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站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7人,退休人员6人。2018年度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主要职能有:负责制定水产良种推广布局规划,开展新良种的引进、示范和改良,保护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引种审批和经营性水产品鉴定;负责基层水产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开展科技咨询与服务;负责各类水产现代养殖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制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负责渔业生产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建立健全水产技术信息网络;依照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章程,制订本市水生动物防疫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本市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制订水生动物疫情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负责本市疫情的调查、收集及通报;组织对水生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开展相关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本市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选拔和报批工作;具体实施市辖三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全市渔业急性污染事故调查、取证、提供技术报告和出具鉴定证明;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动态监测、调查、保护,资源增殖放流和增殖水域放流效果检测评估等;负责全市养殖水域水质监测。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为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单独公开。我站共设5个股室。分别是:站长书记室、技术推广股、环境监测股、质量安全股、财务综合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80.59万元。与2017年度收、支总计263.15万元相比,增加17.44万元,增长6.63 %,主要是因为技术职称晋升和工龄增加引起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13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1万元,比上年减少33.12%,占本年总收入97.35%。 事业收入3.3万元, 上年无事业收入,占本年总收入2.53%。 其他收入0.16万元, 比上年减少 67.04%,占本年总收入0.12%。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项目经费50万元,2018年没有此项补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与2017年比支出增加17.0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7.4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 1.97%。 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项目经费50万元,2018年没有此项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7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万元,增加10.64%。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6.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万元,占11.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6万元,占0.25%。农林水支出125.23万元,占85.5%。住房保障支出4.32万元,占2.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9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差额拨款,去世员工的抚恤费没有财政补助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4.06万元,支出决算为7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差额拨款。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差额拨款,此项没有财政补助预算。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差额拨款,此项没有财政补助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差额拨款,此项没有财政补助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3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差额拨款,住房公积金缴纳比率偏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6%,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3.5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一样。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减少96.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一样。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10人次,主要是协助开展湖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收支预算内,2018年我站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目标基本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自评85分。年初制定的预算支出计划和绩效管理目标与实际工作开展中所发生的支出有所出入,主要原因是统筹安排方面有所欠缺,突发性事件未纳入预算中,今后将加强专业方面的学习,制定更贴实际的支出计划与绩效管理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我站主要开展了以下一系列项目的工作,取得了预期的事业成效。
1、开展泥鳅无公害高产高效养殖新技术试验。今年3月份在我站试验场进行了池塘泥鳅无公害高产高效养殖试验。引种投放泥鳅嫩苗320000尾,采取饲料投喂,按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操作规程,通过8个月左右时间的饲养,每尾体长15cm左右,亩产达1400公斤,产值达3万元。通过试验,掌握了泥鳅无公害养殖各种数据和经验,对提高渔农经济效益提供了技术支持,试验综合数据已经完备。
2、抽样和送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安排,我站承担了全市九县三区鲤鱼SVC、草鱼药物残留检测、虹鳟病毒性坏死病的送检工作。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抽样规程进行操作,根据要求全年抽样二次,样品分别于6月、11月统一送到湖南省药检所进行检测。2018年检测结果表明我市水产养殖SVC病毒、虹鳟病毒性坏死病为阴性,草鱼药物残留检测达标。
3、认真做好全市无公害畜禽水产品认证工作。隆回县渔苗养殖场已经完成了水样、产品样的抽样送检。新邵、邵东目前正在准备资料申报中。
4、全年分别对绥宁、新宁、武岗、城步、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进行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共抽取样品草鱼35尾、鳙鱼14尾、鲢鱼21尾、泥鳅63条、甲鱼21个,每个样品均进行了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等违禁药物残留以及甲醛等限量使用的渔药残留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率达99%,为全市水产品质量的监管提供了技术保障。
5、狠抓水产品市场检疫工作。对江北水产批发市场、三眼井、南门口农贸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尤其是在每个重大节日前对水产品消费市场进行全面检疫,并做好督查记录。安排专人负责对每个水产批发零售店建立台帐,做到可追溯,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鱼”。
6、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全年共检测530批次,涉及全市九县三区,苗种总数达3.2亿尾。特别是对全市人工增殖放流投放的鱼种,按照省局要求重点进行产地检疫,并制订了水生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预案。
7、认真完成鱼病测报工作。选择邵阳县、新邵、邵东三个点进行鱼病测报,总面积5500亩,安排专人每月25日将测报病情汇总上报。建立了水生动物疫情预警机制,及时为渔民发布鱼病消息,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对最大限度降低鱼病发生效果明显,获得了广大水产养殖户的好评。
8、渔业环境监测工作。2018年9月接到城步县公安局鉴定聘请书,我站会同市局渔政科、城步畜牧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职依程序开展了渔业环境监测工作,通过对现场进行勘察,走访、调阅相关数据,对最大容养量进行了评估。配合邵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对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河流死鱼事件进行了技术调查,并提供相应的调查报告。为公安破案量刑,受害养殖户获赔提供了技术支撑。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6.21万元,年初预算为74.0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5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差额拨款。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0.21万元,主要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