达100%、主体分项工程评分在95分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为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白新项目部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白新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白新高速施工监理实施办法》等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定期开展检查,将检查结果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处罚此外,白新项目部对于工程监理行为不规范、监理不作为人员予以清退处理2021年已清退监理人员2人,全线通报2。该项目质量监管力度大,管控措施强硬,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

4、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白新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总体目标人员零伤亡、施工零事故,平安工地考核在省高速公路集团排名靠前。为确保目标实现,白新项目部出台了《白新高速公路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关于实行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环水保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和标准,对重点和高风险区域责任到人到点确保关键工序安全受控。通过一系列管控措施,白新项目部自开工以来实现了人员零伤亡、施工零事故”的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到位

5、环境保护情况

20208月,在项目开工前,白新项目部和白新高速公路总监办联合制定了《白新高速公路环水保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八章40页篇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做好环保工作。对具体违规情形都予以明确并标明单项次处罚标准,处罚标准从500元到5万元不等,管理处罚有章可循。绩效评价组查阅了白新项目部关于项目环水保管理处罚通报,项目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环保管理措施实施基本到位。

6、管理与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12月,白新项目部修订了《白新高速公路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各部门岗位职责、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管理制度等方面。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完善,通过检查测试,项目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基本有效。

)项目产出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末白新高速建设项目已征用项目建设用地290.71公顷,累计完成投资26.8亿元,已完成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0.5%,项目建设进度超过了计划进度目标。

在项目形象进度方面,项目路基部分已累计挖方完成886万m³,累计完成96.4%;填方完成672.7万m³,累计完成94.7%;通涵部分,盖板通道(涵)基础完成100%,墙身完成953节,累计完成100%,盖板完成950块,累计完成100%;桥梁部分,桩基完成1277根,累计完成97.3%,下构累计完成81.6%,梁板预制完成1437片,累计完成55.4%,梁板安装完成916片,累计完成35.3%;隧道部分,全线2座均已开工,洞身开挖995m,累计完成45%,衬砌完成29.7%。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有序推进,并有望实现提前完工通车。

三)项目主要绩效

1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白新高速公路,使新宁、广西资源等区域与邵阳市区、长株潭城市群之间的交通联系更加便捷有效改善区域外部交通条件,实现区域内外的商品与人员便捷流通,促进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根据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认定,本项目存续期内,项目预计产生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为116 .2亿元,高速公路广告净收入为2.43亿元,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净收入为5.36亿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专项债券本息覆盖倍数1.45倍。

2项目社会效益显著

该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充分发挥区域路网功能有效缓解湘西南经济落后地区交通供需矛盾

新宁县属于大湘西地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邵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个县虽然均已实现脱贫,但仍属于经济相对落后区。该项目显著改变两县的位劣势和交通弱项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与潜力

此外,该项目的建设可以直接带动沿路区域人员就业与增收。项目建设期间,将为项目建设周边地区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在项目后期运营期间,仍将长期提供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公路养护等就业岗位,促进本区域居民就业与增收。本项目建设所形成的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有利于区域生态效益提升

白新高速坚持绿色环保理念,注重落实节约集约理念围绕无环保水保处罚无投诉,创建绿色公路工作目标。在推进绿色公路建设过程中白新高速从立项开始就统筹设计与施工的整体推进,将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公路建设深度融合,充分调查沿线地质、气候条件、植被种类(习性)要求边坡灌木成活率100%覆盖率90%以上。该项目建设中对全路段均开展了配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沿路区域绿化面积增大。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本区域生态效益提升。

四、评价结论

白新高速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宏观政策导向,项目兼具公益性与收益性,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资金投入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度良好,未出现项目资金闲置现象;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开工一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已达到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0%以上;项目单位对建设质量、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设立了较严格的标准,对项目的管控力强;项目建成运行后,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良好,并获得周边地区社会公众良好评价。

通过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维度的评分,该项目评价得分85.22分,综合评级为“良”。具体评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用地审批程序有所滞后2020年81日,自然资源部批复该项目用地项目2020年9月15日开工,2021年4月19日获得省政府用地审批单。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不动产登记证尚在办理中。

