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规程
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
“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套餐服务
二、服务对象: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三、适用范围:邵阳市、各县市区
四、涉及事项
(一)营业执照
(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有食堂的情况下办理)
(四)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
(五)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
(六)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备注: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进行报告表审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且无生物、化学等实验室的无需办理)
(七)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八)涉税事项办理
(九)公章刻制备案
五、所涉情形:
1、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
3、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且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4、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5、涉税事项办理
(1)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经济类型为企业)
(2)已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经济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六、须办证照:
1、营业执照
2、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公章刻制备案
5、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其他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许可。
七、审批决定机构
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
八、申请条件
1、具备公司设立的条件。国家机构以外的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申请设立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其法定代表人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定居,信用状态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4、经营场所食品安全设施配置等条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6、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产业政策,建设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
(2)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3)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九、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资料 |
1 |
法人及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件 |
申请人提交 |
4 |
|
指定代表或代理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 |
2 |
住所使用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4 |
|
原件或复印件。场地设计使用权证明和广告制作委托合同,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提供该单位的审批意见 |
|
(根据市场主体类型选择办理) |
||||||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
1 |
《公司登记(备案) 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原件 |
2 |
公司章程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 |
||
3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 |
||
4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或复印件 |
||
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
1 |
企业名称预先登记通知书 |
市场监管 部门出具 |
1 |
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 |
|
2 |
审批机关同意登记的筹设批准文件 |
审批机关 出具 |
1 |
|
|
|
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申请人提交 |
1 |
|
验资报告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
4 |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环保检测合格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
申请人提交 |
1 |
|
|
|
5 |
招商引资协议 |
申请人提交 |
1 |
限政府招商引资项目 |
|
|
6 |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
|
提供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所有资产清单 |
|
7 |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
申请人自备 |
1 |
申请人自行制定 |
章程中的法定必载事项不可缺少。如实提交和反映真实情况 |
|
8 |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 |
原件扫描录入后现场当即退回 |
需提供原件 |
|
9 |
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证件复印件,教职工党员名单 |
申请人自备 |
1 |
|
|
|
10 |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 |
|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
1 |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环保许可的请示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2 |
县区级环保分局的初审意见 |
申请人提交 |
1 |
|
单位盖公章 |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申请人提交 |
2 |
|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建设单位盖公章 |
|
4 |
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建设单位盖公章 |
|
5 |
排污权证或排污权交易确认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建设单位盖公章 |
|
6 |
项目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
7 |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办理门头装修的提供) |
(办理门头装修的提供) |
|||||
1 |
现状图(实景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左右有参照门面的现场拍摄的含左右各一个门面在内的正立面图;左右没有参照门面的新建门面,提供该建筑物物业企业总体正立面图
|
|
|
2 |
效果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
在现状图上设计制作的效果图,(突出版面、高度、色彩与左右门面一致) |
|
3 |
施工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简易门头只标注尺码,大型门头须提供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加盖印章的施工图,改变立面结构(落地占用台街)的,还须提供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变更规划方案 |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 |
(办理户外广告的提供) |
|||||
1 |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所有申请单位均需提交此项 |
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信息真实。 |
|
2 |
拟设置的户外广告全彩实景效果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
广告设计效果图(白天和夜间实景效果图) |
|
3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需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并由具备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提供钢架结构设计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大型广告设施设计结构图(由专业单位设计的须加盖单位公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个人设计的,须提供个人设计资质证书) |
提供相关部门安全检测报告设计图 |
|
4 |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
|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
(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 |
|||||
1 |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申报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2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3 |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4 |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5 |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6 |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
1 |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2 |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6 |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
申请人提交 |
1 |
|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有食堂的情况下办理 |
|||||
1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
|
|
2 |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此图与实际相符 |
|
3 |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
|
4 |
营业场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需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以及仓库使用证明;租用仓库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住所、营业场所、仓库地址应当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要明确参照物。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标注的地址一致。餐饮、单位食堂要明确到具体位置、楼层,平面图上要写清楚面积及标示使用场所区域。 |
|
5 |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申请人提交 |
1 |
|
|
|
6 |
省安全管理员资质证明或培训合格证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1 |
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全部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
|
|
|
7 |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
申请人提交 |
1 |
有自动收货设备的提供 |
|
|
8 |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提供 |
|
|
9 |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
|
|
10 |
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的需提供区域总代理协议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
|
11 |
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并提供网店地址、网店截图。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网络订餐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送餐条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
1、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2、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提供网店地址和网店截图;3、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
涉税事项 |
1 |
身份信息报告、确认(无需提供材料) |
市场监管局、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 |
1 |
|
|
2 |
《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或《税务代理协议》 |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 或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下载 |
1 |
适用于委托代办涉税事项 |
|
十、办理流程
“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十一、办理说明
1、根据法律的规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人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后,向教育部门申请办理《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待取得许可后再向企业登记等部门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等事项。
2、按照国家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要求,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
3、申请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自行登录网站(http://218.76.24.74:8088/)进行申报。申请人在一窗申请时可同时委托刻制公章,待公章刻制完成后补盖相关申请资料印章。
4、开展门头装修时申请占道范围不得影响行人和交通安全,不得损坏市政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市容市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构筑物外型完好、整洁、美观,应对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物保持原有风貌特色。
5、需先完成环评审批,才能施工建设。装修完成后,申请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人员进行联合勘验。
6、原则上不同意原建筑物使用性质重大变更,若发生重大变更,则必须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审批文件和相关依据文件。
7、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8、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9、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申请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步骤:
(1)申请人需登录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hbj.shaoyang.gov.cn/)。
(2)选择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点击注册,并按表格内容要求如实填报。
(3)填报完成后点击上传,然后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申请人企业公章即可(自行保存)。
10、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申请人携带报批所需材料到市及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部门窗口办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新办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必须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因自身原因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成实名办税认证的,可由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授权委派办税人员或经办人员作出在10个工作日内补办承诺后,现场即时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承诺时限补办实名办税认证。
12、申请人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系统管理”申请消防验收备案。
十二、办结时限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60个工作日,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户外广告许可证5个工作日,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证5个工作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7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证10个工作日,托幼机构卫生评价20个工作日,税务事项办理可即时办结。不符合相关情形,或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且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上的最多需要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15个工作日。
全流程承诺时限:61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装修、现场踏勘不通过提出整改等时间)。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84号)、《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426号);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明细
建设工程项目,市、州0.75元/日.平方米;县(市)0.5元/日.平方米。其他项目,市、州1.5元/日.平方米;县(市)1元/日.平方米。
十四、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
办公地点 |
办 理 地 址 |
咨询电话 |
|
1 |
市政务中心 |
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八一路政务服务中心 |
0739-5367067 |
|
2 |
大祥区政务中心 |
邵阳市大祥区西湖路国土大厦 |
0739-5396466 |
|
3 |
双清区政务中心 |
双清区陶家冲社区大楼三楼 |
