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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09:14 信息来源: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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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是我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统计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经贸发展科、监督审计科、安全保卫科、监事会办公室。编制数为31人,目前在职职工27人,外聘人员2人。

(二)主要职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责。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度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上年结余321.62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15.13万元(年初预算418.33万元,追加预算296.8万元),全年支出738.28万元(基本支出538.28万元,专项支出200万元),年末结余298.46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3.24%。

(二)基本支出。2019年度实际基本支出538.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3.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01万元,其他支出0.98万元。

(三)专项支出2019年度实际专项支出200万元,包括综合改革试点经费50万元,支付300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150万元。

(四)“三公”经费管理。

该单位制定了《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范围是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对需要招待的凭接待公函由相关科室填写接待审批单,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报理事会主任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规定了用餐标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对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以及年度追加、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度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9万元,2019年度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10%,比上年度减少5.14%(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49万元)。2019年度及2018年度“三公”经费均无出省出国(境)经费与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全部为公务招待费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2019年度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专项支出200万元,用于综合改革试点经费50万元与推进综合服务社建设150万元。      该单位对专项资金制定了管理使用制度,专项经费要专款专  用,其开支由主办科室提出申请,报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资金报账制度,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和财政专户管理,按要求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开展了申报和自评工作并在统一网站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年末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固定资产总额14.35万元,其中电脑及打印机31台,价值5.11万元;家具、用具等108件,价值9.24万元。

该单位制定了社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立了资产管理委员会,对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制度规定:购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先由需要购置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编制预算,经财务科初审,报分管领导和理事会主任批准后,再由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室、审计和财务部门实施洽谈采购或招标方式统一进行采购;使用人调动或离职需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处置时使用部门需向财务科提出资产处置申请,财务科会同经贸发展科审核后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财务科对资产实物进行卡片管理及使用监督,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但绩效评价小组实地查看时发现单位年末未对固定资产盘点,未对固定资产设置卡片管理。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0〕15号),邵阳益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确定评价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该单位2019年度资金运行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核实数据。核实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核查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盘子、非税收入、预算追加、绩效目标、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问卷调查。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发放问卷,进行调查。

(五)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六)撰写评价报告。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评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七)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价,逐项打分,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0.84分,等级为“良”。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邵阳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基本完成了年初申报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积极参与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市供销社主导建立供销社市、县、乡、村四级惠农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一村一站一员”。截至2019年8月,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已达1000余个,全市村级覆盖率达30%以上,基本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回收网络体系。

(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通过龙头引领、培养孵化、搭建平台、打造品牌、电商进村入户等举措,带动引领了全市电子商务大突破大发展。截止年末全市12个县市区供销社均已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其中10个县市区由供销社牵头成立了电子商务公司,建立起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

(三)积极参与农资市场打假,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春耕备耕时期,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农资打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

(四)供销体制综合改革产出成果显著。2019年,县级供销合作社建成规范化县级供销社达到70%以上,乡镇基层供销社覆盖率达到80%以上,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基层标杆社达到20%以上,三星级以上综合服务社达到40%以上。全市50%的县、乡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七、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不合规。

1、未按原本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报销相关用途的支出。如2019年3月15日缴纳2019年3月住房公积金是从失业保险费、福利费等预算项目中报销。

2、资金(开支)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善:2019年5月20日支付综合改革现场会务费10万元只有收据无发票;2019年1月29日及2019年5月27日出差费用报销无出差审批表;2019年5月15日及2019年5月23日差旅费报销超标准(邵阳至岳阳交通补助标准60元,实报80元;邵阳至郴州交通补助标准60元,实报80元);报销单未进行财务会审,未盖财务会审章。

3、工资代扣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与单位代缴的个人部分不一致。

4、会计凭证中支付本部门人员工资、津贴等未有支付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回单。原始凭证不齐全,不能完整体现工资、津贴等是否发放到位。

(二)资产管理不到位。单位年末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固定资产没有设置卡片或标签,不利于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没有真正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三)绩效管理工作不完善。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及时申报了绩效管理目标,但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不够细化、量化。

八、相关意见及建议

(一)合规使用资金。

1、要按原本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报销相关用途的支出。

2、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经财务会审小组会审,集体通过并加盖财务会审章。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由上级领导签字审批,报销时附在报销单后。差旅费应严格按标准报销。

3、工资代扣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与单位代缴的个人部分应一致。

4、支付本部门人员工资、津贴等应附支付到私人账户的银行回单。

(二)加强资产管理。要制定固定资产卡片,贴在固定资产的显眼地方;年末应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账实、账卡相符。

(三)提高绩效意识。按照绩效管理有关文件政策要求,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编制的绩效目标应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把绩效管理做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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