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我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邵阳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邵阳市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农业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财政监督检查科、社会保障科、乡财科(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科、金融与债务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绩效管理科、邵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信息科;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所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预算审核管理办公室、市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校邵阳分校4个中心(办),全部纳入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为邵阳市财政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根据财政决算编制要求,我局局属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本决算不包含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257.0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700.8万元,减少17.71%,主要是因为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减2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19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9.27万元,比上年减少6.48%,占本年总收入的99.95%。其他收入1万元,比上年减少77.27%,占本年总收入的0.05%。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减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17.76万元,比上年减少16.50%。其中:基本支出2,233.2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2.37%。项目支出184.4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63%。 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0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9.27万元,年初拨款财政结转和结余414.51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03.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975.0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8.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减少 17.68%。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减20%,严控一般性支出。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778万元,减少28.26%。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7%。住房保障支出69.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2%,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91.47万元,支出决算为96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结转下年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282.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46.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7.6万元,支出决算为25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5.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34.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 2.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9.71万元,支出决算为4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7.16万元,支出决算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9.83万元,支出决算为6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91.44万元,比上年减少31.25%。商品和服务支出655.36万元,比上年减少20.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87万元,比上年减少64.9%。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减少,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其他资本性支出25.86万元,比上年增加83.66%。其增加的原因是购空调等办公设备及付电梯尾款。项目支出184.49万元,比上年增加38.55%。其增加的原因是委托业务等业务经费支出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0.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95%,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81万元,完成预算的3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开支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8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的1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6.78万元,减少78.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32万元),完成预算的60.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62万元,减少12.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4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3.55%。公务接待54批次898人次,主要是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4.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6.45%。主要是公车运行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截至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30.4万元,下降48.86%,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专项资金支出及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及年初预算数均大幅下降。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调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强担当,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优服务,激发实体经济活力;重保障,民生事业不断改善;强监管,理财水平不断提升;严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财政工作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577339万元,增长2.85%,剔除压减非税收入原因,同口径增长10.07%。
本单位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支出,故无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81.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8.79万元,增长98.94%,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的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6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8.45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各项工作调度会议,人数580人,内容为全市地方志政务和法制仲裁工作、防化债务风险、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等各项会议;开支培训费23.98万元,用于开展专门业务培训,人数626人,内容为全市财政系统干部素能培训、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等教育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75.1万元,其中:货物37.05万元;工程261.95万元;服务76.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01万元,其中:货物18.96万元;工程59.9万元;服务22.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 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我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邵阳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邵阳市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农业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财政监督检查科、社会保障科、乡财科(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科、金融与债务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绩效管理科、邵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信息科等科室23个;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所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预算审核管理办公室、市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校邵阳分校4个中心(办),全部纳入局机关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预决算编制要求,我局局属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分别单独公开。
