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邵阳市街道绿化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邵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要职能是美化城市环境、管理和维护城区公共绿地。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内部机构设置主要有:办公室、财务股、政工股、生产技术股、园林监察队、公共绿化养护队、城东街道绿化养护队、城西街道绿化养护队、城中街道绿化养护队,共九个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656.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56.1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25.02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减少及公用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656.11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2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5.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47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1.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25.02 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减少及压缩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656.11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22 万元,占 15 %;卫生健康支出 35.58万元,占 6 %;城乡社区支出 473 万元,占 72 %;住房保障支出 51.31万元,占 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656.1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29.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8.4 万元,下降 22 %,主要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市级财力情况在2018年基础上压减20%。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1.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0.2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1 万元,拟召开 2次 会议,人数 70 人,内容为园林知识学习及安全知识学习;其中:租会议室0.4万元,请讲师0.2万元,其他费用0.4万元。培训费预算 2 万元,拟开展 2次 培训,人数 70 人,内容为园林技能培训及应急抢险培训;其中:租培训场地0.2购买园林资材1.5万元,请专业老师0.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1.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1.7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1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656.1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56.11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