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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29 16:12 信息来源:邵阳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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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92号)文件的精神和有关要求,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及时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促进高效运转,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况。邵阳市农业委员会是由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市政办发[2015]48号)设立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农业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农委,取消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将畜牧水产局、原邵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农村经济管理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农委。同时,撤销邵阳市农业局、邵阳市委农村工作部、邵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合并成立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农委的职能主要包括: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改革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依法负责监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发牌发证、驾驶人考试考核、安全技术检验和定期检审工作,指导县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财政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研究提出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开展发展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和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2018年度,我委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综合调研科、法规科、新农村建设科等22个科室。机关本级编制70人,实有在职人员74人,离退休人员153人。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成效2018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两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稳步增长,实现农业增加值313.55亿元,增长4.0%;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53元,增长10.2%,均超出全省平均增长比例。部分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取得了一定位置。在国家层面,隆回金银花种植成为全国生产规模最大的原生态种植区,栽培面积与产量、产值均居全国之首,金银花干花产量占全国的1/2,虫茶产量占全国的1/2,西甜瓜种子产销量占全国的1/4,西甜瓜品种选育和设施高效栽培居全国领先地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邵阳县油茶被授予“国家气候标志”优质农产品称号,为全省首个。邵东廉桥镇被确定为全国“农业强镇”。在省级层面,奶牛养殖占全省的1/2,杂交水稻种子产销量占全省的1/3,玉米面积和产量占全省的1/4。全省“湘剑护农”行动启动仪式、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全省杂交水稻制种扶贫工作对接会议等,先后在我市举行。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数量居全省第4位,在湘西南片区稳居第一。获评全省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农机科教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我委农科院科技创新能力处于全省先进行列,1项科技成果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成果申请了发明专利。我市在全省“河长制”打击非法捕捞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三,我市农业执法案卷获评省优秀案卷奖。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单数量居全省第一。市绿色食品办公室获评全省“三品一标”工作先进单位,市农素办获评2018年全省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新宁县已列为省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县。新邵县获评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区。武冈铜鹅、绥宁贵太太茶油分别获评2017年湖南十大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十大农业企业品牌。

二、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及相关使用情况

预算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我委本级上年结转为50.54万元,收入为2230.41万元,实际支出2086.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9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04万元,项目支出426.87万元。

按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25万元,对企业及事业单位的补助391.95万元。在预算支出的管理上,我委制订了预算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所有开支遵循“先计划、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所有项目的开支坚持领导集体会审决策。特别是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上,我委制定了严格管理制度。2018年度全年,“三公经费”支出54.1万元,比2017年减少1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0.3万元,比上年减少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8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无公务出国出境开支。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我委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十来个项目。我委从项目申报、资金监管等方面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从制度层面保障专项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专项管理情况。完善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从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

1、严格管理项目申报,对各县市区的项目申报进行审查,对申报项目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

2、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制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

3、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单位的实际,制订出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 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贯彻执行所制订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使农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4、加强资金的支出管理。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5、对开展项目进程督查,在项目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当中,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专项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取得新成效。2018年,按照“稳粮优经”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主动压减粮食播种面积6.27万亩,全市粮食播种面积903.73万亩,总产353.73万吨,虽比2017年减少0.54万吨,但已连续4年稳定在350万吨以上。油料播种面积181.3万亩,增加16.4万亩,总产油料23.9万吨,增加2.71万吨。高档优质稻面积发展到136.3万亩,增加20.3万亩。“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蔬菜157万亩(含高山蔬菜18.5万亩),水果146.2万亩(含柑橘105.6万亩、西甜瓜22万亩),出栏(笼)生猪980万头、牛46万头、羊56.9万只、家禽4504万羽,水产品总产量9.5万吨。经济作物播种播种面积404.6万亩,其中:中药材66万亩,茶叶13.5万亩,烟草8.9万亩。制种面积达13万亩。