0739-5158516 |
|
4 |
北塔区政务中心 |
邵阳市北塔区云山路6号北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
0739-5169909 |
|
5 |
经开区政务中心 |
邵阳市经开区邵阳大道与财神路交汇处 |
0739-5286583 |
|
6 |
邵东市政务中心 |
邵东市金龙大道655号 |
0739-2721335 |
|
7 |
新邵县政务中心 |
新邵县酿溪镇资码街 |
0739-3606428 |
|
8 |
邵阳县政务中心 |
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新区碧水绿苑商住1号楼 |
0739-6834107 |
|
9 |
武冈市政务中心 |
武冈市法相岩街道春光路春光大桥旁工业园办公楼 |
0739-4225008 |
|
10 |
城步县政务中心 |
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1栋 |
0739-7369731 |
|
11 |
新宁县政务中心 |
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62号 |
0739-4836992 |
|
12 |
隆回县政务中心 |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96号 |
0739-8242461 |
|
13 |
绥宁县政务中心 |
绥宁县中心街1号 |
0739-7601240 |
|
14 |
洞口县政务中心 |
洞口县华荣路与梨园路交叉口东100米 |
0739-7235601 |
|
十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739-12345
十七、结果送达
申请人现场自取或邮政EMS寄送
编号:
邵阳市民办幼儿园申报审批表
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或申办人:
学校地址: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邵阳市教育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 A4 纸双面(含附件)一式三份,所有内容必须真实无误。
二、拟办机构名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规范性学校名称。
三、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 A4 纸(双面)附页。
四、两个以上申请单位/申请人(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每个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填写《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或《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 》),另外还必须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五、办学机构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退举办者。
六、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本表和其他材料都必须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举办者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举办者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举办者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举办者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
现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本审批表填报内容及所附属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举办者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 简 况 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
联系电话 |
|
|||||
拟办学校 名 称 |
|
是 否 营 利 |
是□ 否□ |
|||
拟办学校 详细地址(邮编) |
|
|||||
拟办学校 前 身 |
|
原审批机关 |
|
|||
拟办学校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
||||||
开办资金(万元) |
|
|||||
拟任校长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
||||||
办学规模 |
|
|||||
办学层次 |
|
|||||
办学形式 |
|
|||||
办学范围 |
|
|||||
招生对象 |
|
|||||
(业务)主管机关 |
|
二、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
(个人举办者免填)
申请单位 名 称 |
|
|||||
法人证书 (执照)编号 |
|
|||||
地 址 |
|
|||||
电 话 |
|
邮编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电话 |
|
|
|
||||||
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
|
电话 |
|
|||
|
||||||
申请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两个社会组织以上(含)的每个组织填写一张
三、申请办学个人情况
(法人独资举办者免填)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照
片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
||||||
技术职称 |
|
本人签名 |
|
||||||
户口所在地 |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
|
电话 |
|
||||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
|
电话 |
|
||||||
承诺书
|
本人承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存在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__________(加盖手印) 年 月 日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注:联合办学的每人填写一张
四、拟办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照 片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
||||||||||
技术职称 |
|
本人签名 |
|
||||||||||
户 口 所在地 |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
|
电话 |
|
||||||||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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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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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地区何单位 |
任(兼)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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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本人承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存在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加盖手印)
年 月 日 |
五、拟任校长履历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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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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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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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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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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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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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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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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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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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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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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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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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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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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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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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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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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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地区何单位 |
任(兼)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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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六、拟聘任教职工情况
教职工人数 (人) |
合计 |
管理人员数 |
专任教师数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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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人 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拟任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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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任 教 师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拟任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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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七、校园校舍设备情况
校园校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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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占地面积 |
校舍建筑面积 |
其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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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
实验室 |
学生 宿舍 |
教工 宿舍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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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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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间 |
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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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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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
㎡ |
㎡ |
间 |
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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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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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实 验 设 备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折合现值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折合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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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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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人现向xx县(市、区)教育局申办 幼儿园,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充分了解,自愿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一切后果本人负责,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
|||
名 称 |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 |
|
||
住 所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
|||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 |
||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
万元(币种: ) 折美元: 万元 |
||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 |
□长期 □ 年 |
申领执照 |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
||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填写) |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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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 |
原登记内容 |
变更后登记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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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 |
||||||||||
□备案(仅限备案登记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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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联络员 □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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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算 组 (清算委员会)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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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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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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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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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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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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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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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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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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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内资、外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
||||||||||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限设立、变更及清算组备案以外的备案):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限清算组备案):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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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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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