2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利息测算不严谨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测算的项目建设期(三年)利息支出为3.144亿元,项目第一期专项债券(21.75亿元)前三年的利息支出即达到2.4亿元,尚未计算第二、三期专项债券和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利息。此外,该项目概算总投资测算的建设期利息为4.15亿元,融资平衡方案对项目融资的利息测算不够严谨,与项目实际存在偏离。

3、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根据《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对政府债务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活动,对重大项目实行绩效管理终身问责制。该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不够明确,未对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也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等工作,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资金未能按计划及时筹措到位。经审批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53.06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4.77亿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9.4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6亿元,预备费2.33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15亿元。截至202110月末,项目到位资金21.75亿元,均为专项债券资金;该项目累计支出18.39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8.21亿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支出8.30亿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60亿元,其他支出0.28亿元;项目单位账面资金结余3.61亿元。项目建设已进入抢抓进度的关键阶段,项目可用资金已严重不足。根据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对该项目资金的安排计划,2021年底前计划到位的项目资金为41.20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为21.75亿元,资金到位率仅为52.8%。目前项目资金已经面临短缺,亟需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否则将会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项目单位省高速公路集团资金往来有待规范。省高速公路集团于2020年6月、7月分两次从白新项目部银行账户调拨归集专项债券资金6.6亿元,截至2021年10月末,尚有3.5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暂存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账户,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实现专户储存与管理。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与白新项目部的资金往来未签订资金拆借协议,也未计算资金占用利息,关联方资金往来程序有待规范。

3专项债券付息不合规。截至202110月末,白新项目部累计支付四期专项债券利息(每半年付息一次)共计1.6亿元,由于项目暂无自筹资金到位,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来源于专项债券资金本身。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规定,专项债券利息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归还,该项目专项债券付息不合规。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明确的偿债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本、息由该项目车辆通行费收入、服务区经营净收入、广告经营净收入并扣除必要的运营支出后偿还。

(三)项目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中标单位履约人员频繁调整2020年4月22日,白新高速第一标段中标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省高速公路集团提交《关于调整白新高速公路第一标段项目履约人员的报告》,原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履约项目经理在国外项目现场未能回国,施工负责人因疫情管控未能到白新高速项目履职,申请变更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2020年4月28日,白新高第二标段中标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白新项目部提交《关于申请调整白新高速公路项目第二标段项目履约人员的报告》,因新冠疫情原因,申请对原中标通知书中的履约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予以调整。两个中标单位的主要履约人在合同签订后均发生变更。

此外,20211月,项目第一标段承包人申请对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该项目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等履职人员进行变更20213月,项目第一标段承包人申请对该项目两名专职安全员、一名试验员等履职人员进行变更。

白新项目部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单位的以上违约行为累计处以510万元罚款,并进行了通报。由于项目主要履约人频繁变更,对于项目施工建设势必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安全文明施工存在一定管理风险评价组现场查阅了白新项目部、总监办下发的《关于白新高速公路20217月份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白新高速公路20218月份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及白新高速第一、二监理处监理日志发现有部分安全隐患多次出现且屡禁不止。如:高处和临边危险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特种设备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出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白新项目部、总监办对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处罚,监理处采取口头或书面指令,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3、工程环水保方面有待加强评价组现场查阅了第一、二监理处监理日志和项目单位下发的《关于白新高速公路半年度环水保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环水保问题。如:施工便道、碎石加工厂洒水频次不足,出现扬尘污染空气;施工泥浆泄漏污染水体和农田;边坡防护排水及绿化防护施工较为缓慢;部分弃渣场挡墙、截排水沟施工慢,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下边坡排水沟与当地交界处的沉砂池清理不及时等。

对于上述日常和专项检查发现的环水保问题,项目单位和监理部门已责成施工单位立行立改。

4、工程监理工作有待提高评价组查阅了第一、第二监理处送交的监理日志,发现第二监理处202071日至20201231日监理日志中记录人与审核人均为同一人签名;存在部分日期中监理日志缺少记录人或审核人签字的情况,如202193日、4日监理日志中记录人未签字,202153日、55日监理日志中审核人未签字等现象。第二监理处提交的监理日志中,问题及处理情况栏中未对问题进行详实描述,未对整改方案提出具体建议,与第一监理处监理日志相比较,第二监理处对于整改建议的描述内容过于简单。

