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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0:38 信息来源: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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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项目背景。2016年,为有效应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邵阳市公安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45号)、湖南省公安厅《湖南公安科技信息化“十三五”发展纲要(2016-2020)》的文件精神与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公安基础工作的任务要求,从2016年开始开展公安三年大建设行动。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根据项目计划安排,2016年至2018年三年市公安局及三区分局需完成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189个,目前已实施项目102个。项目预算支出内容主要包含五个方面:一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深化“平安城市”建设,加大前端摄像头安装密度,基本实现治安监控全覆盖,从2016年至2018年,全市要新增前端摄像头15000个,每年5000个。二是加强治安卡口建设,打造紧急事态下“四门落锁”体系。三是加强监控视频配套实战实用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视频监控系统,建好视频监控配套实战应用系统。四是扎实开展“三实”信息采集,积极适应社会流动性,建立信息采集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摸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底数。五是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协辅警队伍建设,全面夯实公安基层基础。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使用及结余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的通知》(邵市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邵阳市公安局2016-2018年公安大建设专项资金5.05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2.3亿元,区财政投入1.23亿元,公安投入1.52亿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20214.99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7670万元,三区财政合计拨款5178.24万元,市公安局自筹款7366.75万元(非税收入返还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项目整体情况,已实施项目个数102个,合计采购合同金额23363.43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实施单位已支付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项目资金20214.99万元。详见附表1

(4)项目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上述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到位资金20214.99万元,已支出额度20214.99万元,项目资金无结余。

2.项目组织情况

2016年邵阳市公安局成立了邵阳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领导为常务副主任,其它党委成员为副主任,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科信支队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的问题,2017年开始,市局分管局领导每周主持召开信息化建设例会,局属各部门和三个分局主管领导和信息化建设专干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制度建设情况

邵阳市公安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原则,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了邵阳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与财评、招标与建设、验收与档案、运行与维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证项目建设的合理合规性。项目实施牵头部门市局科信支队制定了《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图》,各项目实施参照此流程要求执行,具体流程为:内部立项申报→立项审核→方案及概算编制→方案审核→概算审核→财评审核→采购代理→采购手续→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论证→采购文件审签→开标评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初验终验→档案管理→运行维护。

4.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参照《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实施,该内控制度包含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分配制度、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财务报账制度等。2016-2018年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包括:报销审批表、发票、到货确认表委托采购计划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履行各责任人签名手续。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局党委集体决议审批(加盖项目章)→再付款。

5.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

已实施的102个项目在项目前期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项目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未达公开招标标准或涉密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上报政府采购办,分别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单一来源、询价或通过局内控机制自行采购。

现场评价项目39个,项目标的金额16125.96万元。除市公安局110报警平台与12345对接项目1个项目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外,其他项目实施单位选用了8家招标代理机构之一负责项目代理采购工作(详见现场评价项目明细表),机构名称、代理项目个数、项目标的金额分别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个,894.01万元)、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个,36.8万元)、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个,207.24万元)、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个,138.99万元)、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5个,12995.15万元)、邵阳市邵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个,1539.3万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个,133.86万元)、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个,158.91万元)。采购项目开标评标时,由市局后装、督察或驻局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后,确定中标人并公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6.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情况

1)监督管理情况:市公安局对中标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聘请项目监理公司,评价范围内实施第三方监管项目两个:2016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卡口建设项目(中标金额:4682.22万元)、2017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卡口建设项目(中标金额:4458.20万元),项目监理公司:湖南致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验收情况:项目验收分为设备验收和技术验收,设备验收对应合同清单全面清单核对。技术验收依据项目建设合同、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竣工报告、初验报告、试运行报告、检测报告对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核验和评估。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后,责任部门对照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经1个月以上试运行合格后;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并组织科信、后装、督察等部门进行终验,并签字,形成验收报告,必要时外聘行业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16-2018年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评价指标,采用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1年7月中旬,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1〕15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7月中下旬,在邵阳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和邵阳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1年7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1年8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1年8月中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现场评价概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个数102个,资金总量2.34亿元;本次实际现场评价项目个数39个,资金总量1.61亿元,现场选点项目均为公安三年大建设行动代表性项目。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社会效益。按照“一体化、本土化、个性化”要求,在规划上力求科学,在平台建设上力求先进,以加强数据信息归集整合、视频监控建设与应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平台建设、信息化的深度应用和综合应用为重点任务,建成了一大批公安信息化项目,为社会治安防控聚集“新动能”,邵阳市已加速驶入公安信息化建设快车道。根据2016年全省综治民调结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排名靠前,首次迈入全省先进行列,公安工作绩效评估首次获得全省先进。2017年以来,抢劫、抢夺等“两抢”街头犯罪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日益提升。据刑侦部门统计,2017年全市七县两市三区“两抢”案件立案数676起,2018年下降到了256起,2019年下降到了176起,2020年进一步下降到了123起。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通过视频侦查,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0余起。2018年利用视频侦查技术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480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0.73%。公安核心战斗力明显增强,队伍形象显著提升,让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

2.经济效益情况。随着项目的实施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邵阳市初步形成“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手段优化、工作协同”的一体化现代警务格局。2016年以来,邵阳市局各中心共通过合成作战,共侦破案件360余起。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2017年劝阻疑似被骗群众395人次,劝阻资金达460余万元。