二是农业物质设施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4232万元(其中农机报废更新补贴184万元),推广补贴各类机具4.04万台(套),受益农户3.82万户。全市共完成油菜机械化收割面积37万亩,完成油菜机械化直播面积38万亩,共完成水稻机耕面积613万亩,机收面积546万亩,机插秧面积158万亩。全市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率达69.6%。油菜机械化直播面积38万亩。举办农机技术培训及推广现场会32次,培训农机管理人员431人、农机技术人员1231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14792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日益增强。积极在元旦、春节、五一、“质量月”等重要时期,开展监督抽查,所抽检样品全部合格。全市现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10个,面积128万亩,绿色食品生产基地99个,面积61万亩,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14个,面积5.4万亩。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在全省领先。积极开展禁限用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生猪非法屠宰等各项行动。全年共检查农资厂家门店2990家次,立案185个,已办结115个,挽回经济损失1020万元。开展渔政执法行动105次,立案查处案件35起,其中电鱼案件18起,非法网捕案件17起。集中销毁收缴的电瓶、逆变器、背包式电鱼机等设施设备177件,现场切割铁皮船4艘。在城区开展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屠宰行为专项行动,查处非法屠宰案12起,没收猪肉1000余公斤,斩断了“白板肉”链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效果显现。9月1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清查出“大棚房”设施农业违法违规项目198宗,面积334.896亩(其中农田65.063亩)。目前,已拆除复垦35.49亩,其它进行转规、补办手续等处理,基本完成了专项整治任务。

三是健全农业基础服务,农村环境呈现新面貌。现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有了一定改善,全市共配备专职保洁员1.88万名,新建垃圾中转站186座,全市农村生活垃圾84%实行了集中处理;完成卫生厕所改造(新建)9.2万户;拆除“空心房”282万平方米,拆旧复垦新增耕地5135亩。竣工大型沼气工程6处,建设小型沼气工程54处,推广太阳能路灯1.42万盏、太阳能热水器3338台、两省灶具7265具。启动了第五轮(2018—2020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办点示范工作。所有的市委常委领导、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均领办1个示范村,各县市区也参照市里的模式实行领导办点。2018年,全市168个村(含19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共召开132次现场办公会,各级挂点领导到村现场办公、调研350余次。一年来,完成村庄规划编制161个,启动连片建房示范点16个,投入建设资金2.87亿元,完成建设项目411个。

四是农产品加工行业的飞速发展。不断做大农产品加工业,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62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25家,年销售收入1043亿元,较上年增长12.5%。全市培育休闲农业典型项目28个,休闲农庄发展到158家,农家乐发展到2654家。全市耕地流转总面积172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9%。全市流转耕地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11782户,其中1500亩以上大户达38户,新增10户。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到3450家。我市获评湖南省十大农业品牌实现零的突破,我市武冈铜鹅荣获2017年湖南省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绥宁贵太太荣获2017年湖南省十大农业企业品牌。

四、总体绩效评价

此次,各业务科室参与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系统绩效评价工作。由各科室通知县区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县区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总报告上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各相关业务处室。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我委是财政拨款单位,除财政拨款之外,无任何经费来源,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可以看到,我委的基本支出比重占较大比例,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职能划拨和人员编制的增加等重大改革的到位,工作面宽、量大,任务十分繁重,我委的基本开支急剧增加,基本支出面临巨大的压力。希望结合部门实际,科学的制定和提高预算标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开支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我委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更新台帐,加强资产卡片管理。

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仍存在一些差异。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缺少,专项工作经费的缺少,大大制约了我市农业的发展。市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为我市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保障年度工作的实施。资金拨付进度的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专项工作的开展,由于现在专项资金实行的是“专款专用”,建议各级财政能尽量提前将专项资金拨付,从而使专项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

)细化财政预算项目。一直以来,人员支出项目仅仅将人员工资、十三个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而同属于人员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等刚性开支项目一直由各单位自筹资金解决。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违规挤占专项资金、改变专项业务资金用途成为各预算单位解决预算经费不足的主要方式。建议财政年初预算将这些开支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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