(四)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

1、原始凭证不规范20203月记账凭证第6号,报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409元,付新宁县君发打字店打印复印费11,409元(发票两张金额分别为5,524元、5,885元),未附业务明细表。

20205月记账凭证第5号,应付日常管理费173,777元,附件6“办公经费报批明细表”中序号5、序号7“医用口罩”和“一次性口罩”单价填写有误(数量乘以单价与金额栏数据不符)。

202012月记账凭证第57号,应付2标第2期工程计量款,附2标承包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白新项目部开具工程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金额6,510.99元,该发票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另发票备注栏仅注明“湖南省白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期计量款”,未注明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之规定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20206月记账凭证第21号,白新项目部内部调拨资金,2020630白新项目部项目部从国开行的银行账户划转至工商银行长沙月湖支行账户金额96,167.12万元,大额资金内部划转无审批程序,不符合“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及内部控制流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

3、固定资产核算与会计准则不符202011月记账凭证第32号,采购会议系统(合同含税总价54,200元),其中,列“固定资产”科目22,350元,列“待摊投资/低值易耗品”科目31,850元。项目单位将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的资产共31,850元列入“待摊投资/低值易耗品”科目同类型情况在202011月第26号记账凭证、20111129号记账凭证中亦存在。

白新项目部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资产划入低值易耗品管理。项目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符,且上述会议系统属于同一整体资产的组成部分,分割成不同类别不便于资产管理与核算

4部分公务车运行不经济202012月记账凭证38号,应付车辆维修费75,562.50元,其中ANM296猎豹越野车202079日至2020925日期间5次修理(含保养)费用共计11,306.60元;湘ACY227三菱越野车20191031日至2020719日期间8次维修(含保养)费用共计12,527元(平均每6,000公里需常规保养一次),白新项目部上述公务用车严重老化,维修频次和维修费用较高,使用不经济、不安全,建议白新项目部向上级单位申请更换新车。

六、有关建议措施

    针对该项目存在的上述问题与薄弱环节,建议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

(一)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该项目目前仅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筹集了第一期资金,尚未落实其他资金来源渠道,目前项目建设已面临资金短缺的局面。根据省发改委对该项目批复意见,由项目单位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和市场化配套融资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精神,“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对于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项目,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经测算,该项目运营期预期收益可以收回项目投资,在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同时,可以开展市场化配套融资,建议项目单位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此外,建议项目单位向省、市人民政府争取基础设施预算拨款,实现多渠道筹措资金。

由于项目建设资金面临短缺,建议项目单位抓紧与省市财政主管部门协调,在2022年我省发行第一新增专项债券时争取该项目第二期债券资金额度,避免出现因资金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发生。

(二)补足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该项目建设期融资利息测算值与项目概算投资存在一定出入,建设项目单位在续发专项债券时,对原融资平衡方案进行适当补充与修正,确保项目利息测算符合项目实际,并确认项目收益是否能完全覆盖项目融资本息,以便开展项目配套市场化融资。此外,建议项目单位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等系列绩效管理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

(三)加强政府债券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债券资金与债券发行项目应严格一一对应管理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混同管理,更不得挤占挪用,上级部门不得强行归集与划转,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

项目单位现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已非常健全,对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工作卓有成效,项目管理成效显著,并得到上级单位和监管部门的高度评价。但部分环节的风险与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环水保等方面需要常抓不懈,特别是对于多次出现、屡禁不止的问题应采取更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过程控制,杜绝老问题重复发生,防范管理风险。

(五)持续完善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

近几年以来,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在财务制度、业务流程、支出标准、管理手段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基本健全,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在集团框架下运营也趋于健全,但财务基础工作仍有改进和提高的余地,建议进一步严格对原始单据的审核,规范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修改完善公司内部资金划转审批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安全高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