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财绩〔2019〕2号文件要求,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文件精神,我站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属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机构。目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3个质量监督组;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8名。我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参与全市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实行监督检查。
(一)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党的教育活动。
2、积极开展质量监督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3、进一步开展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
4、采取对监督工作再次监督的管理模式。
5、继续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
6、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针对房屋开裂、渗水等质量通病进行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通病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7、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和“样板先行”制度,积极开展“优质”工程评选和质量观摩示范工程活动,树立质量典型,从点带面,提升全市工程质量水平。
8、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将工作重点放到工程巡查和重点部位抽查等方面,继续采取“差别化”管理模式,对质量信誉差的施工企业实行重点监督,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单位2018年整体支出规模为261.87万元,用于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维持单位正常的运行。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53万元、商品的服务支出1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2018年初财政预算数223.27万元,预算完成数为236.9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6%。
2、资金结余:2018年资金结余1.23万元。
3、“三公经费”控制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3.8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8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5.53%。
(二)基本支出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36.97万元,历年结转结余8.89万元,其他收入3.3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187.26万元,这部分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办公设备采购、物业管理费、其他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3万元,包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医疗卫生支出22.23万元,是职工的医疗补助及大病互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6.04万元,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此外,我单位按上级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我站“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2.87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上年度的“三公”经费支出3.78万元略有下降。
(三)专项支出
本单位2018年专项资金支出13万元,用于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的经费补助支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本单位全年专项资金为13万元,全部用于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的经费补助支出。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全市的建设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查。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概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为32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1.98元,占93.43%;固定资产21.25万元,占6.57%。
(二)本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和个人。对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在资产信息化方面,按照国有资产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及时地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2018年市本级共受监工程项目289个,面积1029万平米,其中公共项目97个,面积72万平米,居住项目192个,面积956万平米;
2、新增房屋受监工程80项,面积350万平方米;
3、评定优质主体工程39项,其中市本级17个。
4、全年共计下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327份,下发工程停工通知书204份,查处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88人次,下发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不良行为告知书107份,上报不良行为建议认定书45份;
5、全年市本级受监工程实施建筑节能项目231个,建筑面积949万㎡(其中居住建筑170个,建筑面积845万㎡;公共建筑61个,建筑面积72万㎡),今年已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项目35个,建筑面积142万㎡。
6、全年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及商品混凝土质量督查61单位次,共下发整改通知12份,发记录不良行为告知书5份,上报不良行为认定书2份;
7、组织市本级监督规范化考核3次,对县(市)监督规范化季度考核3次。
8、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投诉53起,已办结46起,其余7起正在处理中;接上级批转27起,已办结24起。
本单位所办理竣工验收项目均设置了永久性标志牌,近几年单位连续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文明监督机构。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站根据本次通知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评价小组采取座谈、走访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单位基本支出等相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2018年度我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5分(因有部分评价指标我站不涉及,故无法通过评价得分),等级良好。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我单位在部门整体支出的控制上重点关注经费预算、资金收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及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的经济业务风险。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措施,业务经办、审核及审批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及合同控制等内控措施,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七、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预算单位自身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导致了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减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们将以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作为提高我单位预算支出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更新、登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我单位将不断加强对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以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