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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畜牧水产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18 16:43 信息来源: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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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市畜牧业、渔业发展政策建议;研究制定畜牧业、渔业产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地方畜禽品种及其产品、饲料质量标准和兽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指导全市草地资源保护、牧草基地建设和牧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施草地监督管理;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监测、预报、发布动物疫情,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灭。及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邵阳市畜牧水产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共有内设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计划科教科(法规科)、畜牧科、药政科、渔业科、渔政科、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科及饲料工业办公室,下设五个二级单位,均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2018年收入86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4.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83.48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8年支出977.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7万元,农林水支出90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万元,决算数为28.1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3.9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4万元,决算数为14.19万元,公务接待1201520人次。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 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成立了发票审核领导小组,局纪检书记任组长。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经局发票审核领导小组统一审定,报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室结算。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文件,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局系统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科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我局2018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邵阳市畜牧水产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具体指导及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养殖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规模养殖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重点,强化行业指导,致力于调整产业结构,延伸产品链条,加快推进畜牧水产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全市养殖业生产得到了稳步健康发展。实现了重大动物疫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两个零发生”目标,为全市保增长、保供给、保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七、存在的问题

(一)局机关运行经费不足。

(二)专项资金使用上有挤占现象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领导,严格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三)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不留缺口,不留空项。严格按预算进行开支。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备注

得分

投    入

预算配置

19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1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2016年决算编制数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1

“三公经费”
变动率

3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3

“三公经费”   管理

3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2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2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2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2

商品 和服务支出 变动率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2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2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2

非税 收入 管理

2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2

非税 收入 完成率

2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非税收入完成率=(2016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16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2

过    程

过      程

预算执行

10

预算  调整率

2

预算调整率=0,计2分;
0-20%(含),计1分;
大于20%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0

预算  完成率

2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2

资金  结余

2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2

“三公经费”
控制率

2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

政府

采购

2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2

预算管理

24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6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会计人员持证上岗,1分;
③会计人员、机构按规定设置,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6

过程

资金  使用
合规性

13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开支)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④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2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2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5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资产管理

20

管理  制度
健全性

2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

资产  管理
安全性

16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帐卡、账账、账表(决算报表等)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⑥清查盘点: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⑦产权明晰,权证齐全;⑧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⑨未按时报送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每延迟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16

固定  资产
利用率

2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1.8

绩效管理

16

目标 管理

7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扣1分,扣完为止;②资金在30万(含)以上的项目资金实行目标管理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③编制并报送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以上目标的,1分,否则不得分。

1.《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6年财政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邵财绩〔2015〕15号)

2.《邵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邵财绩〔2016〕1号)

7

绩效 评价

管理

7

开展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开展2015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2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1分。

1.《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专项资金支出及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6〕3号)

2.《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6〕2号)

7

评价 结果 运用

2

根据201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2

产   出

职责履行

6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3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3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3

工作

质量

3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3

效  果

履职效益

5

经济  效益

3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3

社会  效益

生态  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90%(含)以上计2分;
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2

合计

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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