3.可持续影响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要求,与目前政策、大环境相符。项目建设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具有可持续影响力,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应用作为公安指挥通信系统和公安信息化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整合公安内外各种视频图像信息,有效降低破案成本。公安信息化建设为创建“平安城市”,构建“数字邵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邵阳的社会和谐稳定

评价结论

根据《邵阳市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公安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9.5,评价等级为较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邵阳市公安局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的通知(邵市办发[2016]13号)》的要求全面启动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项目前期经报备审批,重大项目进行专家论证,项目内容明确、合理,立项依据充分,按程序执行,项目实行做到有理有据。但项目申报预算时未设置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项目管理方面:邵阳市公安局出台了《邵阳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实施各环节做出明确规定,项目执行根据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图,以保证项目运行的合理合规性。政府采购方面,已开展102个项目除市公安局110报警平台与12345对接项目因其设备专用接口具有唯一性自行采购外,其他项目均实施了招投标程序。制度执行方面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分析评定。

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比较分析法评价;资金支付方面严格按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制定了专项资金分配制度;结合现场评价情况,2019年前资金使用未设置辅助核算科目独立核算;因项目资金到位较晚,资金使用常出现项目实施单位用自有其他资金垫付的情况,资金使用未完全按照预算资金用途支付。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一产出数量指标,结合项目计划数及完成项目个数比较分析得出结论。二产出质量指标:经现场查看情况,除单个项目存在完成质量不高的情况外,其他项目基本验收合格。三是产出时效指标:采用代表性项目抽查、比较分析法的方法进行,结合现场评价的39个项目,以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时间、验收表或验收报告时间进行比较确定产出时效。四是产出成本指标,计划成本与实际支出成本进行比较分析。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分析:与历史数据对比,从治安、信访、出警、突发暴力事件处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各方面分析社会效益情况。二是经济效益分析:从打击违法犯罪事件方面分析,为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做出的贡献与历史数据对比;结合设备购置方面的成本节约率方面综合分析。三是可持续性影响分析:结合公安部门破案、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公安队伍建设,干警素质和服务质量;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技术侦察能力;科技办案和科技强警等方面综合评定。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本次通过对邵阳市民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调查30份,收回30份,被调查对象对当地社会治安环境满意度90%以上。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根据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公安三年大建设行动本应于2018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但由于资金筹集等原因,原计划三年建设需完成的189个项目,目前仅实施102个项目,至今还有87个项目未完成。

项目未按预算资金要求申报明确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因预算资金审批程序不严谨,102个项目有总目标未按财政预算资金要求申报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成具体的工作任务,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三)部分项目执行欠规范。1.个别项目各阶段评审或审核等未落实到位一是项目完成质量标准不高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项目建设内容“反恐重点部位视频存储时间90天以上”,但经现场抽查重点区域,市政府大门口,双拥路金三角转弯处、北塔区政府东侧处北塔法院对面,崀山路江北供电所,北站大门左边十字路口北项,九江路口等地重点区域视频记录未达到90天保存时限,项目完成质量存在与合同约定效果不相符的情况。二是部分项目验收内容要素不全,如:网技支队技侦寄递渠道查证分析系统项目无验收人员未签字,仅有支队盖章确认。三是部分100万以上项目执行无预算编制资料,如:猎豹突击队装备费415.21万元无预算编制资料四是项目存档资料逻辑矛盾,单个项目完工或验收资料先于监管过程资料之前完成,如:邵阳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八期)监管资料存在的时间差异,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点位竣工资料情况情况,完工日期显示为“2016年12月30日”,但监管资料有部分监控点现场照片拍摄时间显示时间段2017年7月21-30日;2.项目资金管理未执行到位。2019年以前项目资金核对未设置辅助科目专账核算;未按财政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资金,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因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出现先由单位自筹资金垫付的情况。

项目产出数量偏低,产出时效不及时。一是产出数量偏低:项目原计划实施项目189个,除北塔分局人口出入境办证中心设备建设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后,因场地面积要求暂无法实施外,实际已完工项目101个,项目实际完成率53.97%。二是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产出时效不及时:从现场评价情况来分析,现场检查项目39个,按时完成验收项目22个,项目验收完工比例仅56.41%;未按时完成验收项目15个;未验收项目2个,便民服务中心配件设备、无轨迹人员信息系统未验收。

六、有关建议

(一)加快建设进度。主管单位分析未完成项目的根本原因,总结经验,制定项目建设工作时间表,加快进度完成公安大建设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完善绩效目标的申报。尚未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积极推动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

(三)加强项目过程管理。1、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一是落实项目运维考核机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核查,针对技术维护项目制定项目维护阶段性考核奖惩办法,并将考核结果充分利用;二是严格执行“验收小组及相关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最后报科信办领导审定”的项目验收规定;三是对未按项目实施流程进行的项目自查自纠,并向相关单位申报审批。2、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使用按照预算用途支付。一是对2019年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结合2019年以后的资金使用情况建立项目台账,便于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动态;二是安排专人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结合将实施的项目与已实施的项目情况,整理一定时期内所需资金计划及下一个时期内资金所需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避免出现先由单位自筹资金垫付的情况;3、加快未完成项目的申报进度。及时整理已完工项目所需验收资料,确保项目运行效果。一是各项目对口实施部门及时按照要求对未实施的项目进行申报立项并审批,加快进度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开工建设;二是及时整理项目所需验收资料,对于技术验收项目及时编制项目试运行报告,并组织验收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附件2

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

预算部门(盖章):

项目名称

评价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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