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含市局本级、双清、大祥、北塔、直属、经开等5个分局及20个工商所)实有在职在册655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444人,离退休211人。
(二)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登记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科(经济检查支队)、竞争执法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工会、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12315指挥中心、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等23个内设机构和市纪委派驻工商局纪检监察组,派出双清分局、大祥分局、北塔分局、直属、经开分局等5个分局,20个工商所。实行“市局统一管理财务”模式。
(三)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2、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类)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5、承担查处传销案件和违法直销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6、依据职能权限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8、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省著名商标的申报,负责邵阳市知名商标评选认定工作。10、组织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11、负责市区工商行政管理的业务工作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基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有关工作。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点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化市场活力,组织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年报,全面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强化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落实非税收入工作责任制,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津贴、缴纳政策性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或交办的中心工作。 (五)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7400.54万元。基本支出678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93.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3.0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49万元。项目支出612.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9.79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52.7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年初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及年中追加财务收支预算,认真分解落实到各执行单位(部门),同时按市财政要求严格执行。
(二)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局机关、5个分局和20个工商所在职干部职工人员工资福利、离休人员离休费用和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我局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市区工商系统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规定,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全部纳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出管理,现金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使用。
基本支出中的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市局机关、5个分局和20个工商所2018年度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3.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三公”经费支出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制定了《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邵阳市工商行政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事前审批、事后联审会签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三)专项支出
1、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5个分局及20个工商所,2018年专项资金共支出612.5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391.52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21.05万元,。
2、专项资金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专项经费管理暂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各实施单位(部门)依工作计划、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事项(活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履行专项资金使用报批程序。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工作由市局计财科牵头,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负责各项目的具体开展工作,市局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后勤服务中心参与项目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负总责。
(二)市局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专项管理进行总体安排。市局计财科负责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了《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控制管理手删》。
四、资产管理情况
市局机关、5个分局及20个工商所办公设备设施配置,严格按照《邵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设施配置标准》(邵财资[20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市局机关所有固定资产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实物管理,市区各分局及工商所所有固定资产由分局进行实物管理。资产处置由实物管理部门负责清查,需处置资产向市局申报,市局汇总向市财政局申报审批。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局成立由计划财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股)室参加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市局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和相关业务科室参与部门整体绩效考评和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过市局财政绩效考评小组,对照市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得96.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合规合理成效显著,效能突出,最大限度地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年初制定财政绩效目标,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财力保障,为推进“二中心一枢纽”战略,促进邵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41680户,同比增长14.2%,全市实有市场主体达到268614户,同比增长11.21%,市场主体连续三年实现2位数增长。全市2017年度企业年报率94.36 %,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3.9%,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2.55%,企业年报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二位。全市系统共查处公用企业限制性竞争、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传销、商标侵权等案件3100余件,同比增长64%。10件案例入选2017年度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典型案例,占全省典型案例总数的16.67%。加强消费投诉办理,多渠道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举报3407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1% ;处理市政府12345热线交办的工单98起,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8.27万元。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商标受理窗口服务质量,窗口受理商标申请187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23588件,位居全省第二。全市工商系统共组建非公党组织117个,管理直管党员1051名、流动党员3018名,工商部门非公党建工作倍受好评,并在全市非公党建工作会议中做典型发言。
八、存在的问题
(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整体支出精细化管理任重道远。
(三)固定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年度预算与执行有待进一步优化。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 一)2019年我局将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研究,细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边整边改,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部门预算资金投入有待增加,特别是人员经费部门预算支出不留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