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为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市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工作,组织残疾人职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就业指导,盲人按摩管理等工作。
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七级管理岗位2人,其中主任1名,八级管理岗位2人,其中副主任1名,专业技术岗位中级1人。2018年实有人数14名,其中在职10名,退休4名。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仅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56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66万元。比上年增加6.47%,占本年总收入的15.59%。事业收入459.69万元,比上年增加 53.18%。 占本年总收入81.74%。 其他收入15.07万元,比上年增196.86%。 占本年总收入的2.68%。其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的,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手续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区分成的增加导致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9.73%。项目支出324.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0.27%。 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的,事业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手续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区分成的增加导致的。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6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6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00元,财政拨款支出 87.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3万元,增长 6.4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87.66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96%。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6.47%。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6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8.96%。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6.47%。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的。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8万元,占87.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6万元,占5.2%。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占7.44%。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的。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等支出逐年增加使社保缴费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年初预算61.36万元,支出决算为6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人员工资奖金等支出逐年增加使社保缴费增加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1)财政对失业保险的补助(项):年初预算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项):年初预算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于年初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52万元,支出决算为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五)按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81.32万元,比上年增加28.6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科目调整至“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的。商品和服务支出5.74万元,比上年减少10.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比上年减少95.2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科目调整至“工资福利支出”。
(六)按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2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拨款0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2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6批次32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78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已完成2018年度申报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见市残联网站《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项目绩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8年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决算数33.74万元。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减少20%,原因是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按20%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实际采购金额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