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于2015年6月正式组建,由原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原市农业局、原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合并而成,挂中共邵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邵阳市农业委员会两块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我单位主要职责共有22项:
(一)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市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畜牧水产、兽医、生猪屠宰等行政审批事项。
(四)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后的管理。
(五)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二)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及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村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十七)依法负责监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发牌发证、驾驶人考试考核、安全技术检验和定期检审工作。负责监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及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八)指导县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负责监管跨区作业证发放;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参与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规划。
(十九)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二十)研究提出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
(二十一)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22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综合调研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新农村建设科、县域经济发展科、农村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农村可再生能源科(邵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粮油作物科、经济作物科(蔬菜科)、企业农场科、农村第三产业指导科、农产品加工企业指导科(邵阳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邵阳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外经招商科、农机管理科、农机安全监理科、农机购置补贴科、计划财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全部纳入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机关本级编制70人,2018年底实有在职人员74人,离退休人员15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我局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本决算不包含局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79.8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86万元,减少21.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130.16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调走人员以及退休死亡偏多,一般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经费相对减少。二是邵阳市财政统一减少一般公用经费预算经费2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13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0.1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16.14%。其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调走人员以及退休死亡偏多,一般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经费相对减少。二是邵阳市财政统一减少一般公用经费预算经费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8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0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9.55%。项目支出426.8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0.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调走人员以及退休死亡偏多,一般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经费开支相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9.87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30.1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9.71元,财政拨款支出2,086.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2.9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6万元,减少21.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130.16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调走人员以及退休死亡偏多,一般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经费相对减少。二是邵阳市财政统一减少一般公用经费预算经费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6.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628万元,减少23.14%。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调走人员以及退休死亡偏多,一般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经费相对减少。二是邵阳市财政统一减少一般公用经费预算经费20%。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0.1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2.07%。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410万元,减少16.14%。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调走人员以及退休死亡偏多,一般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经费相对减少。二是邵阳市财政统一减少一般公用经费预算经费2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8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64万元,占8.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44万元,占7.64%。农林水支出1672.35万元,占80.14%。住房保障支出63.11万元,占3.02%。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调走人员以及退休死亡偏多,一般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经费相对减少。二是邵阳市财政统一减少一般公用经费预算经费2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9.6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91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有省级专项资金、切块资金及财政追加资金支出。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30.16万元,比上年减少20.48%。商品和服务支出294.33万元,比上年减少34.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25万元,比上年减少65.58%。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3.3万元,比上年减少89.23%。项目支出426.87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属于纪检组追加工作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属于预算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安排。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4.7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全部由财政拨付至社保处,未拨到本单位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属于预算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安排。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员工去世。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6万元,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员工去世,增加家属抚恤金、2017年部分遗属在2018年领取抚恤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210.01%。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预算严重不足,实际支出远远大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9.31 万元,支出决算为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0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津补贴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属于省级专项资金,非年初预算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属于省级专项资金,非年初预算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属于省级专项资金,非年初预算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农村公益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属于省级专项资金,非年初预算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其他农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4万元,支出决算为34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追加一部分切块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7.79 万元,支出决算为63.11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9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2.41万元,占基本支出80.8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7.63万元,占基本支出19.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84万元,完成预算的81.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万元,完成预算的78.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5.68万元,减少21.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3.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8万元),完成预算的8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用车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6.37万元,减少15.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3.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2.17%。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0.3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7.83%。公务接待523批次2312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2.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23个、来宾2312人次,主要是省厅、县市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8万元,主要是过路过桥费、汽油、车辆维修等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专项资金支出及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及年初预算数均有所下降。本单位对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及专项绩效展开了绩效评价,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绩效评价报告公开网址: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sjx/201906/5eb508e138664f42b651f65748c022b3.shtml,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sjx/201906/cb69c673464f42ce83daec736044ac20.shtml。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农业委员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17.63万元。比2017年减少35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走人员以及退休死亡偏多,一般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经费开支相对减少。2017年解聘临时人员费用不是长期费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4.8万元,其中用于召开三类会议,人数857人,邵阳市第二届农产品博览会筹备会2.87万元、农博会布置会0.51万元、全市农村工作会7.36万元、农产量质量安全会议8.48万元;隆回秋冬农业油菜会议8.91万元,农业扶贫会议0.91万元,特色农产品会议0.7万元,农村能源会议4.27万元,两区划定会议0.29万元;农垦会议0.5万元。培训费支出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94.3万元,其中:货物20万元;服务74.3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4.43万元,其中:货物4.31万元;服务40.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