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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和引进原种猪补助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和引进原种猪补助

二、涉及部门

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三、办理层级

省、市、县级

四、政策期限

湘农联〔2020〕19号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五、资格条件

(一)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

1.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生产的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种猪场)。2.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种猪场)的相关防疫、用地、环评、施工等手续齐全。

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投产时间早、养殖设施先进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种猪场).

4.已获得2019年、202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支持的本次不再奖补。

5. 有以下情形者不纳入申报范围:一是近两年内发生过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二是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造成重大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三是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四是往年农业专项未实施完成或绩效评价及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五是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报财政资金项目的;六是已纳入优质湘猪产业集群项目的;七是已纳入中央预算内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的。

(二)原种猪引进奖补

1.奖补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从国外、省外引进的原种猪。

2.引进原种猪引种方,供货方均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出具引种发票、检验检疫票据、引种审批手续及系谱档案等资料,应符合原种猪种用标准。

六、申报材料

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申请书

1.2020年规模场恢复生产奖补信息表.

2.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种猪场)相关防疫、用地、环评、施工等手续复印件。

3.近两年内未发生过较大环境污染事故证明材料,需县级主管部门盖章。

4.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未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造成重大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证明材料,需县级主管部门盖章。

5.能证明年新增产能超过一万头的相关材料(应包括建成栏舍面积、投产日期、存栏生猪、出栏生猪检疫票等)。

七、申报流程

八、申报方式

窗口办理

九、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邵阳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全市各县市区“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窗

十一、兑现成果形式

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十二、咨询方式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0739-5367783

十三、监督方式

0739-12345(邵阳政府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