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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2018年道路维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17:34 信息来源: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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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加强桥梁及隧道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2018年度道路维护项目资金由市政公司负责监管,并由市政公司下辖四个分公司(道路维护分公司、城市桥梁管理所、道路桥梁施工分公司、沥青施工分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区城市道路、人行道、雨水管道、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

2018年度道路维护项目资金财政预算资金876.32万元,实际拨付资金876.32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管理情况

2018年度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项目支出总额876.32万元,均由市政公司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分期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其中:城市主、次干道路面防治432.08万元,人行道维护161.12万元,排水设施维护172.64万元,桥梁日常检测及管护65.92万元,西湖桥下专项维护44.56万元。支出事项包括维护费支出及人员经费开支。其中维护支出558.39万元包括:道路维护分公司维护支出255.35万元,城市桥梁管理所维护支出59.03万元,沥青施工分公司维护支出240.51万元,道路桥梁施工分公司维护支出3.5万元。人员经费开支317.93万元。

    为了更好的开展城区道路维护项目工作,市政公司总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设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构并分工明确。项目执行过程中,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控项目资金使用方面,不仅对支出事项经费使用前预算计划进行审批,还对资金使用过程以及使用后的支出事项的合理合法性进行监管,确保项目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主要使用方向

    根据市政公司2018年度的项目开展情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区主、次干道路面防治实施面积145.86万㎡;人行道维护实施面积60.3万㎡;排水设施维护128.14km;城区6座桥梁的日常检测及4600m护栏的管护。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邵阳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邵阳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提高邵阳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及评价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湘政发[2015]9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4]14号)、《关于市市政总公司内设机构和下设机构的设置及编制配备的批复》(市编发[1996]101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指标体系建立后,采用查阅项目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听取情况介绍和抽查会计凭证等方法进行。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19年6月,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9]9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19年7月10日前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19年7月30日前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19年8月15日前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分析

从项目检查结果来看,该项目的实施总体有以下特点:一是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到位率100%。二是项目单位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在检查中,经抽查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没发现截留、挪用等情况。三是道路维护工作按照计划完成,道路维护较及时,道路维护项目完工率90%以上,维护工作完成后及时验收总结。四是项目绩效体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居民生活舒适性明显提高。

   根据《2018年邵阳市道路维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设定的评分标准,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逐项评分,邵阳市2018年度道路维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0.5分,等次为“良”。

     四、主要绩效

(一)市政设施维护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零事故

2018年度市政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保证城市主干道车行道完好率93%以上,人行道完好率97%以上,井盖井座完好率98%以上,下水道主干管畅通,市政设施维护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零事故。

  (二)积极抗洪抢险,助力安全出行

抗洪防涝:2018年6月的特大暴雨应急抢险行动中,市政公司启动了防汛抗涝应急预案,对城区易涝点安排专人值守,对部分积水路段采取掀开下水井盖、人工清掏等方式进行促排,对易冲入排水管网的泥沙进行全面清查清理,保证全市排水通畅。

抗冰除冻:2018年的最后几天,雨雪冰冻天气来袭,市政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按计划安排各司其职,凌晨作业,利用洒水车喷洒防冻液及人工撒布工业盐的方式抗冰除冻,对冰层较厚的桥面采取人员铲雪方式除雪,全司上下在此轮抗冰除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市民的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维修维护精细

根据市里交办的指令性任务,市政公司从2018年7月开始,对全市辖区内的道路及其附属市政基础设施开始拉网式维护,对省运会参加人员入住的11家宾馆出入道路进行重点巡查与维修,并对城区主要路段进行精细化维修工作,确保8月20日举行的省运会车辆畅通无阻,为建设美好邵阳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的经费预算不够细化或未设置实施目标,目标设置不合理

邵阳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资金属城市维护费支出范畴,邵阳市城维费预算为年度总体预算,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预算表仅体现总金额,没有分单个项目编制经费预算明细表市政公司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仅拨付在职人员预算的41%因公司体制原因不能进行市场经营性业务,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不足部分无法自筹,项目经费被部门基本经费支出挤占,目标设置不合理。

(二)项目没有实行专账或独立明细科目核算,资金预算、决算没有通过内网公开

   作为城市建设的维护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用手工记账的方式对项目资金进行核算,资金拨付单位和资金使用单位均未单独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未达到专项资金“专账核算”的要求。项目资金属于“城维费”范畴,道路维护资金为历年例行安排的维护资金,项目资金预、决算信息没有通过实施单位的内网公开。

(三)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经抽查沥青公司与桥梁所的支出凭证,(1)有属白条列支和招待费列支情况2)有属支出事项证证不一致的情况3)有属支出事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

    (四)道路维护经费的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招投标制度未有效执行

经现场查询与翻阅相关资料,道路维护用商品砼和沥青为日常维护所需材料,年度采购累计额度超过100万以上,未见招投标用相关底稿资料,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招投标制度未有效执行。

六、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明确项目审核及公示制度

    对申报的项目应制定有明确的审核程序,制定完善的项目目标资金使用制度,将预算资金指标细化量化建议建立阳光公示制度,对不符合项目内容的支出事项不予受理,对于项目经费包含部门经费的部分应单独列示。

(二)制定合理的资金核算制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明确专项资金专账核算制度,按照项目资金的核算要求,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情况及决算情况通过网络公开公示。

(三)加强资金管理

从抽查的支出凭证来看,对于支出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事项,建议项目执行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的学习,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制定报销程序,对于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支出票据拒绝审批,不予报销。对于支出事项在执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保证账证(记账凭证与佐证)、证证(佐证与佐证)信息一致,保证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对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的材料供应项目,除了可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认承接主体外,对突击性、临时性所需的材料采购应按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审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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