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3、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指导生态保护和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4、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审核审批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加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指导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5、依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管理污染减排项目和节能工作的实施,配合上级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
7、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本地执法监测工作,同时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
8、依照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
9、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科技、环境统计、环境应急管理、污染源调查、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10、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为正科级,加挂邵阳市新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组建邵阳市新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由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管理,以生态环境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不再保留新宁县环境监察大队。新宁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更名为邵阳市新宁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站长1名。局机关在职9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职12人,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职34人,共计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机构,因此纳入2024年预算的只有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本级(含新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和新宁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794.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94.6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22万元,主要是上年度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794.65 万元,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 638.79 万元,2024年预算为 606.56 万元,比上年减少 32.23 万元,下降 5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 34.41 万元,2024年预算为 32.36 万元,比上年增减少 2.05 万元,下降 5.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 5.09 万元,2024年预算为 5.74 万元,比上年增加 0.65 万元,增长下降 12.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项)。
2023年预算为 2.15 万元,2024年预算为 2.07 万元,比上年减少 0.08 万元,下降 3.7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项)。
2023年预算为 3.87 万元,2024年预算为 2.53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4 万元,下降 34.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 12.8 万元,2024年预算为 14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 万元,增长 9.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 81.58 万元,2024年预算为 75.07 万元,比上年减少 6.49 万元,下降 7.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 61.18 万元,2024年预算为 56.32 万元,比上年减少 4.86 万元,下降 7.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 638.79 万元,2024年预算为 606.56 万元,比上年减少 32.23 万元,下降 5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 34.41 万元,2024年预算为 32.36 万元,比上年增减少 2.05 万元,下降 5.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 5.09 万元,2024年预算为 5.74 万元,比上年增加 0.65 万元,增长下降 12.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项)。
2023年预算为 2.15 万元,2024年预算为 2.07 万元,比上年减少 0.08 万元,下降 3.7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项)。
2023年预算为 3.87 万元,2024年预算为 2.53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4 万元,下降 34.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 12.8 万元,2024年预算为 14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 万元,增长 9.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 81.58 万元,2024年预算为 75.07 万元,比上年减少 6.49 万元,下降 7.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 61.18 万元,2024年预算为 56.32 万元,比上年减少 4.86 万元,下降 7.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93.68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116.5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82 万元,下降 7.7 %,主要是按照上级有关过紧日子要求,单位各项支出在预算时进行了大幅压缩。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794.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94.65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