产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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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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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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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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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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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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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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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
|||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1、“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2、“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当明确上述人员的委派方。
|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 名称或姓名 |
国别 (地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认缴) 时间 |
出资 方式 |
出资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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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________)
附表4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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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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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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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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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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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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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5
信用承诺书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本单位作出如下信用承诺:
1、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单位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事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2、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不以办理营业执照和登记时提交的有关场所材料作为房屋征收补偿的依据。
3、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关于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等,积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本人同意此《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中国(信用邵阳)”网站向社会公示。
7、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
以下内容为企业必填项
财务负责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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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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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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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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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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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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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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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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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方式 |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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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人 |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
3、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关于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在使用自有或租赁住所(经营场所)用途为住宅时需填写此表。2.申请人:企业设立登记时的申请人为企业出资人,变更登记时的申请人为企业。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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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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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省(区/市) 市(区/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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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
省(区/市) 市(区/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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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面积 |
m2 |
经营场所使用方式 |
□自有 □租赁□ 其他 |
||||||
仓库地址 (如有) |
省(区/市) 市(区/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
||||||||
仓库面积 |
m2 |
仓库使用方式 |
□自有 □租赁 □ 其他 |
||||||
经营方式 (限食品销售经营者填写) |
□批发 □零售 □批发兼零售 |
||||||||
主 体 业 态 |
□食品销售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 □单位食堂 备注: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是否有实体门店:□是,□否;如开展,填写网店地址 ,并上传网店截图。 2.中央厨房:□有,□无。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饮品制售:□是,□否。 6.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是,□否。 |
||||||||
经 营 业 态 |
食 品 销售者 |
□商场超市 □便利店 □食杂店 □食品贸易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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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饮 服务者 |
□特大型餐饮(经营面积≥3000m2) □大型餐饮(500 m2≤经营面积<3000m2) □中型餐饮(150 m2≤经营面积<500m2) □小型餐饮(经营面积<150m2) |
||||||||
单 位 食 堂 |
□学校食堂 □托幼机构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职工食堂 □工地食堂 □其他 |
||||||||
经 营 项 目 |
1. □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2. □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 □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4. □热食类食品销售 5. 冷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 □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凉菜) 6. □生食类食品制售 7. □糕点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含裱花蛋糕)制售 □糕点类食品(不含裱花蛋糕)制售 8. □自制饮品制售 □自制饮品(含饮料现榨)制售 □自制饮品(不含饮料现榨)制售 备注: 酒类食品经营情况,是否包含酒类销售:□是,□否; 如申请散装食品销售,是否含散装熟食销售:□是,□否。 |
||||||||
申请副本数(份) |
份 |
有效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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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 □港澳台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机关企事业单位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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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人 |
应体检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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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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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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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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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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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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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登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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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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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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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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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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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承诺(声明):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列的食品行业禁业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签字(盖章)确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户籍登记住址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任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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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承诺(声明):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列的食品行业禁业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户籍登记住址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工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任免单位 |
健康证编号 |
健康证 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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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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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兹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单位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不同意 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 □不同意 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不同意 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委托的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粘贴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并在上面写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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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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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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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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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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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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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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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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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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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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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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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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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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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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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耐火等级 |
层 数 |
建筑高度(m)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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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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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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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 |
