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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2 08:27 信息来源: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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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宝庆森林公园实施全面管理和建设;负责公园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对破坏公园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2、负责编制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公园的经营管理,对公园内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3、负责组织公园内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上级审批的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公园的详规和小区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

 4、负责公园的招商引资。根据公园的总体发展规划和要求,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承办公园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林业科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林业推广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林业科技攻关。

 7、负责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全市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8、负责开展林业先进实用新型技术的研究,负责全市林业新成果、新技术与新产品的试验与推广。

 9、负责新树种、新品种繁殖,森林苗木、花卉苗木、中药材苗木的良种繁殖以及林业科技项目生产试验研究;巩固和完善已建立的良种示范基地,林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

10、负责公园的综合治理、环境管理、森林消防等。

11、承办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科研股、公园项目开发办、生产股、森保股、绿化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41.9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7.79万元,增加2.89%,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增加。2018年度支出总计954.3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81.22万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1人,项目支出和经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34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3.00万元。比上年增加8.51%,占本年总 收入的98.58%。 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 比上年减少 86.96%。 占本年总收入0.22%。 经营收入0.6万元, 比上年减少 98.91%。 占本年总收入0.04%。 其他收入15.39万元,比上年增加 124.57%。 占本年总收入占本年总收入的1.15%。其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是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增加是2018年巡查违规支出退回;上级补助收入减少是上级拨款减少;经营收入减少是苗木经营收入缴存到非税收入账户。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5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2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9.64%,比上年减少1.66%。项目支出384.5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0.29%,比上年减少4.25%。 经营支出0.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0.06%,比上年减少98.91%。 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是退休一人,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支出;项目支出减少是项目实施减少;经营支出减少是苗木经营收入缴存到非税收入账户。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0.0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23.0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57.06元,财政拨款支出 935.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44.7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6.14万元,增长 34.4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323.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结转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1%。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69万元,增加7.9%。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5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04万元,增加8.51%。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历年事业基金缴存非税收入账户再返回非税收入执收成本。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万元,占6.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万元,占2.31%。节能环保支出4.22万元,占0.45%。农林水支出813.16万元,占86.94%。交通运输支出3.91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30.87万元,占3.3%。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1.17万元,支出决算为93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49%,支出决算数大追加预算和行政事业类项目拨款未纳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有结转。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1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1.45万元,支出决算为5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决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2017年省指标项目经费有结转和2018年省级项目专项经费拨款。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300.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2018年公用经费核减。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2017年省指标项目经费有结转和2018年度省项目指标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有结转和2018年争取了省指标项目经费。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有结转和2018年争取了省指标项目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87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80万元。其中:

员经费474.7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46万元,完成预算的5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20万元,其中:无出国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20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2万元,占61.47%。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26万元,占38.53%。公务接待32批次345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4.26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我单位根据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按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实施,并要求每个项目开展自评工作,提供自评报告,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进行整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本单位2018年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是参公事业单位,因此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货物支3.67万元;政府采购务支出1.4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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