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全市水利综合规划、城市防洪、河道治理、水库保安、农田灌溉、水电开发等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咨询、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内设机构包括:人秘科、经营科、计财科、设计室、工程咨询部、测量队、地勘队、劳动服务站、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88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9.35万元,比上年增加167.23%,占本年总收入的95.91%。其他收入77.23万元,比上年增加65.6%,占本年总收入的4.09%。其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设计服务性收入首次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导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4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5.9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9.3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6.61元,财政拨款支出 1,298.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7.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8.88万元,增长171.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809.35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未全面纳入财政全额预算,2017年报表数据与2018年报表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0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648万元,增加99.55%。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与2018年度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9.3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7.94%。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132万元,增加167.23%。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设计服务性收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5万元,占9.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2万元,占2.82%。农林水支出1075.74万元,占82.88%。住房保障支出59.91万元,占4.62%。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农林水支出全面纳入财政全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01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按项目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91.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3.25万元、死亡抚恤(项)决算数为6.13万元、其他优抚支出(项)决算数为1.76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决算数为3.2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决算数为7.0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决算数为1.24万元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决算数为11.2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36.62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决算数为1057.74万元、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59.91万元。其中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83.05万元,比上年增加76.71%。商品和服务支出477.49万元,比上年增加261.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7万元,比上年减少29.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0.52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6.76万元,占43.42%。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81万元,占56.58%。公务接待168批次982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47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18年度无绩效评价自评项目。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在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5.32万元:1、用于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数为50人,内容为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力资源服务培训费,经费0.75万元。2、用于开展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咨询工程师(投资)教育培训班、咨询工程师(投资)2018首期继续教育培训班、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1.63万元;3、用于财务工作业务培训,人数为2人,内容为党校人才发展中心财务培训、财务工作培训班,经费0.45万元;4、用于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现场观摩、考察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交流及项目现场观摩培训、水利工程专题讲座培训等,经费1.80万元;5、用于职工学习培训教材,内容为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党员政治学习读物等,经费0.6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 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