3、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邵阳市财政局实有人数169人,其中在职人员8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79人。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公开预算支出规模1383.8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98.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56.28万元,津补贴233.59万元,第13个月奖励工资29.2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等209.51万元、住房公积金6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43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322万元、福利费13.41万元、工会经费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92万元,(其中:离休费25.25万元、抚恤费10.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项目支出费用10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2190.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18万元,减少6.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9.27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拨款压缩公用经费20%。总支出2417.76万元,比上年减少477.8万元,减少16.50%。减少原因为人员奖金发放减少,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二)基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财政局经费基本支出2417.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7.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65.3万元,津贴补贴223.81万元,奖金30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万元,住房公积金107.28万元,医疗费4.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6万元。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我局先后制订了《邵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邵财办〔2013〕2号)、《邵阳市财政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邵财办[2015]3号)、《邵阳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邵财办[2015]7号)、《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公务活动用餐实施细则》(邵财办[2019]3号)等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开支预算经费,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开支总额3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开支24.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7.49万元,公务接待54批次898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开支总额比2017年减少30.4万元,下降48.86%。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由邵阳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专项项目经费当年实际收入267.42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和结余111.2万元,预算安排项目经费104万元,非税收入政府统筹超收收入52.22万元。当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184.4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项目包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36.5万元;PPP前期、培训、宣传及会计科考务书籍等工作经费147.99万元。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进行了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一是单位申报采购(项目)计划;二是市财政局专业科室审批;三是政府采购办审批 ;四是代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五是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六是执行合同,收货验收,按合同支付货款。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资金报账制度,执行合同管理制和财政专户管理。
我局按要求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开展了申报和自评工作并在局官方网站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邵阳市财政局资产总额为14645.55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流动资产1538.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51%,主要为银行存款及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13106.8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9.49%,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对于资产的管理,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的指导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国有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和保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一是运用“一物一条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资产管理。我局13,106.82万元固定资产分别按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和保管责任人顺序编排编码排序,统一录入“一物一条码”信息管理系统,共形成固定资产条形码2307条,分部门打印出条形码,发放到各部门按要求统一粘贴到固定资产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二是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确保账、卡、实相符。三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每月及时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上报资产月报电子数据。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预算配置评价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的评价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62.2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1.81万元,变动率48.86%。其中:出国(境)经费0.00元;公务招待费用2017年支出34.27万元,2018年支出7.49万元,变动率78.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17年支出27.94万元,2018年支出24.32万元,变动率12.96%。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局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商品和服务性支出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财政局2017年度发生商品和服务性支出971.03万元,2018年度发生额935.34万元,其中:办公、印刷费65.81万元,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118.26万元,差旅费57.43万元,维修(护)费、租赁费57.03万元,会议、培训费32.43万元,公务接待费7.49万元,劳务费、委托业务费188.43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57.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2万元,其他交通费72.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53万元。商品和服务性支出变动率为3.68%。
3、重点工作支出安排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部门重点工作:①财政总收入增长8%以上:1-12月,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577339万元,增长2.85%,剔除压减非税收入原因,同口径增长10.07%。②加强政府债务监管,整合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开展县乡政府性债务清理核查:市本级“停、缓、调、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84个,压减投资457.88亿元,各县市区落实“停、缓、调、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232个,压减投资260.3亿元,从源头上遏制了新增举债。经过努力,市本级政府综合债务率风险预警等级已从橙色预警降为风险提示。③强力推进PPP项目,在“两供两治”、智能城市、健康养老等领域率先突破:全市已落地PPP项目14个,总投资88.4亿元,引进社会资本约40.6亿元;其中市本级已落地PPP项目4个,总投资52.7亿元,引进社会资本8.7亿元。进入社会资本方采购阶段项目3个,总投资11.9亿元,有效的平滑了财政支出的压力。④启动“新财源建设工程”,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比:着力抓“招商引资”,深入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支持盖板玻璃、小米智能制造、汉能集团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快落地形成产能,继续扶持三一湖汽、湘窖酒业、宝庆煤电等骨干财源企业发展,带动财政增收。积极实施“收入科学征管三年行动”,建立税收联合分析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综合治税,继续完善综合治税平台,持续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彻底取消非税收入收支挂钩。2018年,全市非税占比为39.85%,控制在省定目标40%以内。 ⑤脱贫攻坚: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122亿元,重点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贴息5000万元、交通扶贫资金3000万元、驻村帮扶专项扶贫资金222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1000万元。全市12个县市区(含经开区)共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4459.17万元。全市8个贫困县市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2285.93万元,邵东县、大祥区、北塔区、双清区(含经开区)4个非贫困县区,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73.24万元。 2018年度重点工作按要求圆满完成。