设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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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容量(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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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型式 |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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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形式 |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
储存物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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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 |
储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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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物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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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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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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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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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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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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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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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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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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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验收情况 |
验收内容 |
验收情况 |
验收内容 |
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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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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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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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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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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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消火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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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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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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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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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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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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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火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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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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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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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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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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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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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灭火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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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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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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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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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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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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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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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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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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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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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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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装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下列电子版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依法应该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工程,还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综合审查合格书、技术咨询报告等相关材料。
_________:
本园(所)拟于 年 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评价方法 |
得分 |
备注 |
环 境 卫 生 |
20分 |
² 园(所)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2分) ²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2分) ²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分) ² 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1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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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4分) |
查验检测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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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2分) ² 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2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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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每个班级有独立的厕所和盥洗室(2分) ² 每班厕所内有污水池,盥洗室内有洗涤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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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必达项目) ² 盥洗室内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2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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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卫 生 |
15分 |
² 保证儿童每日1巾1杯专用,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必达项目)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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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每班有专用水杯架,标识清楚,有饮水设施(4分) ² 每班有专用毛巾架,标识清楚,毛巾间距合理(3分) ² 有专用水杯、毛巾消毒设施(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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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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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堂 卫 生 |
10分 |
² 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达项目) |
查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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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园(所)内应设置区域性的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间,消毒后有保洁存放设施(4分) ² 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有专人管理(3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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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达1: 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3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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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健 室 或 卫 生 室 设 置 |
20分 |
²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必达项目) ² 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达项目) |
查看现场 查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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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2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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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保健室设有儿童观察床(2分) ² 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3分) ² 有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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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使用)、量床(供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4分) ² 配备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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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有消毒剂(2分) ² 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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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保 健 人 员 配 备 |
15分 |
²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必达项目)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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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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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5分) ² 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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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人 员 健 康 检 查 |
10分 |
²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炊事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10分) |
查看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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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保 健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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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² 建立10项卫生保健制度,并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1) 一日生活制度(1分) 2) 膳食管理制度(1分) 3) 体格锻炼制度(1分) 4) 卫生与消毒制度(1分) 5) 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1分) 6)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1分) 7)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1分) 8) 伤害预防制度(1分) 9) 健康教育制度(1分) 10)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1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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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托幼机构总分达到80分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2.若托幼机构不提供儿童膳食,则不予评价食堂卫生、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的相应部分。托幼机构分数达到剩余项目总分的80%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3.如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评价报告给予的整改意见和指导,整改后可重新申请卫生评价。
_____幼儿园(托儿所):
根据你园(所)申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基本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于 年 月 日对你园(所)招生前的卫生保健状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1.合格 2.不合格
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签章):
评价人员:
(此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由评价单位留存。)
附件下载: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