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邵阳市地震局是邵阳市科技局领导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本地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地的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负责地震监测台、群测群防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地震震情、灾情收集上报工作;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地震局内设综合科、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和应急管理科3个科室,没有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地震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本局收入预算13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7万元,下降2.5%,主要是公用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0.0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7万元,下降2.5%,主要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20%公用资金规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4.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6.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9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地震监测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清江台、田心台监测等方面;地震监测预报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大祥台监测预报和全市群测群防站点建设与管理方面;地震灾害预防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地震应急救援1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科普宣传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邵阳市地震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邵阳市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6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9万元,下降22.74%,主要是全市财政统一压缩一般公用经费20%。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即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是我局公务接待费基数已经较低,工作任务比往年多,如省级防震减灾科教基地建设工作等,因三公经费不能增加,所以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局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35人,内容为2020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议。2019年本局无培训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邵阳市地震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局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3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