4、非税收入情况的评价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我局2018年预算管理行政性收费为40万元。2018年我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实现各项非税收入为94.63万元,其中: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3.92万元,其他收入10.72万元。非税收收入完成率为236.58%。
(二)预算执行评价情况
1、预算完成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1383.8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79.82万元,项目支出104万元)。邵阳市财政局经费支出实际完成数为2417.76万元,其中: 2018实际收入支出为1350.95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支出1066.8万元。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末资金结余83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56.3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2.93万元。
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0元,公务招待费用预算数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39.9万元), 2018年度实际发生“三公经费”支出31.81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招待费用7.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4.3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6.19%。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评价
我局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在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时编报了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属于政府采购的,按规定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报审批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采购。2018年应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为101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为10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三)预算管理评价情况
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我局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局机关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制订了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差旅费报销要求必须有出差审批单,并严格执行《邵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公务接待归口办公室负责,分管局领导核准,按文件要求严格把控接待对象、开支标准、接待地点和陪同人员等标准;车辆运行费用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油卡充值;日常办公用品办公室做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购置;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按《邵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邵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成立财务会审领导小组,各项经费报销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后交科室负责人和局相应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并经财务人员对单据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初审后再交会审小组集体审核并签字才能支出,严格把控了资金使用的真实合规性。并按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内容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相关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我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机构按《会计法》规定设置、持证上岗,会计档案按规定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
(四)资产管理评价情况
为加强资产管理,我局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为媒介,结合邵阳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启用了固定资产一物一条码,设置专人进行资产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并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账、卡、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邵阳市非税资产汇缴专户。根据要求,按时报送了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2018年我局固定资产总额13106.82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13106.82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按要求编制并报送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专项、项目资金实行了目标管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项目)资金目标。同时开展了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六)职责履行评价情况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部门重点工作完成如下:
1、财政总收入增长8%以上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收入组织力度,完善考核机制,深化综合治税,加大工业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但是受减费降税、大力压减非税收入等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1-12月,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577339万元,增长2.85%,剔除压减非税收入原因,同口径增长10.07%。(1-12月,全省完成财政收入4842.98亿元,增长6.05%,剔除压减非税收入原因,同口径增长8.18%。)
2、加强政府债务监管
坚持“三个确保”总原则,积极落实“四个稳得住”,全力打好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控增量取得显著成效。市本级“停、缓、调、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84个,压减投资457.88亿元,各县市区落实“停、缓、调、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232个,压减投资260.3亿元,从源头上遏制了新增举债。二是违规举债整改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审计署公告的85.03亿元违规举债,已整改69.01亿元,相关责任人员已追责问责,被国家审计署作为整改正面案例列入2018年二季度审计公告。三是严禁各级各单位违法违规举债。推动市政府出台重申不得再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通知,出台废止市政府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止违规举债,规范政企行为。四是大力落实负面清单管理。落实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完成了PPP项目自查清理,因前期工作没到位退出19个,因现金流缺乏退出13个。五是及时报告政府综合债务率预警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经过努力,市本级政府综合债务率风险预警等级已从橙色预警降为风险提示。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双牵头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债务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经常性调度机制;印发了《邵阳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市领导分工督导工作方案》,建立了市领导分工督导各县市区、各战线及重点单位的督导机制。七是完善了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印发了《邵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并充实了偿债准备金,设立了化债资金专户。八是多措并举筹集偿债资金取得积极进展。九是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阶段性任务全部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正有序推进,印发了《关于推进我市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意见》。十是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任务,努力开好“前门”积极申报发行新增债券。
3、强力推进PPP项目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出台了全省第一部PPP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汇编了全省第一本PPP政策汇编,上线了全省第一个PPP专栏网站,构建了全省第一个PPP评审专家库。二是积极争取发展专项资金,推动PPP项目落地。向上争取补助到位资金1450万元,其中市本级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PPP项目获得500万元,宝庆工业集中区水务项目获得150万元。全市已落地PPP项目14个,总投资88.4亿元,引进社会资本约40.6亿元;其中市本级已落地PPP项目4个,总投资52.7亿元,引进社会资本8.7亿元。进入社会资本方采购阶段项目3个,总投资11.9亿元,有效的平滑了财政支出的压力。三是推广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PPP模式,充分利用中央、省的奖补机制,加快PPP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县市区深入分析发展规划和项目需求,统筹谋划项目推介,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强制”应用PPP模式。四是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实施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五是项目实施更为规范。健全项目“能进能出”制度,明确项目入库标准,标准不符的一律不准入库,已经入库的坚决清退剔除,2018年共计清退项目32个。积极推进污水处理项目,我市龙须塘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已经完成“两评”,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通过,项目进入采购程序。
