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稳定办、综治指导一室、综治指导二室、执法监督室、宣传室、禁毒办、机关党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委政法委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委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24.8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152.57 万元,增长 8.61 %,主要是因为综治视联网建设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536.8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10.68 万元,占 98.3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26.13 万元,占 1.7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450.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50.87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24.8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152.57 万元,增长 8.61 %,主要是因为综治视联网建设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50.8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97 万元,增长 7.17 %,主要是因为综治视联网建设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50.8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3.44万元,占77.43%。公共安全支出107.56万元,占7.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4万元,占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92万元,占3.51%。住房保障支出80.41万元,占5.54%。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综治视联网建设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90.22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450.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8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3.44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无法纳入财政年初预算,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追加。其中:政法综治经费62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无法纳入财政年初预算,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追加。其中:扫黑除恶经费10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6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无法纳入财政年初预算,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追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入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21万元,支出决算为77.86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入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入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决算支出包括了个人部分的扣缴金额2、奖金等项目的社保及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决算支出包括了个人部分的扣缴金额2、奖金等项目的社保及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9.11万元,支出决算为50.92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决算支出包括了个人部分的扣缴金额2、奖金等项目的社保及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7.54万元,支出决算为80.41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决算支出包括了个人部分的扣缴金额2、奖金等项目的社保及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50.8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58.3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52.2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629.4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47.73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96万元,完成预算的48.3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52 万元,完成预算的 51.8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 6.77 万元,减少 31.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45 万元,完成预算的 45.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 7 万元,减少 29.8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4.52 万元,占 4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16.45 万元,占 53.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4.52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0个、来宾 1500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指导和下级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6.4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45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维修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内容及范围为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和公共安全支出、综治表彰、司法救助、维稳处突等方面。项目资金严格按专款专用制度执行,成立专项小组,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参与使用范围审议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有多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三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二)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一是保障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较上年前进一个名次;二是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本委落实省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全面完成,被市评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三是保证了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序进行和有效化解。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决算工作合法合规,支出情况与事实相符。本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92.49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275.45 万元,增长 66.05 %。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配套公用经费无法纳入财政年初预算,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追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47.6 万元,用于召开市委政法系统相关会议,人数 3500 人,内容为扫黑除恶、综治、维稳、执法监督等;开支培训费 5.97 万元,用于开展政法队伍干部培训,人数 50 人,内容为提升政法队伍干部素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1.9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7.5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4.3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1.9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 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