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适老化和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07 10:00 信息来源: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情况表(含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归集科、贷款管理科、科技信息科、资金算科、内审稽核科、行政保卫科、机关党委等10个科室,下辖邵东、新邵、隆回、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邵阳县、城区和双清11个县市区管理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396.0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276.48万元,减少22.50%,主要是因为专款收支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39.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4337.40万元,占99.9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70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4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7.04万元,占87.62%;项目支出537.63万元,占12.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要求已公开(见第五部分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范围,门决算报表没有一般性支出统计数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无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政府采购支出数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02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对2019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人员情况:至2019年底,共有干部职工177人,其中在职163人(在编131人,同工同酬9人,劳务派遣人员23人),退休14人。

机构设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20124月批准成立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现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归集科、贷款管理科、科技信息科、资金算科、内审稽核科、行政保卫科、机关党委10个科室,下辖邵东、新邵、隆回、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邵阳县、城区和双清11个县市区管理部

主要职能: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部门整体支出规模:2019共支出4344.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13.59万元,公用支出893.45万元专项支出537.63万元

使用方向:用于部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事业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主要内容:部门人员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日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事业运行维护项目支出主要是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履行单位职能、创建高效便捷的服务支出(含机关及相关县管理部办公场地建设等)。

涉及范围: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对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

    2019中心管理费用实际支出434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7.04万元,专项支出537.63万元)

  (二)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3807.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履行单位职能,其中:人员支出2913.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0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4万元),公用支出893.45万元。

2019公务接待年初预算23.00万元,实际支出21.26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年初预算56.35万元,实际支出39.84,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4%

  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的性质是财政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19年财政拨入专项资金542.00万元。

22019年共收到专项资金拨款542.00万元,专项支出537.64万元,其中新宁装修质保金、UPS质保金、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设备、工作服装专项经费于2018年拨入,城步办公场地购置专项经费于2016结转拨入。

3、我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根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邵公积金201815执行。实行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年度专项收支预算需由中心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财务科对专项的财务支出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支付工程款需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协议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对其工程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确认,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财务会审小组会审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报主任审批后方可付款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2019年预算安排6个项目,支出11个项目(含往年拨款项目5个),其中: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8个,其他专项项目3个。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专项管理方面,根据已建立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专项项目日常跟进、检查、监督等遵循谁申请谁跟进谁负责原则执行。

    四、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省、市财政的要求,我中心及时制定了一系列资产管理办法,深化资产管理促发展,及时建立资产管理动态管理制度,对中心资产的购买、分配、使用、维护、保管等情况实施追踪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分发有记录,领用有登记,每年期末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中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预算、 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审批和资金拨付制度,健全财务内部约束制度,完善财务监督审查制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部分表格: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