4、启动“新财源建设工程”
紧紧围绕扶持实体产业发展的目标,以“二中心一枢纽”发展战略为引领,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一是全力筹措资金,着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力筹措中小企业过桥资金、新型工业化发展及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全力支持交通路网、水利设施、农网改造、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突出产业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抓“招商引资”,深入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支持盖板玻璃、小米智能制造、汉能集团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快落地形成产能,继续扶持三一湖汽、湘窖酒业、宝庆煤电等骨干财源企业发展,带动财政增收。认真落实减税清费政策,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改善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三是全力支持邵阳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邵阳经开区及湘商产业园的建设,加快标准化厂房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优惠政策的落实。四是取消非税收支挂钩。积极实施“收入科学征管三年行动”,建立税收联合分析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综合治税,继续完善综合治税平台,持续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彻底取消非税收入收支挂钩。2017年,全市非税占比为49.83%,将非税占比控制在50%以内;2018年,全市非税占比为39.85%,控制在省定目标40%以内。
5、脱贫攻坚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122亿元,重点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贴息5000万元、交通扶贫资金3000万元、驻村帮扶专项扶贫资金222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1000万元。为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支农产业,实施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全市12个县市区(含经开区)共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4459.17万元。全市8个贫困县市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2285.93万元,邵东县、大祥区、北塔区、双清区(含经开区)4个非贫困县区,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73.24万元。
(七)履职效益评价情况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经济、社会等效益显著、社会公众满意度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收入稳增长。受减费降税、大力压减非税收入等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在困难面前,我局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综合治税,加大工业投入,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577339万元,增长2.85%,剔除压减非税收入原因,同口径增长10.07%。。
2、三公经费同比上年下降。我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1.81万元,比2017年减少30.4万元,下降48.86%。
3、财源建设力度加大。全力筹措中小企业过桥资金、新型工业化发展及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全力支持交通路网、水利设施、农网改造、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
4、PPP项目强力推进。出台了全省第一部PPP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汇编了全省第一本PPP政策汇编,上线了全省第一个PPP专栏网站,构建了全省第一个PPP评审专家库。积极争取PPP发展专项资金,优选项目,充实项目储备库,充分利用中央、省的奖补机制,加快PPP示范项目建设。
5、绩效管理覆盖面扩大。142个预算部门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了108个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批复。开展了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对8个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了现场评价,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该单位,督促各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60多个项目(专项)的绩效自评,并对各单位的自评报告逐一进行了审查,对自评不合格的部门单位进行指导,要求重新上报自评报告。同时完成2个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各被评价单位,督促各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投资评审力度加大。建立了一支过硬的评审人员队伍,经过招投标确定了15家中介机构为评审工作的合作对象。2018年度评审项目数为223个,评审金额为27.44亿元,审减金额为3.29亿元。
7、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建立一支能干事的高素质财政队伍,开展部门绩效考核,各项工作都有细化的考核指标。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间缩短,群众满意度高。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8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开源节流,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及年初预算数均大幅下降。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邵阳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4分,自评优秀。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局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抓调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收入稳增长是财政部门的第一要务。2018年,受宏观经济结构深入调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和结构性减税等综合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很大。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抓组织协调、抓综合治税、抓信息化征管,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
2、强担当,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2018年,我市坚持“三个确保”总原则,积极落实“四个稳得住”,多措并举,靶向施策,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脱贫攻坚是当前第一民生工程。我局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紧扣脱贫标准,抓好财政脱贫资金预算和下达,落实财政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8年,我市财政部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在增投入、转方式、建机制上下功夫。市本级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安排环保专项资金3000万元,保障环保工作需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3、优服务,激发实体经济活力。2018年,我局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调控经济的职能,贯彻“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增长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是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二是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三是逐步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四是积极推进产业项目建设。
4、重保障,民生事业不断改善。2018年,我局带领财政部门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及增加农业农村投入,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不断巩固和改善民生事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强监管,理财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三是加强项目投资评审;四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6、严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我局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一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二是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三是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四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五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83.82万元,实际总支出2417.76万元,实际支出与预算数比率达到1.75,预算完成率较高。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本年实际支出中新增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晋档、离休人员护理费提标及死亡人员抚恤金及拨付扶贫资金等公用支出,预算完成率有待降低。
九、改进措施
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预算。对年初没有预算安排的原则上不安排支出,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完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