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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园林绿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17:56 信息来源: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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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城市美化、城市品质的提升及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以及邵阳市“创文创森”工作的需要,2018年度园林绿化专项资金由园林管理处负责监管,并由园林管理处下属三个单位(邵阳市公园管理所、邵阳市街道绿化管理所、邵阳市苗木花卉科学研究所)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其中市街道绿化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市公园管理所为公益一类(差额拨款)单位、市苗木花卉科学研究所为公益二类(自收自支)单位。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区公园维护、城区道路绿化养护、城区主干道花卉更换及养护等三个方面。

园林绿化项目资金根据城市绿地养护和城市美化的需要,结合以前年度资金安排情况,由项目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至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经逐级审批后,安排当年财政城市维护费预算资金。2018年度园林绿化财政预算资金1962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962万元,均由园林管理处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分期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其中:邵阳市公园管理所(以下简称“公园所”)840万元,邵阳市街道绿化管理所(以下简称“街道所”)638万元,邵阳市苗木花卉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苗木所”)5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管理情况

2018年度园林绿化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总额2152.99万元,其中:(1)公园所支出881.89万元,包括水费支出29.24万元、电费支出29.11万元、差旅费支出1.3万元、维修(护)费支出510.08万元、培训费支出0.93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4.26万元、专用燃料费支出5.06万元、劳务费支出274.82万元、管护用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09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4.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万元;(2)街道所支出756.62万元,包括生产养护费214.49万元,车辆维修及保险费37.5万元,修枝35.54万元,打药治虫、抗旱、施肥60.8万元,补植128.2万元,创文82.82万元,花坛修复49.22万元,二万株乔木进城148.05万元。(3)苗木所支出514.48万元,包括西湖南路花箱116.43万元,邵阳大道花箱200.73万元,双拥路、魏源广场55.23万元,西湖桥、佘湖桥51.81万元,大祥立交铁路桥12.36万元,各交通岛29.88万元,苗圃基建44.63万元,古树名木维护3.41万元。

为了更好的开展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打造生态宜居邵阳,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这两个中心,园林绿化处组织下属单位,学习并讨论了《2018年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开展思路》。为营造“人在林中、城在绿中、路在景中”的城市环境,科学、高起点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结合本市园林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当年工作实施的方向。另外,园林管理处制定了《邵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各下属二级单位参照执行,制度制定符合资金管理的规定。

(三)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内容

公园所:城南公园、双清公园、东塔公园、中山公园、水府游园、西苑公园、时代公园、蔡锷广场等日常管理及维护。

街道所: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春季、冬季树苗补植,配套绿化设施安装及建设,创文宣传牌安装、创森绿化增量,对养护范围内的行道树、绿化带及游园进行常态化养护管理。

苗木所:城区双拥路、邵阳大道、西湖南路三个路段隔离带花箱花卉更换养护、花箱清洗及更换;大祥立交、佘湖、西湖桥花箱花卉更换及养护;双拥路交通岛、魏源广场、汽车南站交通岛、南门口交通岛、江北广场交通岛、志城新世界前花坛、新行政中心前交通岛、气象局前护坡花卉更换及养护。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邵阳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邵阳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提高邵阳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及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湘政发〔2015〕9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4〕14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在征求相关单位领导的意见后,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指标体系建立后,采用查阅项目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听取情况介绍和抽查会计凭证等方法进行。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19年6月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园林绿化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9〕8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19年7月10日前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19年7月30日前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19年8月15日前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建立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单位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机构较健全,分工明确;二是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制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三是资金使用较为规范;四是项目建设质量较好,总体运行良好。项目竣工后,居民生活环境舒适度增加,为邵阳市“创文创森”做出了贡献。

根据《邵阳市2018年度园林绿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评分标准,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逐项评分,邵阳市2018年度园林绿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2.5分,评定等次为“良”。

四、主要绩效

(一)为邵阳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助力,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贡献。2018年度邵阳市园林绿化工作以绿化、美化、彩化和打造精品景观为重点,为邵阳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助力,为打造生态宜居、适居的城区优美环境做出了贡献。截至目前市建城区绿地面积1761.76公顷,绿地率31.46%,绿化覆盖面积1966.76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5.12%,公园绿地面积466.6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8平方米。在创文综合检查测评中,市园林处在全市39个测评单位中多次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规范行业管理。园林绿地在于“三分种,七分养”,对于花卉基地、苗木苗圃供应较紧缺的邵阳市绿化环境建设来说,绿地的养护管理尤为重要,园林管理处编制了切实可行的《园林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和《辖区绿地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让城区绿地管理有一个度量依据。

(三)项目实施社会综合效益及环境效益良好,促进了邵阳的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后,城区花化效果的提升,公园服务功能的完善,街道绿地的“增绿”建设,不仅优化了环境质量,还为市民提供了舒适的生活环境。因环境提升、城区景观的不断美化,吸引了不少旅游者、投资者,促进了邵阳的经济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的经费预算不够细化或未设置实施目标,目标设置不合理。邵阳市园林绿化资金属城市维护费支出范畴,邵阳市城维费预算为年度总体预算,园林绿化资金预算表仅体现邵阳市园林绿化资金总金额,但没有分单个项目编制经费预算明细表,目标设置不合理。

(二)项目没有实行专账或独立明细科目核算。除邵阳市公园管理所对项目资金设立了明细科目核算外,其他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与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一起核算,没有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会计核算未达到专项资金“专账核算”的要求。

(三)项目资金存在超预算的情况。项目存在预算超额的情况,预算资金1962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支出总额2152.99万元,超预算开支用当年其他项目资金的结余资金或单位经营收入资金弥补。

(四)专项资金支出存在工会经费列支和部门整体经费列支的情况。经抽查支出凭证,属工会经费列支列入项目支出的情况:苗木所2018-9-37#凭证,列支中秋节物质费6979.00元。属部门整体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的情况:(1)苗木所2018-9-15#、2018-12-66#凭证,列支食堂开餐费小计23260.00元;(2)街道所2018-12-43#凭证,列支2018年30%奖励绩效工资88606.87元。

(五)部分苗木采购程序不规范,项目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邵阳市花卉种植及苗圃种植基地较少,鉴于一个财政年度内,因多次采购建设所需的花卉苗木,采购比较分散,存在部分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情况。

六、意见建议

(一)落实项目审核及公示制度。对申报的项目应制定明确的审核程序,制定完善的项目目标资金使用制度,将预算资金指标细化量化,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应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对不符合条件项目不予受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予以公示。

(二)科学编制预算对预算事项充分论证,科学编制预算方案,将预算编制内容明细化,实行先预算再开支、无预算不开支制度。在单位能正常运行项目开支的同时,也能保证预算编制的有效性。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明确专项资金专账核算制度。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从抽查的支出凭证来看,关于项目资金支出事项中整体经费列支的情况,实施单位对于上级机关布置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需增派人手增加劳务经费事项,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审批。对于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支出票据拒绝审批,不予报销。对于支出事项在执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保证账证(记账凭证与佐证)、证证(佐证与佐证)信息一致,保证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的苗木花卉供应项目时,应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认承接主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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